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长期逃学夜不归宿,与丈夫感情不和,儋州一女子跳河轻生, 你怎么看?
可怜之人自有可恨之处!中国教育亟待解决每个公民的自我认知教育、情绪控制教育、家庭教育和婚姻教育等等看似普通却关系千千万万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教育问题!而目前上述基本属于教育体系之外,社会上也基本没有(也无法有)!众多个人或家庭的人为悲剧基本皆源于此!
首先我声明:对于轻生的人,我一直怀有深深的同情。如果没有过不去的坎,谁愿意放弃宝贵的生命?何况,死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儋州的这个妇女轻生,虽然最后被救起,也算不幸中的万幸。据媒体报道,她产生轻生的念头有夫妻关系不和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因素应该是两个处于叛逆期的儿子让她万念俱灰。
媒体只是客观报道,抛开经济因素,我觉得让这位女性产生轻生的真正动机应该是夫妻关系不和。俗话说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良好,能为这个家庭提供一个稳定而良好的家风,而优良的家风会延至亲子关系并世代相传,让下一代即使人生不甚出彩、但也不至于走上邪门歪道、甚至作奸犯科,让父母操碎了心。
婚姻对大多数女人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但女性的人生不能全是婚姻与家庭、丈夫和孩子。女性应该有追求自强自立的勇气,通过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来实现自身价值,使自己变得更加成熟和豁达。女性应该把命运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而不是用死来了断宝贵的人生。
只要有孩子母亲就要肩负起责任,婚姻生活不和谐可以选择分开。但是对孩子不能放弃。可以先把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也加强自身的学习。最重要的一点无论如何让自己经济独立。
衡阳:妻子患孕期忧郁症想自杀,丈夫劝解未果一起跳河, 你怎么看?
孕期?那就是老公陪的太少了吧,带着妻子为出生的孩子出去玩玩,如果没有假期找个可以陪她说话的人。按时上班按时回家。虽然男人工作压力很大但是家里的女人和孩子是你奋斗的动力啊!一起死,那个世界你们还可以在一起无忧无虑,没有抑郁?
佩服,但不赞成,也不效仿。犹豫症是可治疗的精神疾病。也可劝导,看着她,过去这个坎就好了。她有毛病,遇事心窄,钻牛角尖,做丈夫的要多体贴,多照顾,多劝导,和她一起殉情有点愚昧,多努力,两个人一起活着,恩恩爱爱的活着,多好!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你与患病的妻子一起殉情,你们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去了,你的父母亲人怎么办?是不是这个理?
真是人间悲剧啊!患这种孕期优郁症的女人很多,这要需要家人的关心与开导,实在不行找一位心理专家配合治疗,这个丈夫也真是行了,自己劝解不了就一起跳河自杀,拿生命当游戏,做为成年人我真无法理解。
只能说社会的悲哀,物资条件提高了,人们丰衣足食,国泰民安,人的精神世界却空虚无助,幸福感普遍下降,应该是我们自已的一味追求物质,却把灵魂弄丢了!方世敏烈士在《多余的话》里写到,人如果有灵魂的话,何必要这个躯壳,人如果没有灵魂的话,这个躯壳又有什么用。
谢谢悟空邀请。
我认为忧郁症不是不治之症,这种病是能战胜的,丈夫与她一起跳河,太可惜了。
我理解,忧郁症的形成主要是心理抗压能力和身体气血能量虚亏二方面的原因。
人体气血能量长期损耗未能得到及时的重视和和补养,脏腑缺乏气血濡养,造成遇事容易焦虑、担心、敏感、悲观消极,以至身心俱疲又没有信念去战胜这种精神上心理上的痛苦。
这位孕妇由于平常体虚血亏怀孕后孕儿的成长对身体能量调用使更透支。在这种时候,家人应当给予安慰、鼓励使她心理上充满信心和信念,创造轻松的环境使心境舒畅,同时注意使用中医方法、食补方法调理补养托虚。心补是用信心信念增强阳气,食补药补是滋阴养血。气血健旺人自然舒畅快乐,焦虑忧郁慢慢就会远离。
我以前由于工作压力、父母多病,孩子幼小、也曾经历了这种忧郁焦虑生不如死的阶段,心境不好、烦燥、活着没意思、胡思乱想,彻夜不眠。医生也曾说我有忧郁症给我配过忧虑平(好象叫这药名吧)。那时代,很少有听到“忧郁症”这三个字,我当时听医生说有这病还给开药了,感到是种羞耻连药都给扔了。也许,正是我虽然身体极虚弱还得去服侍病危的母亲,完成工作任务,辅养幼小的孩子,我有责任和义务活着。我用毛笔写下“人能过,我也能过,日子难过天天过”贴在墙上勉励自己。虽然我后来身体很长时间一直很差,但我人生的这份担当和信念使我终究支撑过来。
人生的经历使我体会到,只有不断地强壮自己的身体,强大自己的心理,没有其他的选择。除了自己倒下,没有什么能让你倒下。
女子要离婚,被丈夫暴打到“跳河逃生”!两个孩子能判给她吗?
家庭暴力,一定要和他离婚。走的越远越好。女人是用来疼的,呵护的。不是用来打的。试想一下。人家女儿养到20来岁嫁给你。人家父母都不舍得打一下。疼还疼来不及呢。凭什么让你去打。离了吧?向法院起诉。应该可以。
女子要离婚,被丈夫暴打跳河逃生。这是典型的家暴行为,应该給丈夫绳之以法。
至于这两个孩子给谁监护抚养?那是属于另一回事。我们不能就因此就将丈夫对孩子的监护抚养权給以取消。在这个问题上,要考虑孩子父母的诉求来行事。
如果在往后的日子里,孩子的父亲恶性不改,继续对其孩子施以家暴 。那就要剥夺他对孩子的监护权。
总之,不能将这两个问题相提并论。
不管什么理由不能用暴力来打女人,即使女人有错在先,也不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因为暴力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适得其反,把事态扩大化,最后导致问题无法收场,甚至出现人身伤亡的事件,是无法预料的结果。
女子被丈夫爆打到跳河逃生,老公一定对老婆痛下狠手,不得已老婆只有跳河逃生,才能保住性命,这样的老公一刻也不能和他在一起,离婚是必然的选择,否则小命都不保。
女人在这段婚姻里过着战战兢兢,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生活,稍不如意老公就会大打出手,除皮肉受苦,尊严受挫,心灵的伤害是前所未有的。
至于两个孩子能判给谁,一般情况是一人一个,如果她有经济能力养活两个孩子,老公又放弃两个孩子,那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
涟水县:老公没给买项链,老婆持刀自杀未遂又跳河, 你怎么看?
为什么一定要老公买呢?喜欢项链可以自己买。喜欢什么东西都可以自己买。如果手头上没钱,那就自己找工作赚钱。
有些女人有种很偏执的想法,想要什么东西总指望男友或是老公,想要他们送他们买。但是男人却大都很现实。恋爱的时候还好,那时你还没到手,可能为了讨好你,会刻意制造一点小浪漫,时不时会送点小礼物给你。项链,耳环,戒指,鲜花等等。但是,结婚后男人都会回归现实的本性,这些待遇会逐步减少甚至取消。
大多数中国男人都是缺少浪漫情怀的。结婚后尤其如此。有些男人追你的时候可能会表现的比较浪漫,比较绅士,但那多半不是他的本意。一旦你们结婚,他很快恢复本性。
中国大部分男人都更注重实用主义。如果你们是在谈恋爱,他会更愿意送花给你。因为一束花一般就一两百左右,但是红包太少了拿不出手,520或是1314,比较起来当然是送花好了,因为还不知你是不是会嫁给他,给这么多钱也拿不回来。
但如果你是他老婆,又不一样了。他愿意给你发红包,他觉得都是一家人了,1314也好,520也好,就千把块钱,无非就是换一个人保管。再说,给点钱老婆用他觉得是应该的,今天不给,过阵子也是要给的。但是,他不想送花,买花的钱可是实打实地花出去了,而且完全是为了愉悦你一个人花的,他还要花时间花精力去花店选择。这让他有更大的付出感。再说,你已经嫁给他了,他觉得他没必要再玩这些浪漫。所以,还不如发红包实在。
如果你的老公就是这种男人,那么你不必强求了。给你红包或是钱都是一样的,你喜欢项链也好,玫瑰花也好,自己去买就是。若是他不给钱你,花自己的钱买也没什么。如果你没钱,该考虑找工作赚钱了。
因此,我认为女人应该转变观念。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买。为什么一定要等着男人买男人送呢?他送你可以开心,他不送你也不必太在意。
为了区区一条项链,就要死要活,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太不值得。强行要来的东西也没多大意思。
女人应该多爱自己一点,你的命就值一条项链吗?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买,自己去争取。不要总指望不靠谱的人。自己去买更自由,可以挑到你最喜欢最心仪的款式。
可以选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跟你的知己朋友一起上街,蓝天白云,风轻云淡,做你喜欢做的事,何等自在惬意!
既然有缘分走到一起,就别计较物质上给予的多少,对方爱不爱你不在于一条项链。每天按时回家给你煲汤,不惹是生非,对别的女人恍若未闻,是这样的男人好,还是在外边沾花惹草,怕你知道赶紧给你买礼物讨欢心的男人好呢?所以说因为不买项链而去跳河太幼稚!
疑与丈夫吵架,广东梅州一名25岁的女子结婚第二天跳河身亡,你怎么看?
结婚第二天就跳河,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应该这样去走极端的,可能又是独生子,独生子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自私的,没有责任感,想说,每个人生命不只是你一个人的,还有父母,有什么人或者事能让你放弃生命,又什么天大的事过不去坎呢?你一跳,一了百了,你父母后半辈怎么过,女人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为了一个男人,一段感情做出这样极端选择,真的是对不起父母,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不是这个男人给的,有必要为了这个男人付出生命吗?如果不爱,可以华丽转身呀!何必呢!人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付出生命的只要父母还有自己的孩子,其他都是扯淡,珍惜生命,因为还有责任
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年青人对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承受力弱,情绪冲动意气用事等,动不动就去要生要死,是主要的原因。
头一天去登记结婚,第二天选择自杀。
一:要发生的事,终有发生,不排除是时间上的巧合。
二:不排除早有预谋,刻意安排。因为已注册登记结婚证了,法律上已成为夫妻。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不管此事谁对谁错,是好是丑,对方都必须负责一切后事,没有任何推诿或撒手不管之理。是对男方一种报复及施加压力。
不过有一点补充说明,按广东地区的民间风俗习俗,领了结婚证,虽是法律上的夫妻。但未举行婚礼,未择良时吉日过门拜堂,都不算是正式入门夫妻。女子死后不能葬入男方祖坟,族谱上也不列入其人其名。女方家族不招回其魂安座,则成为所谓"孤坟野鬼"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争吵后丈夫跳河身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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