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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与丈夫吵架,广东梅州一名25岁的女子结婚第二天跳河身亡,你怎么看?
结婚第二天就跳河,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应该这样去走极端的,可能又是独生子,独生子的孩子基本上都是自私的,没有责任感,想说,每个人生命不只是你一个人的,还有父母,有什么人或者事能让你放弃生命,又什么天大的事过不去坎呢?你一跳,一了百了,你父母后半辈怎么过,女人要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为了一个男人,一段感情做出这样极端选择,真的是对不起父母,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不是这个男人给的,有必要为了这个男人付出生命吗?如果不爱,可以华丽转身呀!何必呢!人活在这个世上,能让你付出生命的只要父母还有自己的孩子,其他都是扯淡,珍惜生命,因为还有责任
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年青人对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承受力弱,情绪冲动意气用事等,动不动就去要生要死,是主要的原因。
头一天去登记结婚,第二天选择自杀。
一:要发生的事,终有发生,不排除是时间上的巧合。
二:不排除早有预谋,刻意安排。因为已注册登记结婚证了,法律上已成为夫妻。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不管此事谁对谁错,是好是丑,对方都必须负责一切后事,没有任何推诿或撒手不管之理。是对男方一种报复及施加压力。
不过有一点补充说明,按广东地区的民间风俗习俗,领了结婚证,虽是法律上的夫妻。但未举行婚礼,未择良时吉日过门拜堂,都不算是正式入门夫妻。女子死后不能葬入男方祖坟,族谱上也不列入其人其名。女方家族不招回其魂安座,则成为所谓"孤坟野鬼"了。
25岁跳河身亡,太自私了,父母养育你25年,最后换来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们怎么活,父母得怎样的痛心啊。
25岁放弃生命,没经历过挫折,每天比你生活的辛苦的人多的多,人家都在拼命生活,你有什么资格放弃你的生命,生命是多么的宝贵,怎可因为一点挫折就放弃生命,所以现在的孩子更需要的是挫折教育。
25岁和丈夫吵架,结果第二天跳河身亡,是感情不够稳固就结婚了,还是太在乎丈夫了。
生活是自己的,生命是自己的,学会自我调节心情,什么事情都会过去的,不要轻易就放弃。
年纪轻轻就轻生,而且在新婚的日子里发生,太可惜了。
你说怎么看法,我认为:新郎与新娘因为吵架,要看吵什么架,因为什么引起。假如,新郎的家人不满引起的;闹洞房过火引起的;或结婚当天送嫁的娘家亲友苛刻过了头引起的;……都不应该吵架,更不该让新娘做出轻生的事。但又假如,新婚当日才发现一方是天大的骗局;新郎洞房之夜动手打了新娘或粗暴地扫地出门;……那就问题大了。但也不该轻生呀,大不了离了或最大事报警!
当然,我的种种“假如”也许不确切甚至离谱得很,但我咬定一句活:生命是最可贵的,轻生的路千万千万行不通!
“气晕了!”老公没买项链,淮安女子持刀自杀未遂又跳河, 你怎么看?
项链比得上生命重要吗?男主人应该安慰你的老婆,等有钱再去买贵重物品什么的,不要超过家庭开销能力范围。女人要自爱不要拿生命开玩笑,如果你出什么事情,不是你老公难受,而是养你的父母,关心你的人和您的孩子,男人不缺女人谁变找一个!其实过日子摩擦是很正常的事情,今天你选择这样的游戏有点太任性,希望你以后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自寻短见很简单,但是父母和爱你的人要承受一辈子的痛苦,千万不要做傻事情。爱一个要包容对方一切缺点和优点,人没有十全十美,男人要多爱护自己的爱人,多关心自己的家庭,外面世界再好还离不开自己的家庭。家和万事兴!幸福要靠自己坚强和奋斗出来的,不管女人男人不要好吃怕动了,只要互相理解懂得珍惜和恩爱比什么都重要。什么项链?什么美女?什么帅哥?什么奔驰?什么美丽漂亮女人都是假的,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就是幸福一个家庭里都要做有责任的父母,共同维持这个幸福的家庭、才是真正的为人父母。
37岁了,从其行为上分析。心理年龄应该在17岁。事情已经发生,骂其丢人现眼已无济于事。
在这里提个醒,每个人内心都有头小鹿。遇事时大都会小鹿乱撞,那么怎么控制这头小鹿。就要看个人心智的成熟度了。把小鹿彻底扼杀在腹中也不现实。毕竟真正的“佛系”常人是无法做到的。
如何驯服小鹿,是个长期的过程。如文中一般的女子不在少数。我想事后该女子也会后悔当初的行为,如有悔意其实是好事。说明其有改变的意识。(在这里偏激的想法及行为是万万不可的)可在脑中设想,如果事情重演一遍。老公嫌贵不买,可暂且放一放。等回到家中,可适当的摔个碗砸个碟。缓解一下内心的憋屈,也总比自杀跳河的处理方式要好的多。毕竟自杀跳河说明你心中的鹿已经不受你的控制了,说来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在这里以鹿为比喻,实在不好意思,毕竟鹿都是温顺善良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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