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母亲哭诉要卖房救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母亲哭诉要卖房救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离婚房子归母亲所有,母亲卖房时孩子必须要继承另一半能买卖?
在父母离婚后,如果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那么母亲有权出售房产。但是,如果您是未成年子女,您的父母必须在协议离婚中达成协议,包括您的抚养、教育和财产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您是成年子女,您没有义务继承您母亲的房产或者购买另一半的份额,但是如果您想继承或购买房产的份额,您可以与您的母亲或其他合法继承人协商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的买卖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最好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经纪人,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及儿女有权继承房屋的一半,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母亲独自处分整个房屋是不合法的,对于女儿的一份无权处分。对于母亲卖房的款项可以作为遗产,儿女都有继承的权利。
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中,父母离婚后,房子归谁所有,是需要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的。如果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房产确实是归母亲所有的,那么母亲卖房时,是否需要孩子继承另一半产权以及能否买卖,要看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归母亲所有,那么母亲有权决定是否卖房,以及出售的价格和条件。如果母亲想要卖掉房子,而孩子没有继承另一半产权,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母亲需要在出售前通知孩子,并给予孩子一定的时间来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如果孩子不行使购买权,母亲可以继续卖房。
然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可能不同,您最好咨询当地的房地产律师或房地产代理机构,以了解当地法律法规。
住房既然协议归孩子所有,那么父母都没有权利处置卖掉这房子。如没有办理过户给子女这房子,那么住房还是离婚双方共有,处置住房需要双方一期签字办理。一方办不成。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
儿子买房时父母出了钱。儿子要离婚卖房分钱,父母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对于父母的出资有明确约定赠与给儿子的情形下,对于子女离婚的情况下,该部分款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因为单方赠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共同处置的,除非父母出资部分是给夫妻双方的。如果赠与给夫妻双方且是以双方结婚为由的有偿赠与,在双方离婚时也是可以要回的。
母亲胰腺癌晚期,是卖了房子给她看病?还是吃好喝好好好伺候?
建议好吃好喝让老太太想做什么做什么吧!我公公是这个病,当时出于孝道拼了命借钱也要给他治,结果没手术前还能走能动能吃,做完手术进了三次ICU,去世前什么罪都受了,剩下一副骨架子!钱没了是小事儿,但是老人真的很受罪!其实让老人尽量少些痛苦的安详离去比医院左一刀右一针的要好很多!而且术后的寿命反而缩短了,只几个月我公公就没了!
我的建议是选择后者!既然说到了卖房子的事情,家庭条件可能也就是正常家庭!
这里面不牵扯到说孝不孝顺的问题!也别给自己太大的心理压力和舆论作用!
既然已经是晚期癌症,胰腺癌又没有太好的治疗方法,倒不如让你母亲,轻松点,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子女没事多陪伴一下。母亲有想去的地方,想见的人等等一些心愿尽量去满足。
另外就是提供一定的高质量的饮食,要有营养,还不能过于油腻,保证体力充沛。
再有就是减少母亲的疼痛!这个比较重要。晚期癌症肯定是很疼的,这一块不要舍不得花钱,到医院找疼痛科配点药,癌症病人晚期用的药都是强效的止痛剂,普通药店买的那种没啥大效果。我觉得只要肉体上不那么疼,心理上病人的心情也会好很多,精神状态也会有改变。这些止痛药花不了多少钱,但是需要处方,外面弄不到。
别的没什么想说的。希望接下来的生活可以满意一点。
两周前,我接待一远方友人自驾来陕,神交多年,他近50多岁,是位胰腺癌患者,居然没手朮,甚至平常拒服药,两口子辞职全身心摸索食饮食、保养等,居然坚持近5年了。平日微信交流多未见面,此次见了,除自驾显疲惫外,精气神确实是不错。
我妈妈当时是肾盂癌晚期,当天晚上报病危,大夫问我需不需要抢救,进ICU,切管,我问能坚持多久,大夫说两天,我说不救了,大夫还说我不积极抢救,我说如果能把我妈救活,哪怕她瘫在床上,我砸锅卖铁也要救她,但是如果只能坚持两天,而且要切管上呼吸机,赤条条的,插满管子,像台机器,最终‘工业化’地死去。那么痛苦,我宁愿选择不救,让她有尊严地走,不再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才是生命最终的意义。
还是吃好喝好好好的伺候吧。因为是晚期了,没希望了。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是肺癌晚期,我们拿着片子找了好多大医院,都说没希望了,因为都转移到骨头了,没办法,只好在家吃好喝好了。
尽到儿女的责任吧。照顾好点,想吃什么喝什么,不要有顾忌了,别让她受罪就可以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谁也不想自己的父母这样,可人总要死的,想开点吧,这是规律。
当然,劝别人好劝,谁都不愿意轮到自己。
母亲胃癌晚期,哀求儿子卖房卖车救命,我作为儿子该怎么做?
我母亲平时特别注意胃的养护,早上起来温水开胃,平时饮食比较清淡,在我们儿女来看,胃应该不会出问题,到查出也没有疼的情况,最后突然胃口不振,吃不下东西后,医院检查胃癌晚期,并且已经全身转移,市医院,省医院各位医生都说,没有手术的机会了,因为姐姐是护士,所以就回家,输药输营养,打止疼针,还在全国找各种特效药,最后只维持了3个月。针对你的问题,回过头来想,要是我会不会呢,当时是啥情况不好说,因为没有机会治疗了,七八年过去了,现在如果选择的话,估计会卖的,因为这些年来,经常有非常想母亲的时候,有时候还会流很多眼泪,常想我妈在就好了。
母亲胃癌晚期哀求儿子卖房卖车救命,做为儿子的你,应该体会到你母亲被癌症折磨的痛苦,那种如临酷刑的滋味是任何人也承受不了的。你有房有车,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让老人减少痛苦,如果放在在你本人身上,你也不愿意在清清楚楚的思惟意识中选择痛苦的死亡。你应该尽你最大的能力,让你母亲减少痛苦,在最后的日子里,有遵严的走到生命终端。只要你问心无愧就行。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发扬广大,不能以任何客观原因为自己掩饰心灵的自私吧。
个人认识,欢迎批评。
谢谢邀请:
你母亲胃癌晚期,哀求儿子卖房卖车救命,作为儿子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说从内心你根本就没有救母亲的打算。
谁都知道胃癌晚期,即便是花在多的钱,都挽回不了生命,据说,胃癌晚期生存最多能活5年的时间,你母亲心里也清楚。
既然你母亲也清楚自己的病是无法治愈的,那为什么还要用“哀求”两个字让你卖房卖车来救命呢?
很有可能你母亲在生病前期,做儿子的不管不问,漠不关心,自己任然逍遥自在的游玩,而耽误了你母亲病情的恶化,才有了你母亲让你卖房卖车救命的哀求。
如果当发现你母亲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早检查,早治疗。就是把胃全部切除以后,能活十年之久是没有问题的,小区老刘十年前就已经把胃全部切除了,现在依然活的好好的,无非就是少吃多餐,不能干体力活而已,但生命还在。
像你母亲的病情已经到了晚期,即便是卖房卖车也无法挽回了,你是后悔还是自责?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给你说两个病例
我老公的哥哥胃癌晚期,胃切除后,用药挑贵的,化疗一年后又转移到肠子,熬了一年多还是去了,有医保自己花了差不多二十多万。
我大姐夫的嫂子也是胃癌晚期,胃切除普通用药,化疗了两三次,现在过去五六年了,没有复发。
同样的病,不同的结局,完全在于病人心态,如果你的母亲年纪还不是很大,心态也挺好,建议你还是想办法去给治疗,母亲是生你养你的最亲的人。
我们这里有几个胃癌切除的人,现在活蹦乱跳,天天不亦乐乎。现在胃癌手术后基本是正常人。那天我看那同学,喝酒吃肉侃侃而谈。
现在不像过去,切口小,很快修复。
你的命是她给的,卖房的钱用不完,卖车就够了。不要犹豫,你敢断定你母亲不会再给你一次生命?
假如你不愿意做出一点牺牲,你一定睡不好,做噩梦,哪天一不小心…。不敢想象。
弟弟把父亲卖房钱拿走一半说是给母亲做功德,父亲还在租房住,女儿该怎么办?
其实租房住也没啥不好的 如果你有能力可以帮你爸爸买一套 如果没有那么大的能力的话 生活方面多给点补贴 如果你老公不介意的话 把你爸爸接到你家 但是那个另一半的卖房款 最好不要动, 实在是需要周转一下 也要还。
钱是你爸自愿拿给弟弟的!!如果不给弟弟又能拿得到吗??所以作为女儿是应该关心父母!但是也不能伤了兄妹情!!!父母租房你问清楚情况没???是弟弟给了租房钱!还是你们一起为父母给租房钱呢???这种情况还是应该与弟弟!爸爸!你!三方共同商量方法!!!当女儿的能帮你尽力而为!
同学的母亲已去世,父亲70多,新交了女友,不到2月就要求父亲卖房,请问怎么办?
做事得有理由呀?为什么卖房子,如果说老头生病无法负担药费这也是可考虑的。但没结婚还只是女朋友就不该出这主意,因为听到这个主意的任何一个人都会联想到骗财,现在这种事太多了。只要老头不糊涂这是都好办,就怕老头被迷不听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母亲哭诉要卖房救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母亲哭诉要卖房救子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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