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狗绊倒刺死老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被狗绊倒刺死老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老太被没拴绳的宠物狗扑倒猝死,家属索赔80万,你怎么看?
宠物狗没能按规则饲养管理,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对此,赔款是必须的。同时,宠物狗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因有三:
其一,是因其无视法律法规,残忍的拨夺了他人享受美好生活的权力。
其二,是其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情感创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是挥之不去的。
其三,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借此亦可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该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该法第78条和79条专门规定了特定人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侵权后,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79条专门规定:由于饲养动物者没有采用安全措施而导致所饲养的动物发生侵害他人的,应该由动物饲养人承担对受伤害人的侵权责任,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
所以,该案由于动物饲养者没有采用安全措施管理动物而造成了老太猝死的后果,根据上述法律,饲养动物者完全应该承担赔偿老太死亡的各种损失和费用。
如何评价四川七旬老太被狗咬死,狗主人不认?
如果法律无视这样的事件丶只能像美国人那样丶人人持有武器丶自行解决问题丶杀掉所有养狗人、就不会再有咬人事件丶但社会肯定像美国那样丶治安混乱丶此事件要追究养狗人的责任`必须施以重典丶最好的办法是丶全国施行城市禁止养狗的禁令`才能刹住流浪狗乱咬人的乱象
你好,我是河南焦作的训犬师飞哥,解决狗狗爆冲,随地大小便,叫不回,撒手没,乱叫,护食等狗狗行为问题的专业训犬师。
对于这样的狗主人,我建议判刑,加赔偿。
我始终认为。养狗是一件能够增加我们生活幸福指数的事情。而不是为了耍威风去训练扑咬的那种。
而事实证明了。现在的社会养狗,已经不适合烈性犬和护卫犬。
就这件事情而言。不承认有什么用?到处都是监控。并且你的狗也不是第1次咬人。现在和以前的社会不一样了。犯了错就要勇于承担。不承认?没关系。有的是办法。我们的口号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于这样的人渣。罚款,判刑,我觉得才是最好的。
说句实在话。违法成本太低。才是导致违法事件一直发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对于某些人和某些事,必须从重处理,树立一个杀鸡儆猴的榜样。这件事情并不是把人咬伤。而是咬死了。最近还有一个小男孩被两条狗撕咬的新闻。都是烈性犬干的事儿。
都是因为这样无法无天,目无法纪的狗主人。才导致我们所有的养狗人被一同被指责。我希望,让坏人得到惩罚,好能得到褒奖。而不是让一颗老鼠,坏了一锅好粥。
我是训犬师飞哥,喜欢我的回答请关注并点赞,谢谢!
七旬老人被狗咬死,狗主人不承认,这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多少狗咬人事件,狗主人不承认的事例了。爱狗人士没人味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它们是一群没人性的狗奴狗邪教。他们骨子里早已不是人类了。一个七旬老人,被狗活活咬死,你们想一想当时的情景,这位老人有多么的惊恐,有多么可伶,然而狗主人还不承认。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不知道有关部门领导看到没有,是时候出台养狗的法律法规的时候了。犬伤人是否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理,明知狗会咬人而养,难道不是么?
我国已经成为养狗大国,有人统计我国养狗接近一亿条了。一条狗平均每天耗粮食3两(大型犬每天一斤都不够),就是3千万斤一万五千吨。一年五百多万吨粮食被狗吃掉。同时每天有接近一亿斤的狗大小便未经处理,污染着环境。应当说是除了工业污染,汽车污染第三大污染了。虽然人们不注意,但是污染是实实在在的。另外由狂犬病死亡人数(507人)在传染病死亡人数占第二位(2017年全国传染病大会统计数字),我国每年消耗狂犬疫苗接近一亿份,是世界第一位的,从而也说明,有接近四千万人被狗猫咬抓过。流浪狗随地可见。我国已是世界狂犬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印度除外)。这一系列的数字该引起国人注意了,用法律规范养狗,用道德约束文明养狗,用经济杠杆撬动减少养狗。节约粮食就是保护土地,减少养狗就是减少污染,减少流浪狗,减少狂犬病,就是对人类的保护。
不认也没关系,现在科学这么发达,法律这么健全,一句不认就可以躲过去?这不,四川的民警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不认没关系,咱们一样有证据。
右上角关注帮忙点一下,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七旬老太莫名其妙死亡,身上多是动物咬伤
2017年12月,四川德阳万安镇的一个农村,一名70多岁的老太死亡,轰动了这个村子,主要是死亡现场特别惨烈,老太是被动物啃咬致死,村民怀疑是烈性猛兽,如老虎,熊这类动物,这可吓坏了干警,猛兽可不是小事,有可能再伤人。
于是马上抽调人成立专案组,来调查老太的真实死因。
专案组成员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死者伤痕属于犬咬伤,也发现了现场被撕碎的衣物,证据表明不是猛兽,而且烈性犬。
调查得知,附近有一户鱼塘饲养了四只狗,其中一只马犬已经咬伤了两人,有一次还是挣脱了铁链咬伤的居民,于是前去询问,哪成想鱼塘主失口否认,说自己家里的狗近期没有逃出去的情况发生。
辗转反侧,多次调查DNA取证
为了确定到底是不是鱼塘的狗,专案组抽取了四只狗的血液同现场遗留物进行DNA对比,第一次在南昌警犬队做对比,结果显示是那只马犬所为,但鱼塘主不承认结果。于是专案组于18年7月又将材料送到北京,请北京做更为专业的检查,结果显示还是这只马犬所为,于是家属便将鱼塘主告到了法院,狗主人赔偿11万多…
国家有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后果由主人承担
我们有明确的规定,饲养的宠物造成的后果都由主人承担,这是因为主人应该起到监护和管理的作用。这起案件就是犬主没有起到管理的作用导致狗逃跑伤人。并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马犬这种烈性犬,很容易伤人,再说已经有了前科,还这么放松警惕,这回出了岔子,后悔都来不及。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饲养宠物的时候,外出一定要戴牵引绳,另外在家的时候,也要做好防止烈性犬逃跑的准备。其实马犬训练好了,攻击人的欲望并不强烈,但如果没有能力训练或者没有耐心,并不推荐饲养这种狗,野性太足,尤其附近都是人的居民区,饲养这样的狗对它人来说,就是一个定时炸弹。
文明养狗,科学养狗,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好处。
喜欢请关注我,每天推送有意思有知识的文章给您!
我不想再评论这样的事了,狗主人为患社会,对社会危害极大,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为什么还任由狗主人胡作非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从字面说明的内容看,七旬太婆被狗咬伤致死,没有颐养天年,惨死在狗嘴之下,仅仅获得了11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如果这就是最终的处理结果,养狗人没有按照过失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将是对公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最大威胁,后患无究。建议家属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请求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
公民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是社会最基本的保障,需要大家共同遵照法律法规共同来保障的。如果养狗人任由自己的行为,不管理、不拴绳、不戴嘴笼,咬人、伤人及致人于死地,仅仅赔偿了之,天理难容。
钱能买来一切吗?钱能买人的健康吗?钱能买来人的生命吗?对养狗人的责任不能因赔钱而了事,追究刑事责任,让养狗人在监狱内反省,才能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当狗权大于人权,我们的生命健康受到危胁时,要坚定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
如何看待武汉一小区2条狗叼走半岁宝宝,养狗八旬老太被控制一事?
饲养犬类原本是个人爱好,但是不牵绳,放任狗出门伤人,狗主人必须要承担起对应的责任,不能推诿。哪怕是八旬老太也不能因此避责。
这件事发生的太可怕了。两条恶犬对一个6个月大的婴儿乱咬,甚至还将婴儿叼走。多亏了热心群众和孩子的家长,这才将婴儿夺了回来。而孩子还是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连同帮助的街坊邻居也受了伤。
婴儿的左耳垂被咬掉,脸部和身体多处被咬伤,伤情比较严重。
而狗主人解释称,两条犬养了三年多,没有办狗证,但是有注射狂犬疫苗,平时关在家里,是被家里老人打开门后,狗才跑出来的。目前狗主人已经承担起了医药费,并配合调查。
夏天本来就是狂犬病高发期,而且闷热的天气动物都比较烦躁,攻击性会提高。而且人穿的衣服也少了,咬伤后伤情很容易变得严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狗主人必须要为两条恶犬的所作所为负责。
近年来,犬类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许多狗主人出门遛狗不栓绳不给狗上嘴套,以让狗自由玩耍为借口,而忽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是一种极度自私的行为。
而这次的事件也是没有将狗栓好,随意将狗放了出去,使得狗发狂伤人。
我觉得,在发生了这样恶性事件后,应当根据法律予以严惩。这既是抚慰伤者家属,也是给公众一个交代。
同时也要调查清楚这两只犬是不是烈性犬种,对于一些特别有攻击性的犬类应该禁止在城市饲养。
毕竟有不少爱犬人士打着爱狗的旗号,做着扰乱公共秩序的事情。这对于其他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激化了犬主人和普通市民之间的矛盾,很容易引起关系紧张,甚至上升为肢体矛盾。
爱狗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合法利益为前提。城市毕竟是人类的城市,既然在城市中饲养犬类,就应该负担起相应的责任。人权始终要凌驾于其他权利之上。
❤魔都小资城市生活指南,带你过有态度的小资生活~快来关注我的头条号吧!
先来看一下这件事情的追踪:
宝宝头骨被咬穿,需做开颅手术
孩子父亲冯先生透露,7月10下午,他的孩子经过检查治疗,注射狂犬疫苗后,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转院到武汉儿童医院继续后续治疗。
冯先生介绍,宝宝晚上在医院处理伤口,从晚8点一直处理到12点多,身上一共有抓伤三十多处。
而最吓人的,是宝宝被啃咬的头部:宝宝的头部骨头被咬穿,枕骨出现了骨洞!脑后部有两块淤血。
目前,孩子已经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据冯先生说,经过专家会诊,孩子需要开颅手术治疗。
据了解,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调查。昨日上午,狗主人也已经到场,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据悉,狗主人也正在筹措资金,全力配合孩子的治疗。
下面是警方的通报
这件事情真的很令人痛心。但是养狗是爱心的体现,但行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做到文明和规范养犬,人们的生活环境才会美好,犬和人类才能更加和谐地相处。所以楚天君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养犬人士,让我们做一个安全养犬、健康养犬、卫生养犬、合法养犬的文明养犬人。
武汉市限养区内个人禁养犬只
一、成年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5厘米的犬只。二、以下34个品种的犬只:1.所有种类的獒犬(Mastiff)、雪橇犬(Malamute)、拳狮犬(Boxer)、笃宾犬(Dobermann)、大丹犬(Great Dane)、大白熊犬(Great Pyrenees)、纽芬兰犬(New Found Land)、可蒙多犬(Komondor)、罗威纳犬(Rottweiler)、圣伯纳犬(St.Bernard)、萨摩耶德犬(Samoyed)、德国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等工作用犬;2.阿富汗猎犬(Afghan Hound)、巴山基猎犬(Basset Hound)、寻血猎犬(Bloodhound)、苏俄牧羊犬(Borzoi)、猎狐犬(Foxhound)、灵缇(Geryhound)、猎鹿犬(Deerhound)、威玛猎犬(Weimaraner)、波音达猎犬(Pointer)、贝生吉犬(Basenji)等猎犬;3.贝林登梗(Bedlington Terrier)、边境梗(Border Terrier)、牛头梗(Bull Terrier)、凯丽蓝梗(Kerry Blue Terrier)、美国斯塔福郡梗(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等梗犬;4.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斗牛犬(Bull Dog)、松狮犬(Chow Chow)、大麦町犬(Dalmatian)等非运动犬;5.土佐犬(Tosa)、秋田犬(Akita)、雪达犬(Setter)等其他类别的犬。如何不被狗咬?被狗咬了怎么办?相关知识一定要掌握
编辑:肖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狗绊倒刺死老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狗绊倒刺死老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