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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警方通报“瓜农万斤西瓜被偷”:3人伙同亲朋偷瓜,散播谎言吸引多人作案,已被拘留,赔偿瓜农1万8,你怎么看?
长在地里的西瓜被哄抢,翻车的井盖被哄抢、苹果被哄抢、鸡仔被哄抢……中国的农民在成长,三十年前那些纯朴善良的品质在流失,像城里讹人碰瓷的老人般,难道真的就这样纵容下去吗?立法者和执法者都该改变思维和工作方法了,那种把偷瓜改成摘瓜,帮助小偷讹诈瓜农的警察,必须清除出警察队伍,那些恶意哄抢他人财物的坏蛋,必须让他们付出成倍的代价。
光赔偿钱还不行,应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后来东西堆在外面,那就任人自拿了,那成了什么社会?任人随便抢偷拿,成了无主社会了,那有何必出去奋斗赚钱?搞一个不劳而护,岂不社会乱了套?
光拘留、赔偿还不行,还要判刑。我建议国家最好恢复鞭刑和杖刑。对于这些不方便关进监狱的家伙,直接判鞭刑或杖刑。杖刑嘛,好理解,就是古装剧里的“来人啊!将这厮拉下去重打50大板!”,鞭刑在影视剧里也应该见过,弄个十字架,将受刑者绑在十字架上,扒掉他的上衣(女受刑者可以穿件背心),拿浸泡过水的马鞭狠狠的抽他。把他们打个皮开肉绽,屁股开花,以后他们就长记性了。新加坡治安为什么好?就是人家有严格的法律,有严厉的惩罚制度,而且人家从来不和稀泥,无论是谁,在新加坡犯法都受到相应的惩罚,连总统求情都没有用。
刚刚看到人民日报的评论,敢情这都偷了一万多斤的瓜了,竟然只是认定为是来捡瓜的。涉案金额也已经远远超过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岂是拘留几天就可以完事的呢!
最近正是吃瓜的时候,跟瓜有关的案子确实不少。先有河南瓜农被人偷瓜倒赔300块,这又有被人捡走一万多斤瓜的奇案了。在我看来,所谓的瓜没人要了,可以随便去捡,完全就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而已。
嫌疑人的说法有几个疑点。好好的瓜棚,好好的西瓜,老板为什么不要了呢?真要是去捡西瓜,需要大晚上偷偷摸摸去捡么?我们判断作案动机,除了嫌疑人口供之外,还是要综合各方面情况来定的。
这个案子中,一万多斤西瓜,涉案金额达到了一万多元 已经远远超过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这明显是个刑事犯罪。不能够因为嫌疑人赔偿了瓜农的损失就简单治安拘留几天了事了。
大实话: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占小便宜吃大亏,对于这种“小偷不算事”的行为必须严惩。
现在正值是西瓜上市的季节,瓜农们辛苦大半年就等着现在西瓜上市卖个好价钱,但是,却要提放着那些手脚不干净之人。确实,对于一些人来说,感觉那片西瓜地里那么多瓜,自己偷摘几个也不值什么钱,所以也就无所谓,然而正是这种“小偷不是事”的病态想法导致某些人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件事大概是这样的,在浙江平湖,陈某种植了一片西瓜,本来现在西瓜成熟,开始准备售卖,没想到却被一伙贼人盯上了。贺某,辛某,以及刘某合伙去偷西瓜,这三人在偷完瓜后被邻居问其,因为害怕事情败露,所以就谎称这是瓜园不要了,而这个“谣言”的传播便导致了陈某的西瓜大量被偷,而陈某发现西瓜被偷后,立即报警。最后,所以“偷瓜”的人都被抓获,瓜农获得1.8万元损失。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心里也应该都明白了,这可不是简单地偷摘几个瓜尝鲜了,这就是冲着偷瓜赚钱去的。说现实一点,就算是西瓜一块钱已经,这1.8万元可就是一万多斤西瓜啊。说现实一点,要是瓜农真的较真追究的话,这几个人都不仅仅是民事犯罪了,这个数额都够判刑的了。而至于最后对那些听信“谣言”而去偷瓜的人来说,我相信这些人也不是无辜的。无非就是嘴上不承认自己的偷瓜罢了。
说现实一点,人家西瓜园打理得好好的,现在正值西瓜上市,西瓜园的主人都没说不要,你就凭借邻居的一句人家不要了,就去摘,你觉得合适吗?要知道,哪怕是一毛钱一斤买了也是钱,人家干吗不要呢。所以,这些人就是心知肚明,只不过是想着这么多人一起偷,法不责众罢了。
当然,最后瓜农的损失也得到了赔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变相帮助自己卖瓜了,这也算是对这些人的一个惩罚吧。只是希望大家通过这件事能够明白,不是我们的东西就坚决不能要,贪小便宜一定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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