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914航班失踪35年再次出现,50名乘客无衰老,这是怎么回事?
大千世界,奇事无穷。但如此玄虚的奇闻异事平素只可在童话般的王國里有之。近几年虽说存在多维空间,然而:尚未得到证实,故此:此题为伪命题,尚不可信!余勿须多费笔墨。
亲戚借了我50万人失踪了怎么办?
按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信息消失,有可能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隐匿,消失,可以找老孙我,从业十年,专业寻找被执行人,老赖;解决被执行人问题。
羌塘无人区失联50天的小伙找到了,关于小伙独自离队你们认为对吗?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人,生活在信息化的现在,在你做出任何决定的时候,都应该想到其对应的后果,三思而后行,不是简简单单的五个字,选择就应三思,否则应为其负责!
此事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实属不应该的,无论发生什么状况不应该自己一走了之,更何况是在无人区,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体验,但是站在他家人和社会的角度来看,都应该量力而行,理性面对发生的状况。否则,浪费人力物力去寻找,可能还会让很多大众增加对类似旅途探险的不解。
其实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在集体活动中,脱离犯了大忌讳,一个人的脱离可能会导致整体性的伤害。但是对于个人,我们无法得知他真正的想法是什么。是怎样的想法趋势他离开集体。我作为这件事情的讨论者,不想轻易地下定义,只是希望下次去参加集体活动时,坚定不移的与集体在一起。
温州家长50万寻失联孩子,据警方通报,系某家属故意制造虚假警情,对此你怎么看?
正反两面看。
正面,在网络世界,一大片一大片的言论说当今的社会:人如何如何的坏,人如何如何的恶,人如何如何的冷漠。而现实中,这个事一出来,整个温州都不眠了,然后随着网络的发酵,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我昨天晚上看现场直播,那么多人站在河堤上,河里有那么多人在用各种方法在翻那条河,而山上,而乐清城,可以说就像找一只蚂蚁一样,那么多那么多的人在找那个孩子。
反面,就是‘’狼来的故事‘’,真狼来了,我们会相信吗?
这起重金50万悬赏丢失男孩、引发舆情广泛关切、没少折腾当地警力的新闻事件,原来竟是一场无厘头的“家庭闹剧”。
堪称挑起事端和制造闹剧的始作俑者,居然是丈夫的妻子、孩子的大舅子。起因是夫妻吵架,目的是要给孩子的爸爸一个深刻难忘教训!
如此脑洞大开,如此办事不着调,这怎不让吃瓜群众啼笑皆非,唏嘘感叹。
✍ 一、其实“110”是一种宝贵的、不可蓄意浪费的社会资源。
110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只有在出现“急难危重险”等情形下才能拨打,报假警情、甚至恶意骚扰110,不仅等于堵塞了平安热线,严重影响了急需人们的救助,而且会造成一系列不良影响和公共资源的浪费。
对公众而言,哪些属于不能拨打110的无效报警呢?
一是故意报假案。譬如急吼吼地称某人在某地点出事了,可等民警风驰电掣般赶过去,却意外发现是假案。
二是无理取闹。有人把110当成什么都管的万能电话,故意说一些不沾边儿无厘头,与警察毫不相干的生活琐事。呵呵,如家中水龙头坏了、出租车拉客少给几元钱啦…
三是恶意向110打骚扰电话。有人随意拨通110,你刚一开口就骂人,然后呯地一声把电话挂了,你说缺德不缺德。
✍二、恶意报假警,扰乱公安工作秩序,浪费公共资源,是一种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有可能会为此付出不菲的代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解决夫妻家庭矛盾,需要冷静理智处理。千万别拿孩子“藏猫猫”来说事,否则很可能弄巧成拙,赔了夫人又折兵。
夫妻吵架,本来是一种再自然、再平常不过的家庭矛盾了。可能是一时冲动,过几天心平气和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风平浪静。
然而不知道孩子妈妈,孩子舅舅是怎么想的? 竟然匪夷所思,脑壳进水地拿孩子藏猫猫来说事,妄图来通过不道德的绑架亲情方式,逼老公就范,异想天开、一厢情愿地缓和家庭矛盾,这怎么能行?!
要知道采取过分的做法,不仅于事无补,无法缓和家庭矛盾,甚至会让夫妻关系加大隔阂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样的惨痛现实教训,不得不令人深思和反省啊…
虚报假警,浪费公帑,已经涉嫌违法,依法应该予以处罚。关于此项不论。
夫妻之间吵架,以孩子作为要挟,以公共资源作为筹码,这样的社会心理才折射出国人普遍的缺乏边界意识的“酱缸”心态。
“酱缸”一语源自台湾作家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这本书1985年台湾首版以来,迅速在中国大陆引进并流传,一时间洛阳纸贵。
先说,夫妻吵架拿孩子来要挟。11岁的男孩已经儿童后期,即将进入青春期,按说夫妇都应该明白孩子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选择。对孩子来说,父母不和对孩子本身已经构成心理伤害,那么,如果他们真的爱孩子,即使有夫妻冲突,也最好避开孩子,不要把孩子裹挟其中。
结果,这两个为人父母的家伙,不仅不避讳孩子,而且干脆以孩子作为要挟,母亲和舅舅合谋把孩子藏匿起来,以作为对孩子父亲的要挟。
酱缸一:一对成年的父母,毫无自己以及孩子权利边界的意识,把孩子裹挟到夫妻矛盾之中,以孩子为把柄来要挟对方。他们无疑是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人物品,丝毫也不顾及孩子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应该尊重他自己的主张。
婚姻的冲突和失败,与孩子无关;离婚对孩子抚养权有分歧,尊重孩子的选择,或者诉诸法律。最愚蠢和恶毒的方式就是像这对夫妇一样拿孩子做要挟试图逼对方就范。要知道,类似温州这对愚蠢颟顸夫妇的例子在中国社会并不罕见,夫妇反目要不拿孩子撒气,要不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可是,尊重过孩子感受么?考虑过对孩子未来成长的可能戕害么?
其次,在明知道或至少能估计到妻子和舅子藏匿孩子的情形下,用报警悬赏的方式来反制对方藏匿孩子来要挟到举动,这就不仅愚蠢颟顸,而且涉嫌违法,浪费公共资源。
酱缸二:私人领域的事情,动辄在公共领域“闹大”,丝毫不顾及无谓占用公共资源是对他人对冒犯。公私不分,罔顾冒犯他人,恣肆妄为。
私人领域的冲突,如果要动用公共资源来解决,那就或者购买,或者通过法律起诉,并不是没有其门而入。可是,不仅这对愚蠢颟顸的温州夫妇,全国各地都有类似动不动就把私生活领域的事端拿出来当街晒裤,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或者滥用警力,丝毫也没有应该付费,或者不应该冒犯他人的意识。
这对愚蠢颟顸夫妇的两缸酱给凑一块儿,就酿出这起报假警并且作秀悬赏50万的闹剧。别看事儿发生在经济发达的温州,一些人富裕了,可骨子里还就停留在半个世纪前,一个世纪前,愚昧糊涂蠢。
目前家属制造虚假警情的原因警方还没有公布,只能说这家属够任性的。其悬赏50万倒是没有什么直接违法的地方,但其报假警、动用各级行政资源找孩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应该会被行政拘留。
当时悬赏50万找孩子,成功的吸足了眼球,制造了轰动效应。当然了,悬赏多少钱是孩子父母的自由,暂时没有发现有任何违法的地方。据没有得到证实的消息讲,这次是孩子的父母有矛盾,然后孩子母亲故意将孩子藏了起来。这母亲玩得真是够大的,然后被50万悬赏给搞得骑虎难下了。
在找孩子的过程中,耗费了不少行政资源。话说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孩子走失的事项都非常的关心,自然积极主动的帮助寻找,这次温州50万找孩子俨然已经成了社会热点。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基本上没有公益诉讼,所以耗费的行政资源不会有人找孩子父母的麻烦,最多只能道德上谴责了。
但是警方是可以对这种报假警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如果是由藏起小孩的一方报警,那么是明显的报假警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社会秩序的规定,警方可以以扰乱社会秩序对报假警的当事人行政拘留5日到15日,并处以罚款。
昨天刷爆朋友圈,就是这条
看新闻,没有什么问题,其实出现最多的是父亲的声音。
当时也有嘀咕,温州这么大的城市,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真的天网是摆设?
所以,没有转发。
今天已经爆出是虚假。原来是夫妻二人吵架,老婆和大舅子把小孩藏起来了,后来一看事情越闹越大,主动说出来。
返回头再看,疑点还是有的:一是当天穿的衣服鞋,都一件件拍下来;二是监控没有发挥关键作用。
夫妻二人的矛盾应该很大,不是简单的家庭矛盾,爸爸说不定也知道是妈妈藏起来了,但就是要闹大,报警、50万、网络,让妈妈骑虎难下,终于让妈妈成为违法的、被指责的一方了。
穿越无人区并失联50天的冯浩等将面临各5千元的处罚,女友表示不接受,你怎么看?
每个人有尊重自己生命和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哪怕有人不想活了,要去自杀,也是他的自由!
处罚方面,首先政府层面有些问题,即然规定不准进入无人区,违规进入也只是罚款500-5000元,那在中国,就会有大批不遵纪守法的人把这条规定当做放屁来无视它。
若政府制订法规:凡未经批准进入规定范围内的无人区者,一经发现,判3-5年,或罚款20万以上,你再看看,效果会怎样。在目前这个信仰和自律都比较差的社会,治国需要重典!
所以说,政府是事先制订了法律法规,进入无人区,罚款5000,只要有足够的证明,浙江小哥不交罚款,政府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制裁他的。
但是,如果政府说有出动人力物力来救援他,要他出救援的钱,这是不讲理的。因为政府也是依托社会公共资源生存的机构,解决老百姓的困难,这怎么可以收费的呢。这就闹笑话了,这跟被救援人违不违法在先没有关系。
比如说,一个人抢了东西,跳河里了,公安说,你自己违法了,给钱我去捞你,不给钱关我毛事。再或者说,居民不注意用火安全,自家房子给烧着了,消防队给你灭了火之后,找你要钱,这不闹笑话了!
所以,救助归求助,这是政府的责任,因为他们也是我们纳税人给养活的,当民众出现困难,出动人力物力进行救援,这属理所当然。然而,民众违法违纪,该罚当罚,这是两码事!
个人见解,非喜可喷!
穿越无人区,冯浩这哥们儿失联了50天,最后奇迹般地还生了,他经历了人生最重要的50天,让他生不如死,这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经历,这个经历是无价的,罚款5000块钱,算个毛线呀,直接给了就行了,理论上非法穿越无人区,可以进行监禁,拘留,行政办法。
女朋友是个毛线,你又没跟着去无人区,处罚的规定你说了又不算,你不同意怎么办,这个时候搞得很大,如果乱搞,后面的事情会非常的严重,包括今后不让坐飞机,不让你买高铁票,都是有可能的,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会要记录到,你的个人征信,而且有追偿的权利,逾期不缴纳罚款,还会有利息,所以这种事情,还是快快的交了完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他们心疼钱,或许没那么多钱,毕竟去无人区,也是穷游,但是这个事,必须得重视起来,无人区不是随便可以穿越的,目前开的罚单是,林业部门,假如是公安部门呢?
这个女朋友,真的不懂事,换作是我,赶紧悄悄的赶紧交了钱走人,还搞什么,不愿意,你这是要公开对抗,政策是死的,对抗的结果就是与政策对抗,你觉得自己会,有多大的胜算的把握,还是觉得林业部门,不够强硬,必须得公安介入,或者法院介入,还是拘留,别忘了有一句话说的很清楚,你是非法穿越。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关于到西藏旅行,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随时关注公众号,藏区自驾游,回复关键词,无人区,你就会了解到一个全面的无人区,祝你们好运吧。
女友不接受?那是不接受就可以不用罚款的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要去穿越无人区,那就要想到后果!既然无人区都敢去,那5000元的罚款又算得了什么?生死都不顾,钱还有那么重要吗?不接受也是自找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载约50人客机失联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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