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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溺水而亡,从法律上来说和老师有关系吗?
学生在校外游泳溺亡,从法律上来说,跟老师沒有任何关系,但一出现学生溺亡事故,上有上级追究局长的责任,局长自然要追究校长的责任,校长只能追究老师的责任(当然,这责任是行政责任,不是法律责任),下有家长到学校闹事。于是,老师没有责任也变成有责任了,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不得评优评先是免不了的。
我虽然不是法律专家,多年在学校的工作经历我知道,学生校外溺水而亡,在法律层面上与老师没有关系,打个比方大家就明白了:学生在校外没有吃饭饿极了,学生在校外生病住院了,学生在校外偷别人的东西,与老师有没有关系呢?是否需要老师负责任呢?
一、校外时间分上学放学和休息天。
现在的学生上学放学不比以前了,为了加强安全方面的责任,小学生一律实施家长接送制,哪怕是离学校很近。
因为现在社会很复杂,以前都是本地人,大家都熟悉,每个地方都有其他外地人员的加入,谁知道哪个是人贩子哪个是好人?
现在的家庭部分都买了轿车,也有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有时候道路拥挤,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都要都比较差。
为了保险,家长都是亲自把孩子送到学校。我们家隔壁的一个孩子,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每天都是亲自结接送,到学校的距离只有300米,且在同一方向。
二、学生在学校,老师就是监护人,出校门家长就是监护人。
当家长把学生送来,学生走进学校,离开了家长,学校和老师就是学生的监护人。
在学校老师就要关注学生的一切情况,除了学习之外,学生的进餐、身体状况、安全情况、午休情况以及上厕所都要管。
特别是学生的安全。这个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的宣传标语就是“把安全放在首位,常抓安全措施教育,安全教育要天天讲”……
曾经发生这样的事,也是许多学校的做法。杭州某学校,规定学生7:30到校,不到时间不开校门。恰巧有一天学校门口人多,有一个学生为了躲避车辆受伤,胳膊摔折了。家长和学校就开始争论这个问题啊,家长要学校负责,说我学生是在你校门外受伤的。校方说法学生不是在校内,而是在校外。
学校的做法就是为了撇清责任啦!我规定的时间是7:30,谁叫你来这么早啊。
三、还要看老师是否尽到教育的义务。
学生在校外溺水身亡,我们要看平时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我相信大多数学校的老师是会做这一工作的,除非他是傻子,学校对这项工作有专人管理,有检查落实,老师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有记录的,比如关于安全主题班会,比如黑板报,比如关于溺水方面的视频,给我发放给家长的防溺水通知书。
四、社会的责任与措施。
学生溺水社会也有责,看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比如关于新冠肺炎注射疫苗,政府宣传车每天都在广播。
学生安全政府的宣传车,是否可以广播一下?
在危险水域是否可以放一些警示标牌?
在在汛情高期间,危险地带是否可以用网拦一下?
这两年。我们当地政府做法是,每当六七月发大水期间,把水全部放掉。
以前长江放水河渠都是满满的,波涛汹涌很是吓人的。现在长江基本上不放水了,河道一旦水涨起来,马上开闸放水。一些钓鱼人都怨声载道,说现在没水没鱼了。
归根到底是家长的责任。孩子是你的,你除了有抚养的责任,也有教育的责任和监督的。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监督管理。我要以工作忙事情多放松对孩子的管理,孩子年龄小,安全意识差,自控能力差,等一下河游泳他有好奇心,不知道水火无情的道理,河道里表面看起来风平浪静时,实际底下暗流汹涌。如果家长工作忙,星期天和暑假期间没有时间管理,就把他送到辅导机构去学习(不是做广告啊)。
只是花点钱的问题嘛!学习上多少会有一些收获,安全也有了保障。
有,当然有,教师现在是弱势群体,基本上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调侃。开个玩笑了,从法律上讲老师没有一毛钱的责任,但是呢,孩子小是未成年人,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学校的孩子。教育部门会启动问责制,严肃惩戒该校领导和老师,全区通报批评,下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教育意识,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我想我说的够清楚了吧。
#原创#
学生在校外溺水而亡
与老师不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一些人与老师有仇吗
学生一有事
不顾事实
赖上老师
心思全花在找老师的责任上
这股歪风当休矣
否则促成家长与老师目益对立
盲目指责老师成风
致使老师颜面扫地
变为背锅侠
名誉毁损挺不起腰杆的老师
何以培育出自信豪迈的学子
故,勿凭主观臆断
无端追责老师
#上海常青教育凌远长著#
法律是讲证据的,学生校外溺水而亡,到底与学校和老师有没有关系,不是一句“有”和“没有”就能说得清楚的。
首先,如果是住宿学校,又没有放假,那么学生还是在学校和老师的监管和监护之下,学生私自逃课和逃学到校外,发生校外溺水事件,造成学生的死亡,这种情况学校和老师是负有一定的监管不力的责任的,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定性为负有次要责任。
其次,如果是假期放假期间,从开过散学典礼开始,学生的监护权有回到了家长的手中,这时候,学生在校外溺水而亡,这就和学校及老师没有任何的关系,学校和老师没有任何责任。不能把家长的责任推到学校和老师的身上,如果是非不分,就是对学校和老师不公。
再其次,法律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一切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我们不能一味的倒向哪一边,更不能进行道德绑架。不偏不倚才使我们看清事实的本质,才能对一件事有一个公正的判断。
14岁结伴游泳淹死有赔偿吗?
结伴游泳淹死有赔偿吗?
这个要看警方勘探完现场之后下的结论,因为是结伴游泳 ,所以法医肯定要去解剖这个孩子的死因 ,如果是和另一个孩子有关,那要赔偿是理所应当 ,如果是无关的话,那要赔偿就会有一些牵强,法律上也不会承担这种没有理没有据的赔偿 。
和你们游泳的场地应该也有一些关系 ,如果是正规的游泳馆,你们其中有一个孩子溺死,可能会有看管不当的过失,但如果是要去赔偿的话,也不会赔太多。
西吉14岁中学生在水库溺水,救援两小时找到,已不幸身亡, 你怎么看?
这类事几乎每年发生,很悲哀啊!
一是,主要是孩子还小,没有完全的自我控制能力,被同伴相约,就贸然下水!造成悲剧!
二是,家长、老师可能对孩子溺水的防范教育不够,对于后果的可怕,对孩子事先警示不够!所以,孩子才敢于下水……可谓,无知者无畏也!
三是,有同伴孩子的不良诱导,引诱、哄骗下水,这种情况很多……这样的熊孩子的监护人应当负相关法律责任!
四是,社会应当广泛宣传,溺水的可怕性,让孩子们都有自我防范意识,很好地保护自我,以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可谓善莫大焉!
幼儿园大班就开始让他们去学游泳,然后跟着正规长训队练个三五年,这样才叫真正的学会了,家长你们就可以放心了,他们去江河湖海玩真的不用担心了,游泳这件事把它当做孩子在成长的人生中的一件最重要的事去做
息县:又一中学生不幸溺水身亡,家人痛哭!警钟再次敲响, 你怎么看?
关于在河里洗澡 玩耍一定要全方面抓紧,步入暑假期间各位家长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在家靠家长在学校靠老师,每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暑假期间是淹死学生的高峰时期。
我在这里呼吁各位中学生,不要下河洗澡更不要去下去摸鱼。生命来自父母我们要爱惜自己,不要做出让父母担心的事。现在的我们都应该知道下河游泳有多大的危险,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
6月14日晚上,信阳吴家店镇顺河店大桥下,发生一起惨痛的学生不幸溺水身亡事故!
溺亡的孩子是信阳吴家店中学一名八年级学生,昨晚四个学生一起去游泳,结果其中一个孩子失踪。
当晚因河沙被盗釆严重,打捞困难,今天上午才打捞上岸,孩子早已溺亡。
面对冰冷的户体,其父母哭得撕心裂肺,悲痛欲绝!
炎热夏天,下河畅游,是小孩最感兴趣的事情;年年警示,处处惊心,学生溺水事故防不胜防,令人纠心,令人痛心!
2019年4月27日(周六)14时许,商城县达权店镇初中3名男生在休息日结伴外出游玩时,一人不慎落水,另外两人施救不当,三人都不幸溺亡。
2019年5月11日(周六),分别就读于息县孙庙乡中心校六年级和罗山县东铺二中七年级的2名息县籍男孩,在罗息路淮河桥下淮河段水域南岸,意外落水身亡。
报道不绝于耳,事故接二连三!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早已下发2019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吸取教训,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但是悲剧还是频频发生
盛夏是溺水高发季节!父母亲务必时刻提醒和教育子女,悲剧再度重演时为时已晚!
不要到池塘、河边洗手、捡物品
不在喷泉、河边逗留聊天、泡脚
不和同伴结伴去河里抓鱼虾、蝌蚪
不私自结伴去人工湖、水区工程等危险区域游泳
游泳!必须有老师或家长陪同。
生命可贵,警钟常鸣!请时刻关注孩子安全!您的一次提醒有可能救了一个孩子甚至一个家庭。
请动动你的金手指转发扩散!
落水儿童的事件每年都在上演,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和关注,对于落水事件,学校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在讲课的过程中灌输“远离水源珍爱生命”的思想。开展讲座,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对孩子的去向要多关注,家长可以陪同孩子观看相关溺亡视屏让孩子远离水源。对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管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叮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尤其是去水源边。如果孩子想去洗澡或者游泳,家长可以带孩子到游泳馆游泳,防止孩子偷偷出去,希望大家都能够重视起来,让悲剧别再从演。
内黄县15岁初中生溺水,母亲看到儿子从河底被拽出,再控制不住,撕心痛哭, 你怎么看?
作为看客说什么都可以这种事情掉在谁头上,谁心里都不好过。事情已经发生,唯一的作用就是提醒各位条友都长点心。所谓不碰水不知水,如果条件允许,尽量还是带孩子去能游泳的地方玩玩,比如水库、河边、游泳馆等。让孩子体验和水打交道的感觉,如果能教会孩子游泳就更好了。如果实在没有时间,还有一个极端的招。小时候皮,也喜欢跑到河边玩水。有一次被我老爸撞上,二话不说直接抓过来摁水里让你喝个够,直到你怕为止,虽然极端但是管用。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熊孩子,而家长又没有时间,不妨试试我老爸的招,让孩子体验一下在水里濒临死亡的感觉。警告孩子,不会水不要下水救人。视频中只死了一个,还算是一个好结果。看看这个,广东汕头金灶镇林新水库,清明上坟时就因为一孩子在水库边洗手不慎落水,一家人下去救,结果因不识水性全部溺亡。水里救人,其实说捞更确切,和其它地方还不一样,不是人多就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会水,我说的会水可不仅仅只会在水面扑腾,会潜水超过40秒才算基本会水。不会水还下水救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送人头。自私一点说,别人死要好过自己死。就算是亲人落水,真要施救也得有方法,而不是不管不顾往水里闯,那样做除了多一条命外毛用不顶,林新水库就是例子。俗话说近怕鬼,远怕水,欺山不欺水,还是有点道理的。
谢邀!痛心!去年四川松潘县刚中考结束的5名中学生溺水身亡的消息还没能让我心情平静下来,内黄县这6名中学生又相约到河边玩水,一人溺水身亡的消息又被刷屏。同样是学生家长,在深表痛心之余,对这类事件的频发从内心亦感到痛恨!
痛恨谁?一是痛恨孩子没耳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夏季到来后对防止学生溺水做了大量工作。媒体广泛宣传,学校在学生大会,班主任在班级会上反复强调,发宣传页让家长签字,召开家长专题会。今年,国务院教肓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持发布2O19年第一号预警,再次提醒各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说宣传如雷贯耳,难道相约去玩水的同学中没一个人听到?15岁的年龄难道对死没有心理恐惧?只有看到同学死去才能意识到?二是家长不上心。俗话说,自已的孩子,别人家的老婆,谁家的孩子都娇惯,都是掌上明珠,都想望子成龙,但你对孩子真的上心了吗?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状况要有具体的了解,爱学习是家长之福,淘气鬼你也不能放弃,更不能把学生的一切都推给学校。现在,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也有很多无耐,对不爱学习的学生不管吧!影响教学秩序,轻管不顶用,严管怕出事儿,因老师管学生而发生的事件不胜枚举。自已孩子的状态自已最清楚,在学校没有外出玩耍的机会,放学后的时间家长必须有效掌控,特别是在农村,父母打工顾不上,爷奶管不了,如果让孩子放任自流,出现问题的机会就多。我认为,只有家长多操一份心,对孩子的生活行为要有无形的跟踪,让其二十四小时不出掌控,要知道,依靠仍何人都是无用的。
最后,关于让孩子掌握游泳技巧的问题我想发表自已的看法。学会必要的应急本领当然可以,但在农村基本上没有游泳的场所,多数家长也没有时间让孩子专门学习游泳,况且,目前农村家庭条件都好了,在家冲澡都是没问题的,洗澡没必要到河渠或池塘中,因为现在既便河水清了,但也很不卫生的,靠洗澡降温不是这个年代的习俗,玩水是他们好奇中的调皮举动,家长有责任严厉管制。
我呐喊!孩子们,珍惜生命,让类似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初中生救落水儿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初中生救落水儿童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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