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初中生救落水儿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初中生救落水儿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台湾新竹县发生3名初中生溺水意外2人获救1人命危, 你怎么看?
溺水事件一直都是世界意外死亡事件的前三名,所以,在台湾发生溺水事件也属于正常的,不过,溺水事件的高峰期是夏天、暑假,在四月份就发生溺水一般是比较早的了。
先来看看过去的数字:
根据台湾消防署的统计,台湾每年溺水人數/事件大約在500人次上下,其中约六成的300多人不幸溺斃。而最常发生溺水事件的的地点是「溪和」,其次是「海边」,这两个佔所有溺水地点的67%,而一般游泳池只有1.3%。
在台湾的溺水事件中,学生的比例并不高,以2017年为例,全年学生溺水死亡人数是26人,而2018年是17人。发生的月份以6,7,9最多。意外发生时间则多数在周末的下午,地点以北台湾的新北市乌来、沙仑,宜兰的南方澳、新竹的内湾,桃园的竹围渔港、永安渔港等地偏多。屏东垦丁也是另一个高发区。
从数据看,多数溺水而灭顶事件发生在没有旧生人员在场的地方居多。
远离海边,不玩水,这是因噎废食。无论是学生、年轻人或是父母,玩水、戏水、游泳、水上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水域,最好是有救生人员在场,或是人潮相较多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因溺水、意外而造成伤亡。
全国中学生溺水情况及原因?
中小学生群体溺亡的原因:第一,安全意识淡薄,对水域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总认为溺水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
第二,家长监护不力,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
第三,孩子们暑假生活没有一个合理的安排,整天无所事事,和三五个同伴到处游荡。
第四,危险水域缺乏监管,应建立巡河制度,防患于未然。
中学生校外溺水能获得赔偿吗?
这个问题答案比较明显,因为明确表明了是在校外发生得事故,溺水的池塘或是积水区域,不属于学校管辖而出现的安全隐患造成学生死亡的,家人是不可以强制要求学校进行赔偿的,除非学校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溺水学生家人一些补偿以宽慰逝者家属
于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的都是未成年人,如前述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意识到下河游泳的危险,但却未能注意自身安全,导致溺水身亡,确实令人痛心、揪心。在现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若让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确实勉强,但其他方面有没有赔偿责任要看溺水身亡的具体情况。
内黄县15岁初中生溺水,母亲看到儿子从河底被拽出,再控制不住,撕心痛哭, 你怎么看?
作为看客说什么都可以这种事情掉在谁头上,谁心里都不好过。事情已经发生,唯一的作用就是提醒各位条友都长点心。所谓不碰水不知水,如果条件允许,尽量还是带孩子去能游泳的地方玩玩,比如水库、河边、游泳馆等。让孩子体验和水打交道的感觉,如果能教会孩子游泳就更好了。如果实在没有时间,还有一个极端的招。小时候皮,也喜欢跑到河边玩水。有一次被我老爸撞上,二话不说直接抓过来摁水里让你喝个够,直到你怕为止,虽然极端但是管用。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熊孩子,而家长又没有时间,不妨试试我老爸的招,让孩子体验一下在水里濒临死亡的感觉。警告孩子,不会水不要下水救人。视频中只死了一个,还算是一个好结果。看看这个,广东汕头金灶镇林新水库,清明上坟时就因为一孩子在水库边洗手不慎落水,一家人下去救,结果因不识水性全部溺亡。水里救人,其实说捞更确切,和其它地方还不一样,不是人多就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会水,我说的会水可不仅仅只会在水面扑腾,会潜水超过40秒才算基本会水。不会水还下水救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送人头。自私一点说,别人死要好过自己死。就算是亲人落水,真要施救也得有方法,而不是不管不顾往水里闯,那样做除了多一条命外毛用不顶,林新水库就是例子。俗话说近怕鬼,远怕水,欺山不欺水,还是有点道理的。
谢邀!痛心!去年四川松潘县刚中考结束的5名中学生溺水身亡的消息还没能让我心情平静下来,内黄县这6名中学生又相约到河边玩水,一人溺水身亡的消息又被刷屏。同样是学生家长,在深表痛心之余,对这类事件的频发从内心亦感到痛恨!
痛恨谁?一是痛恨孩子没耳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夏季到来后对防止学生溺水做了大量工作。媒体广泛宣传,学校在学生大会,班主任在班级会上反复强调,发宣传页让家长签字,召开家长专题会。今年,国务院教肓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持发布2O19年第一号预警,再次提醒各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这项工作,可以说宣传如雷贯耳,难道相约去玩水的同学中没一个人听到?15岁的年龄难道对死没有心理恐惧?只有看到同学死去才能意识到?二是家长不上心。俗话说,自已的孩子,别人家的老婆,谁家的孩子都娇惯,都是掌上明珠,都想望子成龙,但你对孩子真的上心了吗?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状况要有具体的了解,爱学习是家长之福,淘气鬼你也不能放弃,更不能把学生的一切都推给学校。现在,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也有很多无耐,对不爱学习的学生不管吧!影响教学秩序,轻管不顶用,严管怕出事儿,因老师管学生而发生的事件不胜枚举。自已孩子的状态自已最清楚,在学校没有外出玩耍的机会,放学后的时间家长必须有效掌控,特别是在农村,父母打工顾不上,爷奶管不了,如果让孩子放任自流,出现问题的机会就多。我认为,只有家长多操一份心,对孩子的生活行为要有无形的跟踪,让其二十四小时不出掌控,要知道,依靠仍何人都是无用的。
最后,关于让孩子掌握游泳技巧的问题我想发表自已的看法。学会必要的应急本领当然可以,但在农村基本上没有游泳的场所,多数家长也没有时间让孩子专门学习游泳,况且,目前农村家庭条件都好了,在家冲澡都是没问题的,洗澡没必要到河渠或池塘中,因为现在既便河水清了,但也很不卫生的,靠洗澡降温不是这个年代的习俗,玩水是他们好奇中的调皮举动,家长有责任严厉管制。
我呐喊!孩子们,珍惜生命,让类似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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