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儿童碰路灯电桩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儿童碰路灯电桩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白沟一男童接种脊灰疫苗2天后死亡,当日出现腹胀情况,次日嘴唇发紫、一过性昏厥;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你怎么看?
去年出了疫苗事故之后就很担心,后来我们这个片区有家长去社区医院查,看自己小孩接种的疫苗有没有问题,结果发现疫苗本上的信息和电脑信息不符,社区医院最后给我们的解释是填写疫苗本上信息的那个医生有抑郁症,所以信息有误,大家以电脑信息为准。大家质疑电脑信息医院会不会更改,一个有抑郁症的医生为什么还能在医院就职?最后事情处理结果只是把那个医生开除,我们以前社区医院有个群,后来医院方怕家长在里面聚众声讨,就把群也解散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从那之后我就不改带小朋友去打疫苗,可是不打疫苗,到时候读书要开证明,换医院打,都是按户口所在地分了医院的,你去别的社区医院人家不帮你打,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每次打疫苗前后整个人都提心吊胆
打个疫苗都得碰运气,运气不好就挂了。既然是免费打疫苗能不能降低风险系数,要不就别强制,这边强制打,那边打完了全凭运气,生个孩子养大多不容易,国家能不能有效的监督起来,不能让孩子打疫苗是碰大运。
疫苗时间之后,很多家长对于疫苗产生了一种下意识的恐慌,其实对于宝宝的疫苗接种来说,只要是在正规的预防接种中心,做好记录正规接种,那么大声意外不良反应的概率还是很低的。
也有一些比较极端的接种后出现死亡的病例,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因为疫苗接种导致的,我们目前还无法定论,需要专业的机构进行检查和鉴定,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大家一个说明。
有的家长因为这些事件,产生了干脆不给宝宝打疫苗的念头,可以说这种方法是矫枉过正不可取的。孩子没有疫苗的保护,等于在各种病毒感染疾病之下“裸奔”,预防接种仍然是给宝宝带来更好免疫力的首选方法。
常见的注射疫苗后产生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嗜睡,精神差,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等局部反应。一般情况下这些不良反应不会太严重,大部分不需要特殊处理,可以自行好转。
给孩子注射疫苗后,家长需要注意观察孩子的精神状态,以及体温情况,接种疫苗24小时内不要洗澡,避免造成接种部位的感染。如果发现孩子出现异常的表现,最好尽快去医院进行处理。
打任何疫苗之前,要保证身体各方面是健康的,因为疫苗其实就是弱毒的,一点病菌让身体产生抗体的原理~以前开始乙肝病人增多,学校组织检查,我就检查出有抗体~我是没打过疫苗的,医生说我被感染了,但自己身体里的免疫系统产生抗体给抵制了病毒~所以有时候不是疫苗有问题,是人本身体质问题,孩子感冒是最不能打疫苗了
打疫苗引起低烧是不用怕的,一般孩子自己就会好了,怕的是高烧……我家娃打了四针五联,其中两针都低烧了,还有一次也低烧了,就是两个疫苗可以一起注射,左右肩膀各一针,也引起低烧……低烧我是没怎么管,孩子状态也还可以,低烧一个晚上自己就好了……
小孩意外身亡怎么处理后事?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小孩意外身亡,处理后事的时候尽量低调一些,除了要办理死亡证明等相关的法律文件之外,在处理后事的时候,只要通知一下直系的亲属和比较知心的朋友就可以了,因为,小孩意外身亡,白发人送黑发人心情非常的沉痛,自己家的亲戚到殡仪馆送孩子最后一程就可以了,主要是安慰一下父母的情绪,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谢谢,
10月13日浙江义乌一商城内一名小孩攀爬柚木雕塑,致雕塑倒地小孩被压身亡。你怎么看?
7岁孩子被砸死,是个惨剧。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
1、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0岁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不尽监护义务,导致的伤害,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小孩攀爬木雕之时,监护人哪里去了?倘若是明明看到小孩攀爬还没制止,应该担责比例更大。
2、柚木雕塑老板要承担次要责任。尽管没想到小孩会攀爬,但因为柚木雕塑没有固定好导致的事故,无论如何,老板有推脱不了的责任。老板没能书写警示牌,没有及时制止,都能让家长找到赔钱的理由。
3、商城也应该担责,安全检查和管理不严,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事必须警醒,孩子淘气好动,家长必须随时照看,在非绝对安全场所,应该将孩子始终纳入视线范围内照看,见到孩子有危险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同时,商家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小孩意外丧命,家长哭破天也没用,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正是:柚木雕塑变杀神,瞬间倒下压死人,家长粗心酿恶果,店家赔款慰孤魂。
这样事商家应该负主要责任,商场内放置重物,危险物都要有防护措施,做为家长也应该接受批评6岁7岁的孩子正是顽皮的时间,不管在那儿都要看护好孩子以防万一,酿成这样的悲剧人人痛心
说明父母对孩子的管教不到位,据说父母就在附近,那么父母在附近做什么?疏于看管!如果父母看着的,更是不能原谅,雕塑是用来攀爬的吗?看到孩子去攀爬而不制止,这就是典型的素质低下了,或者就是宠溺纵容,明知要制止却没有制止!所以,熊孩子的身后一定有熊家长!
经常看到家长疏忽,造成小孩受伤甚至死亡的视频,为什么?
是人都有疏忽和犯错,没有一个家长愿意经历这种意外,除非个别想重新练号的,但这类就不算意外。
为什么会经常看到这类由于家长照看不周导致孩子意外受伤害的视频?首先是手机多了,摄像头普及了,才能捕捉到这么多凄惨的镜头。其实不是这类悲剧变多了,相反的是变少了,至少我们很少在身边看到这类事情,媒体经常报道恰好从侧面证明了这点,因为稀少才更有新闻价值。
以前农村里的孩子吃饱就算完,哪有那么多精力照护周全?听谁谁家孩子被淹死了也只不过感叹几声,有时都不当新鲜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和意识去关注孩子的教养和安全,媒体抓住这一点,时常报道,才给人这类事故很多的错觉。
至于你说的对监护人实行强制培训合格上岗的做法,我觉得有必要,甚至列入婚前培训,领证前需要接受培训,具备基本的为人父母的知识和技能后才能领证。谁都不是天生的会照顾人,生孩子可以是本能,但养孩子真的需要好好学习。
福建3儿童景观池死亡,最大10岁,你怎么看?
這事意外,小孩逝固是可惜。但話分兩面:一家教與監護應是不到位,二噴池內亦應定時檢查線源或許不到位。兩者間各有錯對,只能互諒協理後事。且這事可典型公網加之幼兒園小學應列入教育課程,以警示後人。
喷泉池边玩耍,触电后身亡,三个孩子的离开给孩子安全狠狠敲了一声警钟。
据每日人物消息, 5月26日下午17时许,福建福清市石竹街道金辉华府小区10号楼旁的喷泉池边,3名儿童在玩耍时,触电倒入池中后死亡。
据了解,此次事故中遇难有两男一女,两个男孩一个8岁一个9岁是亲兄弟,另一女孩9岁是堂亲。都是江西丰城人。
据遇难女孩母亲于女士讲述,事发时,总共有4个孩子在玩耍,最小的小女孩5岁,因为她最小,所以可能因为害怕,没敢靠近,这才躲过。
据自己小女儿说,当时在喷泉边玩耍,看到哥哥姐姐在喷泉边碰到了一点点水,结果整个人就被吸了进去。听到哥哥喊救命,自己没敢靠近。
事情已经发生,我们只能为三个孩子默哀。不过涉事方金辉地产在27日提出解决方案:按照国家标准,一个孩子赔偿45万。
不过于女士表示,我们孩子已经没有了,我们不是要钱,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家属需要的是看到他们的态度。从前天到现在,金辉地产一直没有道歉,也没有诚意。
局法医的鉴定结果来看,当时喷泉是开着的,导致孩子触电身亡。这种喷泉,按照正常验收标准至少需要5道漏电保护措施,而它一道都没有。
因为失去孙女,于女士的婆婆差点自杀,因为这件,给几个家庭都蒙上了阴云,甚至打入了地狱。
我们也在一直观察最终的结果,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进展。在这件事中,未成年孩子的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推到浪口,有网友觉得是小区设施建造的不够完善,保护措施差,但也有网友认为是于女士等监护人监管不力,书暗访都有责任。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每当意外降临,总是让人心痛不已;
这次发生意外的大人哭泣着叙述这样一件可怕的事件:
三名小孩子,最大的堂姐十岁,另外两名亲兄弟分别八岁和九岁;
他们三人在小区内玩耍,到了饭点的时候,还没回到家;
孩子们的姑姑下楼找,在转角处,却看了这样的一幕:
三个小孩子均倒在景观池内,一动不动,场面让人十分惊鄂...
顿时围满了很多街坊邻居,都纷纷向物业表示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而小孩的姑姑,因为惊慌过度,却晕倒了在现场...
事件的初步判定,是由于景观池内的触电原因而导致。
我罗列了一些过去发生相似事故的例子:
2013年7月:
山东的一名男孩在喷泉边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水,妈妈要去拉孩子被电晕,后面赶到消防官兵在营救时也被电倒;同一年的八月,在北京的一所公园内,两只宠物狗因为喷泉的漏电被电死,宠物主人下水救爱犬,也发生了触电,最后导致死亡。
2016年6月:
郑州市的一个高档小区,五岁小男孩在玩耍时在喷泉处被触电身亡,妈妈施救时也被电晕;同一年的八月份,
在河南开封万岁山景区,一位男孩因为池边漏电被击落到水中,父亲和几位大人前去施救,都被触电导致落水,后来三个人都被送往医院抢救,都因抢救无效最后不幸死亡。
上面几则例子,也就是我们能从新闻里知道的;
我们也必须清楚,类似这样的意外,是数不胜数的...
今天,郑重的再一次提醒各位家长:
千万要跟小孩叮嘱:千万不要在喷泉或者景观水池里玩!有危险!
并且,露天的水池微生物和细菌都很容易滋生,首先对健康就不利,其次,有一些喷泉的压强非常大,我们人体有时都会因为被冲击而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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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景池本来就不是嬉戏玩耍之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责任归谁? 有的媒体表示此三名儿童是该小区业主的一个女儿和两个侄儿。
在将他们送往医院后,最终还是没能挽回他们的生命。
(图片来自出题者配图)
夏季到了,不是什么水都能玩。但是孩子知道吗?这场疑似漏电的事故引人深思。
观光水池通常会有光源,那就不可避免的有电路在其中,其危险性是潜在的,有喷泉或者水池会有“禁止在其中玩耍字眼“,有的直接明确写出防止水、电、光伤人,但是还是不能完全阻止孩子进入,有的孩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为了好玩。
不知道这起事故中是否有明确的标识,又是否醒目。
事件泳池目测不深,那似乎能排除溺水而亡额可能。
在网友的讨论中,也有号称是知情者的人,有人表示,看到孩子拉扯电线玩耍,不知真伪。
想起之前一个不让捕鱼的地点,有人偏要捕鱼,后来被电身亡,何其的悲剧!
有的规矩要遵守,危险不发生不代表没有隐患,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个人有以下观点,要想维权或法律手段坚决这起事故,要从以下几点收集证据:第一监护权。三岁的孩子必须身边一定有成人监护,只要在身边,突然造成死亡的,由第二点来承担全部责任,否则监护要负责一定的连带次要责任。第二公共小区管理是否尽到安全义务。假如小区防护设备设施有安全隐患,造成小孩伤亡(原则是监护人尽到职责,不负次要的连带责任),那小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儿童碰路灯电桩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儿童碰路灯电桩身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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