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猥亵女演员被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猥亵女演员被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得猥琐的相声演员?
相声演员一般都是形象各异,高矮胖瘦搭配,引起笑感的样子,其中就包括长相猥琐。长相猥琐并不是丑陋不堪,而是一种形象上的“包袱”,引入发笑。
这样的演员有马三立,杨振华,甚至相声大师侯宝林也是八字眉,一脸的猥琐。现在的相声演员中当红明星莫过于岳云鹏,这个岳云鹏何尝不长相猥琐?特别是那种怪笑时特别猥琐。
德云社演员陈霄华入室猥亵,会带来什么法律责任?
陈霄华酒后做出了令人瞠目之事,实在是很没素质。众网友爆料他是德云社成员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陈的行为触犯法律已是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他触犯了哪一条,值得冷静思考。我国法律属于成文法制度,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是否有罪或者犯了什么罪,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
陈霄华违背住宅人意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无疑。问题是我们的网友对这个三年以下的罪名不甘心。首先给他扣上一个入室猥亵妇女的罪,甚至还有定入室强奸的。
但无论定他什么罪,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陈酒后无德,裸身违法进入他人房间,行径无耻,人格低下,是可恶的。但是否能够追究其猥亵罪甚至强奸罪,需要有证据证实。陈进入房间后说了一句下流语言,但双方都不能证实陈有进一步的行为,相反的,女孩证实,在听到女孩呼救后,陈蹲在门口装醉。这证实陈并没有实施进一步的犯罪行为,无法证实陈有猥亵甚至强奸的主观故意。
所以,我们对陈的行为无论怎样反感和厌恶,但法律是讲法的,而不是讲理的,该如何认定,取决于他的行为表现和法律对他行为的评价。
至于有网友吐槽那位女孩睡觉不关门也好,与男生同租一套房子也好,都不会影响法律对陈霄华行为的评价。我们总不能责怪被强奸的受害人为什么不穿件铁衣服吧?完全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
陈霄华公众人物,违背道德良俗,非法入室猥亵,做出惊世骇俗之举,等待他的仅仅是法律的严惩?
不少公众人物时常被爆料,卖假货的、吸毒的、非法集资的、恶意伤人的、入室猥亵的……他们到底怎么了?
实际上不是因为他是公众人物,才会违法犯罪,而是无德之徒成了公众人物,一个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早晚会践踏法律的底线,做出惊世骇俗之举,普通人违法犯罪,往往不被关注,公众人物不顾声誉,做出如此之事,总会成为焦点,被人们热议。
以德为先,德艺双馨,不能因为有超人的特长,就被赋予各种光环,文艺团体在选拔艺人时,一定要严格审查,把那些德才兼备的推上来。
有关公司和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人员的监管和教育,不能让那些人,出了名失了德,一名遮百丑。
陈霄华的行为,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呢?
有两种情况,其一,非法入室罪,《宪法》第39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允许,擅自闯入,不听劝阻。其二,猥亵罪,入室猥亵他人的,构成猥亵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入室为猥亵的牵连犯,不数罪并罚。
《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司法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去判定,让我们拭目以待,人间正道是沧桑。
你好!这真是顶风作案啊!最高检刚刚强调为了实施强奸投放毒品的要按照严重犯罪论处,陈某华就以身试法,现场表演涉嫌以性侵为目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该如何侦查与论处?
一、我先从非法闯入他人住宅这个行为来进行分析下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比较严重,涉嫌刑事违法,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目前实践中,常有为捉奸而闯入“小三”家中、夫妻离婚后一方非法闯入另一方家中等这些私闯民宅的表现。而且无论该住宅是买来的、租来的、借来的,未经住宅内成员同意,均不得擅自闯入。
当然,私闯民宅并非必然构成犯罪,只有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情节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才能以犯罪论处。一般而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
- 第一、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离开仍拒不离开,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 第二、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者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 第三、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 第四、非法强行闯入并封闭他人住宅,导致他人无法进入居住的;
- 第五、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见,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罚相对较低,但是通常而言,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会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例如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入室强奸、入室杀人等等。
- 面对这种情况,根据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进行择一重罪处罚,而非数罪并罚的处罚。也就是说,当你入室强奸,强奸罪的最低刑罚在3年以上,比非法侵入住宅罪要重,根据“择一重罪”的处罚规则,最终的定罪将会是强奸罪,无论是刑期还是罪名,强奸罪都会是一生的羞耻。
二、这案子详细看了一下,不像强奸,至于说猥亵吧,按照目前的剧情推测不出“早有预谋的猥亵”,更推测不出是什么“仙人跳”
我想剧情大概是这样的:陈宵华确实喝醉了酒,走错了房间,但是当他看到受害女子躺在床上,以为是在等他的。
所以有了一系列的荒唐的语言“你在这儿等我呢” “真不错”…并向床边走去。要说他早有预谋,强奸未遂,这不合常理。
- 首先他应该没有机会知道女生住处两道门都坏了;
- 其次他闯到一个群租房强奸某一个人,明显缺乏谋划;
- 如果是预谋已久的强奸,不至于看到拍视频就立刻停止,蹲下。
至于女生说他身上没有酒味,有人喝一瓶啤酒就全身酒气,有人喝了一斤白酒也没有什么酒味,不足为凭。
- 仙人跳,更是没有任何证据的无稽之谈。是有谁把他骗到了五楼这个女生家里?所以,大概率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酒后乱性的故事。
当然,至于单独猥亵罪这块,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供述和陈述是一对一的,相对证据会薄弱,有时还会遇到零口供拒不认罪的情况,但并不影响案件的办理。
- 最后,如果陈某某行为最终被认定为猥亵的话,可能会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可能构成刑法的猥亵妇女罪,按照刑法规定可能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的话: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陈某华擅闯他人住宅的事实基本清楚,关键问题是他闯入别人住宅的目的是什么,又做了哪些事情。至于有无醉酒,不是脱罪的理由。
《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其实最基本的还是要修身立德。德行是首要的,不管是自身管理还是所在公司的管理,都要注重这一点,否则,名声再响,德行有亏,最终收获的还是一片狼藉。德行有亏,又触犯法律,则更加严重,等待的是法律的制裁,事业也会由此走到尽头。爱惜羽毛,必须严于律己。
配图
又是一起公众人物干得“丑事”,我们听惯了“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说辞,但其实人们都心知肚明!再联想不久前某大学男教授呼吁国家从法律层面上允许大学老师“一夫多妻”,只能说现在虽然很多人觉得生活很不容易,但对部分人来说,挣钱太容易,生活太轻松,像古人说的“饱暖思淫欲!”
陈霄华1990年出生,今年32岁,是一个正常的成年男子。他在德云社学艺10年,表现出极高的曲艺天赋,如果一直这样努力学艺,未来可期。然而,他却干出一件惊世骇俗的“丑事”,举国哗然。
配图
据了解,陈霄华半夜三更,身无一物溜进一女孩的房间,对睡在床上的女孩说“在这等着我呢”、“真不错啊”等带有骚扰和猥亵类的污言秽语,还表现也强烈的性侵意图,吓得女孩大声呼救,被周围的人们冲过来解救……
陈霄华的举动,不只是“丑事”,还触碰的法律红线,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他私自溜进女孩房间,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其次,他对女孩的举动,涉嫌强制猥亵罪或强奸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在量刑上将会数罪并罚。
配图
近年来,一个个曾经让人们喜爱的明星人设崩塌,让人嘘唏!而不久前某大学男教授呼吁国家从法律层面上允许大学老师“一夫多妻”的言论,只能说讽刺大于幽默,让人一点也不想笑!
近年来,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像我这样的自由职业者挣钱艰难,生活压力很大。但对部分人来说,却是挣钱太容易,生活太轻松,像古人说的“饱暖思淫欲!”
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受到大众的关注及监督,更应当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德行操守展现在公众面前,现在许多艺人,觉得自己是公众人数,万众瞩目,就飘飘然不知所以了,开始膨胀起来了,飘得越高,跌得越惨,膨胀的越厉害,暴雷越猛烈,给师门蒙羞,现在应该怎么解释呢?难道说上门服务给您说相声来了,估计没人信吧,怎么判决我们拭目以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猥亵女演员被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猥亵女演员被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