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针对乘客袭击公交车驾驶员的现象,公交公司是否可以在驾驶室安装隔板,防止乘客肢体接触?
这个问题我认真的考虑过,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可以防止司机受到侵害,从而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但如果完全隔绝,遇到司机突然发病,这时乘客只能眼睁睁看着而无法救助……
可以安装像银行那样的钢化玻璃,形成驾驶室隔间,但是玻璃上有小孔,既隔断了乘客与司机,避免了影响司机驾驶,但又不影响乘客向司机询问路线,车内监控也可以实时拍摄司机的驾驶情况。
应该安装隔板,以防不测,不是个人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问题,司机担负起全车人性命,乘车人员要按社会制度行事。本是正常不过了,但个人的行为就是社会的体现,因此不能盲目的一味指责一方,应是对全社会整体进行思考,如何建立制度严谨,执法公正和精神道德大厦。
这是双方都有过失的方面,第一是公交车过始女乘客目的地,第二是女乘客要求公交司机在没有公交站牌的地方停车,互不理解,互不相让,导致双方激烈的争吵,最后大打出手,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如果公交车正在行驶中,有人对司机进行攻击,乘客能否上去狂揍闹事者,然后报警?有什么依据?
不能狂揍,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听话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一开始就狂揍,那车上就乱了,司机还能正常开车吗?车内的乘客还有安全保障吗?首先上前稳定一下情绪,制止一下进行时,如果没有效果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在狂揍的同时应叫司机立即停车,以便自我和车内乘客得到安全保障,在狂揍的同时呼吁车内群众一边报警一边前来协助,等情况控制住了交送警察处理。
行驶中的公交车有人攻击司机乘客狂揍闹事人再报警有什么依据?依据什么?不有行车记录仪吗,闹事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事实,乘客揍他也是为了整车人的安全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大力支持!对犯罪分子不应存在防卫过当,如果非要按条款去处理见义勇为者就没有正义可言了!为保护自己和整车乘客的安全应该挺身而出,向飞脚哥学习!
先揍一顿是必须的,因为向正在开车的司机爆粗的人渣,一般都是不讲道理的,先打一顿,让它知道有硬茬在,才会有效制止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打人渣就是见义勇为,就是维护公共安全,应该依法重奖进行鼓励,当这种正义行为多了,就会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人渣的恶劣言行就会收到显著震慑和遏制,肯定会比有时比较软弱法律制裁更有效!
袭击公交车司机不管有没有后果都属于刑事犯罪吗?你怎么看待这样的行为?
袭击公交车司机不管有没有后果都应负刑事责任这才是对的。如果一定要有后果才负,可能就会成为不堪之负,象重庆大巴事伴一样。出现了这样的后果别说闹事人已无法负责,即使能负责任也是我们不想看到的。这是惨痛的事故得来的教训,这么做也是为了永远杜绝这种怪戾的不良风气。
为什么近些年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呢?有人说主要是资讯的发达,所发生的事都让我们看到了。也有人说公交比过去增加了许多,出现的怪现象也就会随之增加。都有点道理,但是这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多元的思想,价值观混乱造成的。宽松的社会环境带给人们好处被滥用了。很多人很重视给个人维权,却完全是站在个人主义的立场上来做这件事。毫无顾忌公众利益,他人利益。
比如一个人坐过了站点,他会认为他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这样,他就会要求司机停车。他可能也知道司机是不能停车的。但相对于他的利益来讲,他认为停车是小事,无大碍。司机不停,就是和他过不去。加之言语之间的交锋,他就敢做出剧烈的举动。因为他相信他的要挾可以让司机停车,达到他的目的。
这种现象的出现很久了,但通常都是因为没造成事故而成为过眼烟云,以至这样的事情演绎成事故,直到重庆大巴事故的出现才引起所有人的重视。如果不能就此刹住这股袭击公交司机的歪风,受害的一定是整个社会。所以,对袭击公交司机,一定要无差别的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用重典,才能防患于未然。
只要是袭击正在正常运行中的交通运输车辆,都应定刑,最少5年。运行中的车辆,不论单人车、汽车或其它车,干扰驾驰人都会影响交通秩序,都有可能产生伤亡事故。所以必须严格禁止这类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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