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童被狗扑咬受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童被狗扑咬受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狗扑咬的训练方法有哪些?
昆明犬
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可能这种扑咬训练并派不上用处,的确这种训练通常多见于警犬这类有特殊用处的犬种。如果是个人开场,想要让狗狗看护场地的也可以对狗狗进行这种扑咬训练,那么这种训练的要点是什么,我们就来说一下狗狗扑咬的训练方法。
首先,在训练狗狗之前,要慢慢培养它的警觉性,这也就是对外界的刺激形成定向反射,接着是仇视性。然后在训练的过程中,应该找一个安静、宽敞的地方,要排除外界对狗狗的干扰,防止影响到狗狗的训练。
其次,训练狗狗扑咬,事先要做好安全保护。同时必备的辅助训练物品也应该准备好,如牵引绳、毛巾、破旧的异物、木棍、撕咬的物品等。如果是训练狗狗扑咬人,那么一定要做好安全保护,带好护袖。
在训练的过程中,要尽量挑逗狗狗,让它处于兴奋的状态时在下达扑咬的命令。同时,要激发狗狗天生的猎取欲望,这里可以用食物来引诱刺激狗狗,让他表现出强烈的索取欲望,然后在下达扑咬的命令,松开狗狗的牵引绳,让它扑向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训练狗狗扑咬的过程中,也要合理的把握分寸。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加强狗狗忠诚、服从性的训练。要让狗狗养成,只有主人下达命令后才能扑咬,不要让狗狗养成随随便便就扑咬的习惯。
在训练狗狗扑咬训练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将狗狗的服从度训练好,因为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只是要制服敌人,而不是咬敌人,所以在它们听到自己的后一定要服从,以免真的将人咬伤。
河南小学生遭恶犬扑咬致重伤,狗主人带狗逃逸,对此你怎么看?
你好!飞火流星为你解答。
又是一个令人唏嘘的事件!事件发生在3月11日下午,河南汝州朝阳路小学附近两名学生遭恶犬扑咬。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童被一犬只扑倒在绿化带里,并遭到撕咬,男童不断呼救,两名男子到场将狗控制后未对受伤男童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逃离现场。事件导致一名8岁男童受重伤,汝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恶狗伤人,狗主人控制住狗即带狗逃离,而无视伤着,不予救助。起码的良心和道德都不要了,真是可恶至极,无耻至极,下作至极,严重挑战普通民众的道德底线。对此,相关部门必须严查细究,找出肇事者,依法依规秉公处理,给公众一个交代,给受害者一个说法,也给狗主人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们从此长点记性。
男童被狗咬成重伤属于侵权行为,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爆出的新闻来看,男童已经被恶犬撕咬成了重伤。因此,狗主人可能已经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说明的是,狗可以没有人性。因为狗并不是人。但狗的主人既然是人,就不能没有人性。一旦丧失了人性,除了令人不齿,也必须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养狗人不仅自私,而且没有人性!必须从根源上除狗患!车撞人逃逸都要判刑,为什么狗咬人狗主人逃跑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狗咬人狗主人必须负责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是维护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单位,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负责除狗患!
爱狗人士呢?出来说话!你们不是有V信群吗!可以一呼百应的去高速公路上拦车,可以群结队的去玉林救狗!可以呼朋唤友的硬逼人给狗下跪!这时候怎么不见你们的爱心了。噢!!身心全给狗了吗?
辽宁女婴遭猛犬扑咬治疗费花3万,养狗者却说: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你怎么看?
事情经过
“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这句话出自养狗者的嘴中。
原来,两个月前,当地一处街道发生一起惨剧:市民杭女士带着自己19个月大的女儿散步时,女儿被路边一户人家养的一只大型犬扑咬。
当时,因为女儿无意间挣脱杭女士的手,朝着路边走去,在杭女士发现有大型犬出没,急着想把女儿拉回来时,为时已晚。大狗猛地将孩子扑倒在地后,不停地撕咬,导致孩子皮肤大面积撕裂,受了十分严重的伤。
之后,杭女士将女儿紧急送医治疗。
这起意外的发生,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治疗费用已经给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复旦,由于孩子年龄还小,一些受伤部位暂时还不能手术,只能根据恢复情况,择机再进行治疗。杭女士夫妇除了忙于生计,还要带着女儿到医院治伤。
关于这起意外的赔偿,饲养狗的主人除了之前看望留下了过1000元现金,就再没有后续。而家长上门索赔时,养狗者甚至否认自己狗伤人的事实。
法律分析
这起事件,在法律依据上比较简单:养狗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同时,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养狗者确有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但是问题在于,由于时间较久,在事实的认定上,受害者家庭缺少足够的依据。
笔者认为,如果寻求法律途径,需要搜集更多的证据。可以通过调取事发当地的监控,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等方式还原事情经过,同时,对方之前看望留下过现金的事实,也可作为间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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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们先来看下这个女婴为什么被咬,当时女婴是跟着自己的妈妈在散步,然后突然挣脱了母亲的手,向着养狗这家人门前走过去。当时这家人门前有张桌子,一只大狗就在拴在桌子旁边
19个月的女婴顷刻间就被扑倒,虽然养狗一家人赶来把狗按住,但是最终这个女婴桐整个面部被大面积的撕裂,皮肤缺陷,头骨甚至都外露,鼻骨也直接粉碎性骨折,右眼眶受了伤后肿的很高,经过进一步检查,孩子的泪管也被咬断了。
医疗中,很快就花费了3万元,并且还面临着后续费用,但是养狗一家人目前只给了1000元。
并且可以说耍赖的说“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能提供证据吗?”“这伤是不是狗咬的,还不知道呢……”
后期更转换说法说,狗是寄养的,费用需要等狗主人来,再计算。但是对方拒绝提供狗主人信息,又有邻居说,看见养这只咬人的狗已经好多年。
客观来说,虽然狗当时是拴住的,也的确存在女婴母亲没有照看好孩子,以至于孩子直接走到了狗的范围内。
但是把凶猛的狗饲养在路边,并且这种不承认狗是自己的,很明显狗是没有按照管理规定狗证的,甚至不排除是禁养的大犬。
如果的确没有狗证,那么这属于违反管理规定,狗主人责任是非常重的,甚至可以说是全责。
并不是出了事,一句这不是我的狗,责任就可以撇干净,是不是你的狗,虽然没有狗证,但是从日常喂养关系中,其实也可以证明。这是没办法耍赖的。
至于是寄养还是怎么养,重点是当时狗你属于管理人,那么你就应该承担起责任
最后想说在国外现如今不少宠物除了登记以来,都会强行植入芯片,非常希望中国能够实施这个做法,这样狗惹事了,狗走丢了,狗被人偷了,或者遗弃狗了,都可以通过芯片找到主人。
这样就没有那么多人随心所欲的养狗丢狗,或者出了事一句不是我的狗就解决了。
现在狗咬人的事儿不算啥新闻,因为时有发生。
狗咬人后索要赔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儿,很多狗主也有点狗脾气:耍赖、装可怜,用养狗是为排遣爸妈的寂寞的“孝心”打动对方,以减少赔偿责任。
大连这狗主很有意思,眼看要面临着巨额赔偿,居然瞪着眼睛说瞎话: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
良心真是让狗吃了!
真是无赖年年有,今年大不同。
先有高铁占座的博士无赖,这又出了个昧着良心耍无赖的狗主。
看来无赖与学历没啥必然的联系。
但绝对与人品、道德有关,与良心有关。
很多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根据某某条可起诉狗主,法律自会给小女孩一个公道。
可是,心灵的伤害如何讨个公道?
那狗再咬俺的孩子、年迈的父母怎么办?
再比如俺冒着犯法的危险,打死了咬人的狗,可还有千千万万条狗向俺的孩子扑过来……
怎么办?!
谁也不能保证狗不咬人,也不能保证狗主的素质高于自己的宠物。
眼看着狗患愈演愈烈,城市禁狗势在必行!
这个狗主人,这是在故意酿造刑事案件啊,你们要是拍屁股甩责任,女婴的爸爸会怎么做?
言归正传,你们想撂摊子是吧,不可能!我从几个方面入手就可以把你们的证据坐实:
1、证人证言
发生如此恶劣的恶狗伤人事件,周边群众肯定很清楚,那就好,律师或者女婴家长可以请这些邻居们来作证人,起诉那个混蛋东西。
在没有利害关系的群众中,总有一些人会站在正义的一方的 相信我,这些证据对于将来诉讼很有用 ,被法官采信程度很高。
2、录音录像
具体可参考“教科书老赖”黄淑芬的视频。
在与狗主人交涉过程中,女婴家长打电话时可有意识的保留电话录音,见面协商时可以才起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双方谈判过程。
并且商谈时为了取证顺利,尽量直指问题核心,比如就恶狗伤人、赔偿问题协商,尽量减少谩骂、对吵,因为这样会分散注意力,不利于归结问题核心。
3、医院监控
事发后,那个狗主人不是已经去现场缴过费嘛,那就好,这段进出医院的视频、缴费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相信刚发生这么恶劣的事件,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也罢、惩罚恶人也罢,一般都会配合取证。
要记住,这些录音录像视频千万不能自己剪辑、拼接,要不然采信度就失去了。
这证据,包括电话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使用,结合邻居的证人证言,妥妥的起诉狗主人的铁证,看他还想怎么抵赖!
混账东西!
“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这句恐怕已经让了解这件事情始末的人愤怒至极。养狗是件娱乐身心的事,既然养了就有责任对狗惹的祸承担责任。
能养狗说明有爱心,对狗尚有点点爱心,对自家狗把女婴咬伤而反说:谁能证明狗是我家的。对这种人就应该强制执行其应付的责任。
谁能证明狗是肇事者养的,有多种方法:其一,左邻右舍应该不少,总有正义感的朋友吧。其二,相信养狗者既然能到医院去看望,虽第一时间反驳,冷静下来也有希望承担其责任,我们要相信遇到再坏的事情总会有好的转机。
事情总有两面性,我们愿小宝宝的监护人做好看护,即使有赔偿也太遭罪,孩子多疼啊!再有对孩子得产生多大的心理伤害呀!所以我们做家长的首选要在孩子靠近动物时做好防范,做到小心无大错。
愿早些建立对养宠物的家庭的明文规定,让其考虑所承担后果而慎重,不要因为自己的爱好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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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岁女孩小区内遭狗扑咬,后被诊断为狂犬病暴露Ⅲ级, 你怎么看?
对于这件事情,可能我的看法有些另类,望题主海涵。
我没有说这件事不是狗狗的错误,但是深究下去,孩子家长就没有错误吗?作为家长应该在孩子成长的脆弱期进行正当的保护措施,遇见猎犬了更应该挺在前面保护孩子,孩子被狗咬了,第一个要做的不是到底追究赔偿多少钱,首先做的难道不是去医院就诊打狂犬疫苗吗,拖到了这样严重程度我想不仅孩子家长难受,狗主人想必也内心波澜无数吧。
再者,还是希望有些养狗的朋友管好自己家的狗狗,如果狗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出门遛狗最好牵一条狗绳,不仅保护他人安全,更减少了狗主人的麻烦。
望采纳。
希望有些养狗的朋友提高素质,管好自己家的狗,别给社会填乱,别给别人造成伤害,换位考虑一下,如果伤了自己你会有怎么样的心境那。大家生活在这社会上都不容易,利己也要利他,利于社会
本人也喜欢养狗,但是绝不会给他人造成影响,我一般不让狗出门。迫不得已出门也是装笼子里。驱虫疫苗都是按时做。养狗可以,但绝不可以给别人造成麻烦。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家人被狗咬,是不是很心痛。所以生活不易互相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童被狗扑咬受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童被狗扑咬受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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