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民被冒名贷款4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村民被冒名贷款4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患癌低保夫妇被冒名贷款,涉事银行该承担何种责任?
必须严厉打击银行内部金融犯罪,追纠职员及直接领导责任,这种犯罪属于部门行为,任何甩锅都是流氓行为,必须追查到底从重判决,并由银行做出赔偿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河北患癌低保夫妇被冒名贷款,除了对那个银行内部人员绳之以法顶格惩治外,涉事银行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是内部监管严重缺失。这位所谓的银行内部人员,可以肆无忌惮地任意以别人的名义贷款,多次实施,都是畅通无阻,既说明贷款程序上存在严重漏洞,也说明监管程序名存实亡。
二是银行态度傲慢,凌驾于百姓利益之上。受害人多次表达诉求,银行一直置若罔闻,将冷漠的官僚作风表演得淋漓尽致,如若无媒体监督,这件事情会如何发展,可想而知。而受害者的利益根本无法维护!银行领导的失职责无可逃避!
三是银行方面整改工作任重道远。这一段时间银行方面的负面新闻一个接一个,让群众对银行的观感差了许多。银行方面当有勇士断腕的意志,对害群之马坚决剔除!
更要弯下腰来,对那些因银行自身的某些制度、程序漏洞造成伤害的群众道个歉,诚恳地说声:对不起。然后刀尖向内,把那些蛀虫、腐败的烂肉彻底地剜出来,认真地清理肌体,打造一个更健康的身体吧!
我真的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底气,谁给的他们胆量,竟然敢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并且涉案银行人员明确告诉受害人,“即便事发,我最多也就判两年”,这简直就是无耻至极。
河北张家口阳原县,患癌农妇王某和小脑萎缩丈夫,原本靠着低保和儿女供养过活,却因为名下突然多出了一笔贷款,并且多年逾期,导致低保被停。老两口找到了涉事银行职员,该职员称贷款使用人的确另有他人,他们去告状他最多判两年。老两口每个月都医药费就得两千元左右,基本上就是靠着儿女的接济和国家的低保勉强度日,可是却因为银行人员的无耻卑劣的违规操作,导致老两口的低保被停。
银行涉事人员明确告诉受害人自己是用了她们的身份信息违规操作办的贷款,可是老两口几次三番去找银行要求撤销这比贷款以及逾期不良记录,可是银行均未妥善办理。
我严重怀疑银行人员是有针对性的违规操作,因为受害人两夫妻都有病,而且家境贫寒,所以不可能也没有条件去每天找他们理论,更没有能力起诉他们,所以他们才敢明目张胆的为所欲为。简直荒唐至极。
上次看新闻,看到一个刚出狱的女人却被银行列入老赖,说她名下有逾期信用卡未还,可办信用卡时,此人还在服刑,我真不知道,这银行走的是什么程序。何来公正?何来严谨?这可是直接和老百姓的真金白银挂钩的行业啊,怎么可以有如此匪夷所思的漏洞?
此次骗老两口的涉事银行人员且不说他的良心何在,只是法律绝对不会像他想象的对他那么偏爱,他可能面对包括贷款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骗取贷款罪等,每一项罪名若成立,有可能被处以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以五十万以下的罚款。而涉事银行个人认为不仅应该对受害者公开声明道歉,还应该撤销老两口的不良记录,以及承担以后老两口每月的医药费。
通过此事,希望我们国家严厉整顿银行的各种为了业绩的等不择手段的违规操作,一旦发现必须予以严惩。
有以下两种可能性:
第一,完全是贷款人自己的个人行为。那么贷款人肯定冒用了低保户的身份信息、银行签名等。即便如此,银行方面也是有审查失职的责任,银行方面应当核对贷款人身份真实性,身份证照片与贷款人是否为同一人,是否为贷款人亲笔签名,各方面均属银行的审查义务。
第二,银行内部人员与贷款人串通冒名贷款。银行内部员工的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该员工的个人行为必须由银行方面承担,因为银行柜台的员工的行为实际上是银行的行为,其代表银行,也可以说是银行方面的代理人员,因此产生的民后果应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对这种行为,尤其对银行进行严惩!并且赔偿受害人同样的金额!现在对金融乱像处罚太轻,某些银行职员就靠这种违法所得享受好生活,捞一大笔钱坐两年牢,出来就可以享受好日子了,这样的事已经在全国各大银行出现很多次了!这应该是内外勾结,或者和银行窝案,所以不是一个小职员能完成的!对银行犯罪监管太松撒了!
信用合作社被人冒名贷款五万,怎么解决?
第一步,到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把自己征信报告打出来;确定贷款的时间、金额等等;
第二步,直接联系信用社的信贷管理部门,把冒名贷款情况向其进行反映,并限定时间要求处理(一般情况下,信用社都会进行核实,上报省联社处理你征信);
第三步,如果对信用社不放心,可以同步向银保监分局、银行业协会、人民银行进行投诉,这些投诉会转到信用社,要求与你联系进行处理。
如果确定是冒名贷款的话,信用社都会帮你处理,祝顺利解决。
一般这种情况现在不会发生,基本上都是之前人们风险意识不强,信用社管理混乱,以及个别内部人员违规行为造成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分以下几步处理!
第一步,调取贷款办理的信用社客户经理、审批人员等,以及时间,贷款合同,以及发放贷款的账户,及账户的交易明细!确定贷款合同签字是否是本人签字,以及当时的面签照片,以及资金流向。确定是冒名贷款!
第二步,通过找经办人,审批人协商解决,只要证明是冒名贷款,他们一定会给个协商解决的方法。现在是法制社会,况且现在对贪污腐败,扫黑除恶打击的严峻形势,他们不敢不解决!
第三步,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或者一拖再拖,可以借助媒体报道,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公安局报案来解决!
希望能够帮到你!
冒名被别人贷款如何处理呢?
解决方法如下:
1、被冒名人应积极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拒不解决,可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银行承担因审核不严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2、被冒名人要注意搜集证据,鉴于冒名贷款的各式合同、证据非本人签署,可以申请法律鉴定。
3、被冒名人切勿听信任何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选取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丈夫死后,妻子知道被冒名贷款了,怎么办?
丈夫死后,妻子知道被冒名贷款了,怎么办?
首先就是报警,让警察去破案,而且也要帮助警察去寻找证据,比如被谁冒名的,怎么冒名的,这些都可以去找找答案,还有就是去银行问,为什么冒名就可以贷出款来,谁经办的这些都要弄清楚,如果自己不行可以请律师啊,侦探啊等等能帮上忙的人,也可以向媒体,国家等投诉,拿到证据就可以起诉冒名者和银行经办的人,
丈夫死后妻子知道被冒名贷款这不是小事、立刻要报警说明情况、找当事人说明冒名贷款遇自己无关、如果丈夫生前欠他的钱应该凭手续商谈如何还款、这件事件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决不能私下解决、不然后患无穷。
那可不是小事,马上报警说明情况,货款牵扯一个人的诚信问题,虽然丈夫不在了,但生活还得继续不是吗,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事,都要说清楚了,不然今后的生活更难,将来谁来帮你,有了事情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等不靠,让自己舒心的过完来生不留后患
被银行冒名贷款100万元,能要求银行赔偿吗?
我经历过这样的事,但是是公司以员工个人名义像银行贷款,钱银行贷给公司,员工一分钱也拿不到,那时候是五十万,我个人觉得赔偿不可能,但是可以找办理的人把钱还上,这个是可能得 。还有就是如果用你的名字贷款以后追究法律责任,不管你之前拿没拿这100万,你都是是法律要要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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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个人信贷业务一段时间,的确经历和看到了某些过去的乱象在真空的监管下,给个人和银行带来的各式各样的困扰,甚至麻烦。
我就我知道的这个情况简单的说下我自己的看法,目前我已不在银行体系,所以更加客观一点。
首先,对于被冒名贷款的情况。个人需要先收集证据,看清楚被冒名的责任方是谁,个人的责任在于个人资料的保管不善或者随意借与他们使用,还有就是被利益诱惑。而银行的责任在于如果在客户不知情情况下被冒名,则存在审核不慎、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责任。
然后,需要看出,具体造成的损失是什么,第一,可能就是账务没有办法归还,因为被冒名者不是贷款的实际受益人(记住不是受益人必须包括就是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哪怕一点红包,并且完全不知情。知情并默许是不算的),一定不会承担归还的义务。再就是拖欠贷款后个人征信的不良记录。最后就是被催收的精神损失。
了解以上情况后,需要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权,必要时候可以请律师或者司法机构介入,走公开的诉讼流程。但一定要双方将证据收集并提交才可,例如申请书上是否本人字迹、申请时的影像核对是否为本人申请,如有录音录像是否本,电话回访记录是否本人接听,回答问题的正确情况。以及贷款发放后资金流向是否存在不合理处(房贷从开发商流入借款人账户、消费贷从商户转人借款人、二手贷从卖方转入借款人等)。都可以认定是否存在知情的情况。最后由司法部门确定责任关系。
如最后确定被冒名者没有责任,则银行需要根据判决书、公函等为客户进行贷款核销和征信记录修改(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审批,参看我其他问答)。
同时,可以附带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提供造成损失的具体认定数值,例如误工费等还有精神赔偿,但是这些由于都是需要认定的数值,所以只有法院通过审理认定才能确定合适的金额,要求赔偿。
而如果银行无责,则银行有权要求客户履行还款义务。
当然还有双方均存在责任问题,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减免等。
最后如果涉及诈骗,也叫骗取贷款,就是刑事犯罪,则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处理了。
作为一个长期在银行工作现在已经离开银行的人,文化评论可以对你说的事情进行一下分析,基于自己的判断和客观性,回答如下:
首先,如何判定是银行冒名了你的信息贷款了呢?
你说是银行冒用了你的名义贷款了100万,其中有两年的时间你都没有发现,重要的是你有什么样的证据是银行冒用了你的名义进行的贷款,而不是你的朋友、你的公司或者其它人?
被人冒用进行了贷款肯定是一件让人反感的事情,但是到底是什么人借用了你的名义进行了贷款要搞清楚,有的人是被朋友冒用,因为自己对自身相关资料保护不善而被朋友利用,或者把相关材料给过朋友而被朋友利用;有的是企业利用员工的名义贷款而资金被企业使用,比如有的房地产公司利用员工的名义购房贷款然后再将住房卖掉而回收资金等,有的是公司利用员工的名义贷款给企业增加流动资金,所以要搞清楚到底是谁冒用?
其次,贷款的用途和资金的使用去向是什么?
如果真的是银行冒用,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说是银行的一些工作人员冒用了你的名义进行贷款,相对而言银行本身冒用的情况不太多,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归还逾期贷款和利息进行倒账处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冒用别人的名义,而且冒用的时间会非常短,不会像你说的两年的时间。所以,你可以要求看看贷款的资金用途和去向是什么?又是用的哪里的资金归还的贷款,这就可以明确到底是谁在冒用你的名义贷款了,然后你就知道找谁算账了。如果是你的朋友,那么你就要小心你的朋友,以免再一次被朋友坑;如果是你的公司那么以后对公司签订的文件和提供的证件就要小心,最好标注使用的用途,如如果公司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你就要在复印件上标注只用于某某事;如果让你签字的文件你也要标注只用于某某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三,既然已经按时归还,没有对你造成影响你需要赔偿什么呢?
从根上讲,冒用你的名字贷款确实侵犯了你的权益,但是你现在根本无法知道是谁冒用了你的名字贷款,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贷款已经归还对你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但是你要吸取教训,经常查询一下自己的征信记录,看看有没有再发生冒用事件,一旦发现立即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立即报警,请示司法介入;二是向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三是向这家银行的总行投诉,要求立即归还以自己名义的贷款并对自己进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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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民被冒名贷款40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民被冒名贷款40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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