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世房产未分母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离世房产未分母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妈妈留给我的房子舅舅能分吗?
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妈妈留给我的房子舅舅不能分。我拥有妈妈留给我的房子的全部所有权。
在我不能表达意见(比如死亡)的情况下,舅舅可以有分配权,毕竟舅舅是妈妈的弟弟或者是哥哥,属于直系亲属,有一定比例的继承权。但是舅舅不能单独决定房子的分配权。
看这个房子的产权在谁名下,如果是外婆外公的房子舅舅是有权分的,妈妈只能把她应分的那一份留给你。
如果这个房子产权是妈妈的,妈妈是有权留给你的,你也可以全产权继承,而舅舅是无权分的,虽然舅舅和妈妈是亲孑妹,但在法律上也无权分你妈的财产。
妈妈去世了,就给孩子的房子舅舅能分吗?
这种情况要分开来看,按继承法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舅舅属于第二继承人。但是如果妈妈生前就得有遗嘱,对房子已经有了明确的分配,那么房子肯定有舅舅的,还有一种情况。妈妈的房子购房时舅舅也出资了,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如果你妈妈明确将房子由你继承的话,你的舅舅是没有分割的权利的,如果说你妈妈写了文字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由第三人可以作证的话,那么,遗嘱也是成立的,你舅舅同样不具备分割的权利,如果说你妈妈没有利口头遗嘱,也没有将房产过给你的话,按照正常的继承法,你舅舅也是能分割一部分的
母亲过世留下房产怎么办?
您好!
题主母亲过世之后,留下来的房产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除非不想要房子。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能“直接”得到这套房子么?
很肯定的说: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得不到这套房子,直接结果就是任何人没有房屋的处置权(处置、出租等)。
题主母亲去世之后,至少有4个人可能有权利分得这套房子:姥姥、姥爷、父亲、还有题主。如果题主多兄弟姐妹,可能有权利分得的人更多。这是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就题主这个问题,这里无非就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确实还有如上所述的其他继承人在世。那么,怎么确定房子归谁、归多少呢?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个继承人在世,确实没有其他继承人了。这回房子总归应该是一个人的了吧?那么,怎么证明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世了?
所以,上述这两种情况,就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的原因。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问答中回复过很多。这里简单提及一下:
1.确定继承人。
如果题主母亲去世之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即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如果未留下遗嘱,就要按照上述说明的法定顺序继承人来确定。
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第一步动作是要协商:每个人继承多少、愿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份额。这个过程就是意见达成一致的过程。结果无非就是两个:一致、无争议;不一致、有争议。
当然,如果只有一位继承人,就不存在协商过程了。
这两种结果,决定了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2.继承手续的办理。
如果意见一致,走“无争议继承”的方式。按照目前仍普遍的做法,需要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去之前,准备好四类材料:房产证明、死亡证明(包括题主母亲、以及法定继承人中所有去世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有多位继承人、意见不一致,就要通过法院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判决结果体现为《法院判决书》。
3.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两类办理方式的结果,是房产过户的依据。
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更名为继承人。
有遗嘱从遗嘱,没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而继承时也要考虑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先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一下法律上对于您家的情况是如何处理的,然后内部协商房屋分割种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落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多人的名字、怎其他继承人放弃房产是否给予补偿等),然后签订协议,最后到当地房管或者住建部门咨询房屋过户流程及所需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内部协议或者放弃继承声明【公正与否各地政策不一】等等)。
分几步走
第1步.先到公安机关开启直系亲属证明。
第2步.到公证处办理直系亲属公证.就是亲子公证。
第3步.还清房贷。
第4步.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就是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
5.领取新的房产证。
遗产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名下财产的归属喽
首先看看继承人,按照有关规定
第一顺位顺位继承人有
配偶,子女,父母。这个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喽。
那继承分割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喽。不动产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变更产权人,就可以喽
继承人需要全部到场办理。。
理论上讲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多数都是共同财产,由配偶持有50%喽,那继承的剩余的50%就是由所有继承人分割喽,
AB 为夫妻,CD 为子女。
B 去世之后,只继承分割这个东西50%的份额。A 本身持有这个东西的50%喽
另外的50%按照ACD 三份等额划分给三个继承人。
还有喽,不服从分割的,去诉讼,判决书下来,按照判决书分割喽,卖了分钱喽。
完事
有一套房子是父母购买,只写了母亲名字,父亲去世了,这套房子的一半算是父亲的遗产吗?
如果买房时,是因为不得已的客观原因才登记到你母亲名下,那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房子一般的份额应作为遗产被继承。
如果买房时,你父母商量好房子就只属于你母亲,这属于婚内形成的财产协议,没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就合法有效。此种情况下,你父亲已经将属于他的份额赠与你母亲。你父亲去世后,不能将其中一半的份额认定为遗产。
这套房子是你父亲在世时和你母亲共同出资购买的,按情理上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房屋登记时只写了你母亲的名字,走法律程序可能你父亲不能占份额,也许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你父母的钱都是各管各,或者是你父亲只是一个宅男,没有出去工作,所以就根本什么没有钱,肯定也没出资购买房子,所以才只登记了你母亲的名字,才没有写你父亲的名字,所以也许房子的一半算不上是你父亲的遗产。具体原因还是去咨询律师吧,必定他们才是专业人士,我只是瞎折腾,但是是谁的遗产这个重要吗?将来都还不是你的。
谢谢猴哥邀请!
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当然有一半是父亲的财产。除非购房时父母另有股权协议,规定了产权的份额。否则不管写了谁的名字,一般都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各占一半份额的。
原则上讲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共财产。从继承权来讲你母亲是第一继承人,所以你父亲的百分之五十中也有一半以上是你母亲说了算。
百善孝为先,别去争了吧,自己有能力也不会在意这点,自己没本事父母给再多也有花完的时候。
房产证是父亲去世后办理的,写的母亲名字,此房还有父亲的一部分吗?
您好,这个问题将分为购房款的优惠部分、购房款的情况来讨论。
第一,从房款优惠部分,使用了已故配偶工龄购买房改房。
情况描述:母亲使用了您父亲的工龄,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房改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在房产中有对应的份额。
确认方式:可以通过调取房改房中有关工龄优惠核算等档案材料,确认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份额核算:目前使用比较广泛使用的核算方式,是以用工龄折算的优惠额度与购房款之间的比例为原则,进行核算。
第二,从出资方的角度。
(1)如果在购房时,没有对父亲的财产进行继承,且母亲出资。
那么当时的出资款很有可能还是属于题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产的性质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在房产中有份额。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母亲的出资款是其个人财产。
(2)如果在购房时,已经对父亲的份额进行继承,且由母亲出资。
那么当时的出资款应该很明确属于母亲个人的个人财产,房产也就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父亲在其中没有份额。
(3)如果在购房时,其他人,例如子女进行出资。
那么出资的行为视为赠与,只要出资人表示这房子是赠与给母亲的,房产也就属于母亲个人财产,父亲在其中没有份额。
母女共有房产父母过世后能全部归女儿一方吗?
如果没有其他孩子,光你一个女儿,那是肯定的。因为父母的所有产财去世后都是归子儿所有,除非父母在世的时候写下的遗书,遗书里写产财归谁就是谁的,这是父母的权力,法律上是合法的,如果父母在世写的遗书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除非在法院上拿证明不合理,由法院办理,如果没有遗书财产肯定儿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世房产未分母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世房产未分母亲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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