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抱养37年拒认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被抱养37年拒认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好闺蜜刚出生后就被亲生爸爸抛弃,素未谋面亲爸在她结婚当天加她微信认亲,请问这男人什么意图?
看她嫁的好不好然后再打感情牌,一步步问闺蜜要钱。不要说浪子回头什么的,出生就抛弃,注意是抛弃,不是身不由己离开,可见他的心对女儿有多狠多无情,长了二十多年没理睬,结婚了就能轻松加上微信,说明了他平时知道女儿也能接近女儿,但他选择了无视,因为他不想受到女儿的指责和不想承担爸爸的责任,再次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儿有多狠心冷漠。结婚了就加过来了,说明了女儿身边环境的变化让他觉得有利可图了,开始想着问女儿要钱要养老了,千万不能理睬。就说我妈一直跟我说我爸在我出生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我这么多年一直认为自己没爸爸,你来这么一出我不敢认,我得问问我妈妈。然后他再问起闺蜜跟闺蜜套近乎就说我妈妈跟我说原来是你抛弃我不要我了,为了保护我一直没告诉我,你既然知道我还二十多年不理我当没有我这个女儿,那你现在突然冒出来干什么?我还不如没有爸爸呢。!我刚结婚不要来打扰我的生活,我就当我没有被抛弃我爸去世了还在天上爱我。
怎么说呢,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一个例子啊!
离我家不远的一户邻居,他们家两个儿子,在我们这乡镇卫生所的垃圾池旁边捡了个弃婴。她和我差不多大,可能是因为有些残疾(脖子有些歪,一边的耳朵耳垂有多了一坨肉)或者因为是女孩,才会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
邻居家对她很好,送她读书,给她的待遇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好,家里吃鸡,两鸡腿都是她的。可是在她大学快毕业的时候,亲生父母找来了。说他们家当时因为超生才会把她扔了,说他们家穷养不起,说他们对不起她,说想要认她回家……一大串的理由,总结起来就是,当初我们也是万不得已才会遗弃你,虽然没养你,但你也是我们生的,现在你能赚钱了,也应该要来赡养我们了。最恶心的是,这女孩子居然认同她亲生父母说的话,然后跟着亲生父母走了,不和养父母这边来往。她现在过的怎么样我们村里没人知道,反正是她大学习学毕业后就没来过养父母家。特意要说的是邻居家之所以能在农村培养三个孩子上大学,是因为男主人是个木工,妻子跟着老公一起出去做小工,三个孩子在家跟着奶奶带。两个儿子,长的不错,学习不错,能力也不错,在长沙现在也算是有房有车有存款有事业。
好闺蜜刚出去就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抛弃了,在她结婚的当天亲生父亲加她微信,这是为什么?
这种事在80-90年代初比较常见,大部分都是为了在生个男孩👦,所以会选择刚出去的女孩送出去。但显然题主闺蜜的父亲是一直知道闺蜜在哪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巧合在闺蜜结婚的那天出现。可能是这个男人对你闺蜜有歉疚,所以想选个闺蜜的大喜日子去给她送祝福,并且认认这个女儿,毕竟那天人多,闺蜜也不会不顾及在场宾客。
我个人认为,人性都是善良的多,何况是给予了她生命的父亲,虽然之前的行为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也许他也是情非得已吧。原谅他,不说以后给他养老送终,尽善尽孝,就当是个普普通通的亲戚,让他知道你过的好就行了。
我的好友就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人
因为她是女孩👧她是她家的三女儿, 她 一出生就被送走了, 农村重男轻女, 最后她的亲生父母都没有生出儿子 据说老四老五都送走了 因为那个年代 街里没有B超 看不了性别
她运气不错,养父母是县城的人 而且养父母都是国企职工 因为养父母不能生育 所以抱养了她
养父母对她特别好 毕竟就这一个孩子
养父母让她好好学习 她高中读完就不读了 因为恋爱了 把养父母气得不行 养父母希望她考大学 以后找好工作 但是她不争气 养父母也反对她早恋 毕竟不成熟 找的对象啥也没有 后来养父母把她关起来 不让见面 慢慢的 就分手了
后来养父母花钱让她进了国企 工作比较轻松 虽然赚钱不多 但是稳定
好友有了稳定工作 就会有很多人给她介绍对象
相亲认识了一个转业军人 军人有好工作 父母都有工作 家也是县城的 婆婆是医生 家庭条件不错 结婚有独立婚车 有房
好友快结婚了 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整个人都懵了 她是在婚礼前几天才知道自己的身世
她的亲生父母打听她现在混的不错 娘家婆家条件都不错 就来认亲了 好友的两个亲生姐姐也哭着找她认亲
好友知道自己身世后 对养父母特别好 觉得自己年轻时候不懂事 不好好学习 没有考上大学 还早恋 伤了养父母的心❤️愧对养父母 因为养父母对她实在是太好了 为她付出很多 养父母在她婚前就给她买了车 买了房子 就是希望她在婆家有地位 什么都为她安排得井井有条 养父母省吃俭用攒钱都给她留着 她以前花钱大手大脚 后来就不了 知道养父母的不容易了……
好友的婆婆公公也好 婆婆公公赚钱多 家务 煮饭 带孩子 等等 都不用她操心 她一天就是上班 啥也不用管 不操心 命好
明显的两种意图
第一,结婚当天认她是想给她点补偿,相当于给她置办嫁妆,弥补一下你闺蜜。
第二,为什么偏偏等到结婚当天认,想问他亲手抛弃的女儿要钱。
虎毒不食子,有时候人往往比虎还毒。
抱养的子女该认亲吗?
如果孩子不知道自己是抱养的,而且活的挺开心自在,很幸福,就不要告诉他是抱养的了;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生父母的存在,就问问孩子的意愿,看他有什么想法,如果能得到双重父母的爱,会变得更幸福,那就认亲也没什么;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抱养的,并且对生父母有偏见,不想认,那就随她。
还有就是,他的生父母愿不愿意跟他相认,如果没有这方便的想法,就不要去认了。如果生父母家里条件特别好,也愿意认亲,就问问孩子的意见,毕竟好的条件和资源,可以帮助他更快成长。
总之,如果认亲可以帮助到孩子,养父母也希望孩子活的更好,或者孩子自己有这方面的意愿,就可以认亲。反之,孩子不愿意,或者孩子不知情,或者养父母觉得这样做会把孩子推给生父母,以后孩子和自己不亲了,但凡有点后顾之忧,就还是不要认了。以免以后出现矛盾,弄的大家都不开心,还不如早点决断。
认与不认,孩子小的话,主要就看养父母的想法;孩子有自己判断力了,也可以结合孩子的看法,最终结果都是养父母去决定。毕竟,当年要是没有养父母就没有现在的孩子,所以明白了,就不用纠结了。愿您一家人幸福美满!
自家孩子给别人养二十年了,现在也能找到,还有必要去知道她的情况吗?
这是生恩与养恩的博弈。假如没有养恩,而是自己,那百分百无争议的要去认。但假如有养恩,而且很重的养恩,你就得考虑生与养之间的矛盾调和问题,或者说你就得担负比过往重许多的责任。
你能不能承担,你愿不愿意承担,双方的亲人愿不愿意让你承担,双方的亲人愿不愿意分享这种承担,这都是需要你自己拿捏的,这是一个非常难以抉择的事情。
所以才说人贩子可恨,它不单是剥夺了一个家庭亲缘关系的权利,更剥夺了日后如何面对自己身份和血亲的权利。
一个养育二十多年的孩子,他的父母付出多大的心血,做父母的都知道。生父母想了解,自己亲生子女,也是人知长情。但要知道,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为人凭良心做事,对那些,疼过,爱过,暖过,养过的人,忘了让寒心,断了让人伤心,远了让人痛心。
谢谢邀请回答。
我想当初不管什么原因,让你和孩子分离,你现在心里一定也不好受。
养了20年,应该已经长大成人。毕竟是自己的骨肉,难以割舍。不过孩子终归是要长大,要有自己的生活。孩子幸福应该是你乐于见到的。
所以呢,建议可以默默地关注,不让给孩子造成困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是吗?不要过于执著,释然就好!
谢邀,自家孩子给别人养了二十年,这问题一说出来,别人一看就知道题主有难言之隐,不然怎么会送给别人养,你根本就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住与义务。亲生骨肉打断骨头连着筋。如果他现在过得很好,不要去打扰他,如果过得不怎么样,在你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尽力去帮助他,好减轻些你心里面的负疚感。
人来到这世上聚散离合都是缘,所拥有的必须得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象上面的问答题我不知道题主是什么心态。在我们老家就有很多这种情况。前几年由于我们国家计划生育抓得紧,生男孩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有的人接连几胎都生女儿,在没办法情况下,只能暗暗送人,送出去了就完呗。但一种自私观念作怪,人家含辛茹苦把你小孩养大,在婚嫁之时,非得认祖归宗,甚至于想尽一切办法拿扯回来,这是最不凭良心,不讲道义的行为。当然也有的不认,你当初生我却不养我,现在冒出来亲生父母来认亲,没门。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人生匆匆,且行且珍惜!
自己的孩子给别人养了二十年,现在也知道她在那里,有必要去了解她的情况吗?面吋这个问题,太令人纠结了。提起往事,心中不是在隐隐作痛吗?那肯定心中有难言之隐,不提也罢。像这种事情,在那个时候,特别在农村屡见不怪。一是为了逃僻计划生育,有着强烈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作怪。现在想去了解自己亲骨的情况,还说明,他们思想有所进步,在生活种种遭遇之中得到了某种觉悟,还真是一件幸事。现在社会发展到了什么时候,连自己的亲骨肉都不敢认,说明心中的纠结尚未解除。在这个人世间,亲情又是何等重要。为了她的幸福,为她祈祷吧!我想,她也会体谅当初的选择,把她送人抚养。可不知道,她也是多么想知道自己的亲父母是谁呀!个人浅见,望大家发表评论。谢谢!
那些被抱养的孩子与亲生父母相认后关系怎样?
这种情况的后果有很多种,孩子被别人抱养也有很多。有的父母生下孩子有无奈的理由与孩子痛苦分离。还有不负责任不配做父母的抛弃孩子的情况,不管以什么理由送出去的孩子,也与不同抱养人家的教育、环境有关。好人家抱养的孩子有素质、懂感恩,有教养。这样的孩子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可能对当年的亲生父母所的决定能谅解,关系会处理的不错。如果孩子同样被自私不负责的家庭抱养,那肯定是长大后对亲生父母也不会谅解,反而会抱怨憎恨。情况不同,结果也会不同。
养育之恩似海深,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亲生父母虽然生了你,但确沒有养育你,所从即使相认了,也是你亲生父母亏欠你的太多太多,你能愿谅他们就很不错了,至于说关系吗,能做到一般亲朋好友的关系就可以了,毕竟好多年没有一点交流和沟通,谈不上什么好感,泰然处之。
我就是小时候为了生弟弟,3岁就被送出去了。20岁的时候,我的养母告诉了我是抱养的,我的亲生父母还在,而且现在很有钱。当时养母这边希望我能认他们,其实我是一个慢热的人,我也曾怀疑过我是抱养的,毕竟3岁才抱出去镇上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我小时候以为是传闻,心里却想着哪来电视柜里放的那种人生,想想也就算了,没有太在意。却不曾想居然是真的,而且居然我的爸妈条件还很好,真的没想到这些事情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很平静的认了我养父母,最开始也给了我一些钱,给我买了房(按揭的),车也是按揭的,反正她们觉得对我很不错了。之前我也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有段时间还是觉得多个亲爸亲妈也挺好的,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可是时间久了,我慢慢的发现其实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始终把我当抱出去的,她们对我还是很不放心,她们总觉得给我买了一套小房子一个小车就是对我很大的恩赐,但是他们我的姐姐和弟弟都是买的别墅和豪车,而且她们总是坚持她们是很公平的,对我也问心无愧,我越来越觉得她们对我就是施舍,真的,慢慢的我也不想和他们打交道了,我觉得他们一家人好假,我不是觉得她们给我拿少了,而是觉得为什么都是亲人却这么虚伪。不知道有没有和我同样经历的人
说一个身边的事吧,很无奈,但很真实。
一个单位里,有一个残疾男孩,当时也就二十来岁,属于脑瘫,还能勉强行走吧。关于他的身世,一开始知道的并不多。
一天,他的母亲来单位宿舍找他,脸色不好,他不在宿舍,只有我一个人在写报社约的稿子,是一篇关于我们家乡戏怀梆的散文。
她无聊之余拿起来我的草稿,问我能不能看,我说这又不是什么秘密资料,文章不就是让人看的吗?
她也就浅浅一笑,低头看了一眼“你就是……”她有些意外“我在报纸上看过你的文章,有些印象……”
我也就有了这亲切感:“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的文章……”
她没再说什么,低头看起来那篇草稿,突然她说道:“我给你提供个素材吧……”
“唉,新晨是我自己的选择,本来我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那时计划生育抓的很紧,我是一个老师,可是为了要一个儿子,就不顾被开除的惩罚,把一个女儿送给了别人,又生了一个儿子,谁知道就生了个脑瘫孩子,因为有了这个儿子我那做乡长的男人也给我离了婚,因为他也受了连累杯开除了公职……”她沉吟了一下:“最近,我找到了那个女儿,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和我当年一模一样,可是女儿却对我冷若冰霜。她说了一句让我锥心刺骨的话,你还找我干什么,其实在我心里只有养我长大的妈妈,没有什么抱养与亲生的母亲,你有儿子就行了,还要女儿做什么……”
她的泪水已经无法抑制夺眶而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心里格外压抑!
生恩没有养恩重,这是我一直听母亲说的一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她渐渐平静了下来,“我失礼了,对不起。生了新晨就是我的责任,女儿怪我我也只能咽下这杯苦酒……唉,说出来就轻松了……我现在自己做服装生意,大女儿出嫁了,新晨又在这儿上了班。我不是为了他能挣多少钱,就是为了让他多见见世面……你的文章不错,以后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就尽管开口……”
她走了,留下了一个母亲深深的一声叹息……
我是被抱养的,但亲生爸妈找到了我。让我跟他们走我该怎么办?
虽然亲生爸妈生了你,但是含辛茹苦把你养育成人的却是你的养父母,现在,你长大了,他们也度过难关了,找到你要把你带走。你亲生父母这样的做法,就好比别人辛苦种树,结果了,他们却来摘桃了。
从小,亲生爸妈把你抱了出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但实质就是他们生了你却不抚养你,也就是抛弃了你,在法侓上说就是遗弃罪。养父母虽与你无血缘关系,但却是他们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养大。正所谓生恩不及养恩大。
所以,你是跟亲生爸妈走,还是继续留下跟养父母在一起你自己决定。|
这个问题是牵扯到人性,没有办法直接回答你,跟你讲个我老家这边的故事吧。
我们县地处两省交界。在我县有一个地理条件很糟糕村子,来我们县城需要爬一座大山,路况又非常差,去临省又要过一条河,总之就是非常不方便。
因为地理条件的原因,这个村子的人都比较穷,人丁也很单薄。为了延续人口,这里很多家庭都有抱养孩子的习惯。
我甚至见过有人爷爷是抱养的,父亲是抱养的,自己也是抱养的,妹妹也是抱养的。他们也并不对孩子隐瞒抱养这回事。
通常孩子成年以后会自己决定是否认自己的亲生父母,家里也不会阻拦。如果双方都同意认亲,那以后就是相当于一门亲戚,但不会加入亲生父母的家庭。
在我看来这个做法是很明智的,因为即便有血缘关系,要融入一个从来没有生活过的家庭是很困难的。生父母更多的是弥补自己的遗憾,真正生活在一起就成了另一回事。
我见过很多既孝顺养父母又和生父母很亲近的,也见过很多拒绝认生父母的,直接跟生父母走的也有,但这种通常是养父母家庭出现重大变故。
总之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答案只在自己心里。故事供你参考,怎么决定还要看你自己。
除非是被拐买拐卖来的,否则,无论如何,养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是自己此生最应该报答的,因此,赡养他们也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而亲生父母,不管是因为超生、经济困难、还是其它原因自愿过继、让出的,于法于理,他们都没有权利来“摘果子”;当然,于情来讲,毕竟他们生了自己,相认甚至是认祖归宗是可以的,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给予他们关心、帮助、甚至赡养,也是可以的,但一切都应该以不损伤养父母的感情和利益为原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抱养37年拒认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抱养37年拒认亲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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