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韩警察厅厅长被逮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韩警察厅厅长被逮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韩剧中四个年轻警察浸泡药水变成老人是什么电视剧?
《花样爷爷侦察队》是韩国tvN电视台于2014年5月9日播出的金曜剧。
由金振英执导,文玄熙、刘南庆编剧,李顺载、边熙峰、张光、金希澈主演的侦探喜剧。该剧主要讲述了三位突然变成70代老人的年轻刑警和一位20代精英警察为了重新找回自己的身体而孤军奋战的故事 三名20代的年轻警察在侦查案件时不慎掉入化学药水池中,瞬间变成老人。出身家贫寒但记忆超群毒舌精英警察李俊赫(李顺载饰);侦查力强、臭美有洁癖的韩元彬(边熙峰饰);身体强壮却超爱粉色的全刚石(张光饰);还有唯一没有变老的警察厅厅长的独生子朴政宇(金希澈饰)。为了重回年轻的时光,三位老爷爷带着一位年轻人踏上了解密之旅。韩国李在镕重新审判与韩检察系统改革有关联吗?
大名鼎鼎的三星太子李在镕曾因为向韩国第一任女总统朴槿惠和亲信崔顺实贿赂而被公诉。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三星太子李在镕再度出庭受审,这是李在镕在去年2月5号的二度审判以后,隔了627天以后又被韩国法院传唤出庭。
《纽约时报》认为李在镕有可能再次面临入狱。
韩国媒体报道在10月25日上午九时左右,在首尔高等法院李在镕身穿一身黑色西服出现在庭审现场,表情非常严肃,但是他从庭审现场出来以后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对那些对他表示担心的人表示道歉,但是被问及他和前任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的贿赂案件时,他未做出任何回应。有媒体问到李在镕的判刑年数是否会增加也未做回应。
对于李在镕的再度出庭与韩国的检察系统改革有没有关系?对此我有如下两点看法。
- 李在镕很有可能会辞去三星董事职位。因为陷入前任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到贿赂案件时李在镕和三星集团推上了风口浪尖,一度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但是当朴槿惠和崔顺实被捕入狱以后李在镕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引起了外界的猜疑,外界普遍认为因为李在镕是三星的太子,在韩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拥有很大的权利,所以他被释放也完全在预料之中。但是因为面临再度开庭他表示很有可能会辞去董事职位避免给三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文在寅的改革就是要清除青瓦台魔咒改革检察系统。众所周知韩国的检察系统存在很大的漏洞,韩国的大财团拥有很大的权利他们可以勾结检察官对政府进行施压。并在必要的时候弹劾总统。所以出现了九十年代以后到现在韩国的总统没有一个人得到善终在台上或者在下台以后受到处罚。文在寅深刻的知道韩国检察系统的弊端,所以他上台以后力压群雄,强势进行改革。
李在镕案的乱局,其实是整个韩国左右两党乃至美日韩三方博弈之间的缩影——美国想借财阀敲打文在寅,文在寅想借财阀返反制美国,日本又想借财阀稳固自身地位。
至于文在寅所进行的检察体制改革,是历届总统想做都没能做到的,是深层次的司法革命——不但要改革检察制度,比如重新设立高官犯罪调查处,调整检警侦查权等;还要向检方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调查惯例开刀。
一句话:就是要限制检方的权利,把检方的权力装进笼子里,真正实现司法内部的三权制衡,尤其是要把检方主导的刑事侦查权还给警方。想想看,文在寅此举难道不是割检方的肉吗?所以曹国一上任就引来检方剧烈的反弹,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三星太子李在镕案发回重审,与检察体制改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许多人都在追问:在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的三个主角中,为什么朴槿惠和崔顺实都被一二审判了重刑?而李在镕却量刑奇轻、只得了个缓刑呢?这里面就有个政治较量的问题——李在镕所在的三星集团,是文在寅总统、美国、日本三方斗法的焦点。
道理很简单:仅三星集团占韩国GDP的20%,八大财阀们加起来,左右着韩国的经济命脉。就凭文在寅一个任期只有5年的总统,是不可能撼动韩国的这大财阀们集团的。文在寅需要的是听话的财阀。
所以就在李在镕案件重新审理的前几天,文在寅还专门参加了三星集团的一个项目揭牌仪式,鼓励对方要创造世界一流的企业。现在三星集团等大财阀们,正在小心翼翼的送瘟神,再熬上两年多,文在寅下台后,韩国还是财阀门的天下。
网上总是有人说朴槿惠要把牢底坐穿云云,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不但朴槿惠、而且是右翼的自由韩国党与财阀们根深蒂固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就决定了朴槿惠在监狱中的煎熬只是暂时的。
事实上,文在寅在任内要大刀阔斧的(执着)进行检察(司法)改革,兑现竞选时的承诺只是表面理由。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为了给自己下台后的平安着陆铺路。
律师出身的文在寅心里很清楚,青瓦台的魔咒决定了韩国的总统们几乎都没有好下场。自己任内把两个前总统送进监狱,下台后被政治清算几乎是板上钉钉的。而起决定性的清算力量还是检方——尤其是首尔地方检察厅特检组。
所以文在寅要赶在下台前,削弱检方的权利、改革检方的查案(办亲)方式,把检方权力彻底装进笼子里,比如把高官犯罪调查处从检方分离出来,以后韩国部长级以上的高官犯罪的调查权,不完全由检方掌握(检方只有公诉权)。这样,再要像以前一样由特检组直接查处、逮捕、公诉三权集于一身,再也一去不复返了。文在寅这等于是给自己上了一层安全套。
然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曹国丑闻事件——出师未捷身先死,打乱了文在寅司法改革的部署。接下来,文在寅将重新选配改革大将,去完成司法改革。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0月25日上午,首尔高等法院正式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件开始重审。此前,韩国大法院在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的三审中,驳回2018年2月二审判处李在镕缓刑的判决结果,并将原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李在镕案判决经过:2017年首尔地方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行贿、挪用公款、向海外转移资产、隐藏犯罪收入和作伪证。被判5年监禁。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而检方则认为判刑太轻,也提起上诉。
2018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判决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李在镕当庭获释。对待二审判决,当事人李在镕和检方仍然对判决结果不服,都再次向大法院提请“终判”。
2019年8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亲信干政”案来个“终判”———“发回重审”!这样朴槿惠、李在镕和崔顺实三人的案件都又回到了“二审状态”。
大法院就是认定,三人判罚太轻,一般上诉案都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要么谁嫌判罚太轻“上诉被加刑”呢!
李在镕案重审,大法院认为,李在镕行贿数额不准确,认定向朴槿惠行贿36亿韩元太少,还有50亿韩元应该认定是行贿资金,那么行贿数额超50亿韩元最少要判5年。二审重审结果要么“维持一审判决结果”5年监禁,要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可以看出,韩国大法院在玩司法程序,目的是“玩死”朴槿惠在拘留所里。她年高67岁,身体多病,终判结果一出,肯定韩国唯一的女子监狱“青州教导队”不接受坐着轮椅服刑老人。这样必然要申请保外就医,那么朴槿惠就会变成“自由人”。这是韩国司法界和某些政治团体不想看到的结局。干脆来个“软刀子杀人”,让年老多病的朴槿惠成为司法程序的牺牲品,还让她无语可说。所以,对李在镕的重审是走形势。重审结果最坏就是维持一判5年监禁。目的是整死朴槿惠在拘留所是关键。
至于题主问,李在镕案的重审,与韩国政府要改革检察体制没有一毛关系。改革检察体制是三权的重新分配政治权力,文总统认为检方权力特大,要把对高官的“腐败案件调查权”收回,重新设置“高级职位官员调查处”来负责专门的腐败案件,由政府主导调查,与司法部门剥离开来,用心良苦啊!再者,要把检方把控的刑事案件调查终结权力收回交给法务部门(警察)。这与李在镕案件的重审有关系吗?
之所以文在寅要改革检察系统,是因为韩国的检方集调查、定案和起诉权力于一身,权力大到可以针对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百姓,在权力失去制约机制下滋生了韩国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也正因为此,垄断韩国经济和社会的财阀与检方相互勾结,形成了庞大的牢不可破的利益阶层网。李胜利和张紫妍案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如果从特检组到朴槿惠入狱文在寅对检方改革还有些犹豫不定的话,那么经过李胜利和张紫妍案件的尝试让文在寅彻底下了决心。从这一点上看,文在寅的检察系统改革与亲信干政案件有着很大关系。
但是亲信干政案件的另一个关键性人物三星副会长李在镕案,从一审、二审到三审发回二审重审,做为律师出身的文在寅,深深懂得在这里存在不可告人的端倪,可以说8月29日大法院的裁定,直接导致9月9日文在寅强行任命曹国为法务部长,着手推进检察系统改革。
事实上,由于检方的权力太大,甚至连前大法院院长梁承泰都能被逮捕,做为法院系统上下对于检方的权力的畏惧及指控的案件,还是很少违备其意愿的。在亲信干政案件的裁定时,大法院采取了包括院长在内的14名大法官合议的方式,显得如此庄严和神圣,其目的就是要体现案件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三个重要人物的案件全部打回去重审,说明了三起案件都存在着重大瑕疵。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根据检方的调查结论去裁定,亲信干政案存在瑕疵,意味着检方做了手脚,或者至少是持偏向态度。从李在镕涉嫌的贿赂额增加50亿韩元就可以体现出,原计裁决仅36亿韩元。韩国特经法规定,贪污金额超过50亿韩元,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在镕被定行贿金额为36亿韩元,就可以从轻判决,2018年二审法院判处李在镕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大法院将亲信干政案件发回重审当天,三星律师团代表官方公开发表声明,对“在总统要求下提供的捐款”被认定为行贿表示遗憾,并向韩国民众道歉;10月25日李在镕在首尔高等法院出席第一次庭审,再次表示道歉。这是李在镕在亲信干政案件中罕有的公开道歉,说明大法院发回重审的重要性,而且李在镕在不拘留状态下出庭受审,其“待遇”远远高于朴槿惠。
当然,李在镕案重新判决并非是文在寅要改革检察系统原因的全部,但最起码能看出财阀与检方的关系,其实在张紫妍案中己经做了充分说明。这两起案件的叠加,加剧了文在寅改革检察系统的决心和意志。不过这一改革,使文在寅政府与检方和财阀的矛盾开始激化。
因夜店暴力事件牵扯出各类大瓜,胜利会拖垮韩国娱乐圈吗?
不请自来叨叨为您解答。
我认为拖垮韩国娱乐圈倒不至于,但肯定是一次不小的韩国社会动荡!
先让我们看看韩国艺人胜利事件牵扯出各类事件:
首先先是暴力事件:
先是殴打事件,殴打事件后续被殴打的原因逐渐也被韩国媒体报道出来:是因为夜店的理事给某女生下药想要拉走那个,结果被经过的路人前去阻止,遭到了夜店保安和夜店理事的殴打,路人报警后但警察以醉酒闹事为把路人走了;
这件事被爆出来之后,韩国因为该话题群众一度屠版讨论并被网友们查出该夜店的投资人是韩国艺人胜利;后又有这个夜店的客人出来爆料,这个夜店的店员曾经向他展示过一粒白色药丸,并且还发生过客人误饮他人的香槟而出现药物中毒的现象;
后面关注度和发展的方向越来越让人惊讶让人难以预测,又有人爆出了韩国艺人胜利与韩国歌手某某,以及投资公司Glass Holdings首席执行官之间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里这些人疑似竟然为客人提供性招待服务;
韩国警方不但对夜店经营团队进行调查,胜利本人也被列入调查对象;后续的事件也是愈演愈烈的境况下,夜店老板承认了向警方行行贿近2000万韩元,胜利还被爆出另一家夜店涉嫌逃税聊天也被确定为属实;
现在韩国艺人胜利本人也被禁止出国,现在已经正式列入调查对象名单;原定本月25日就要入伍的韩国艺人胜利爆出可能要延迟入伍,韩国警察厅长也表示如果胜利入伍后,警方也会对这些案件正常进行调查。
事件发展至今,已经不是单纯的娱乐性事件而已;随着牵涉人员慢慢的曝光,其中牵涉人员除了韩国娱乐圈的人员还有韩国政企商界的人士!大家还记得韩国娱乐圈之前张紫妍及等等的一些事件吗?这些事件被真真实实泄漏出来韩国娱乐圈被拖垮了吗?
所以说韩国娱乐圈他们那汉江的水有多深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以上是个人对这件事的理解,如有不同或补充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叨叨,感谢您的阅读并期待您的关注~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加重,检方求刑十二年,有何法理依据?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是在“亲信干政门”案2018年4月6日一审判决24年徒刑后,检方对朴槿惠又增加包括国情院受贿案在内的三项罪名予以指控,当时检方量刑就是12年。在2018年7月20日,法院对国情院受贿案一审判决朴槿惠6年监禁,但罪名却是“造成国库损失“,而非检方量刑时指控的贪污受贿。所以才引起检方不服提起上诉,检方依据的韩国《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受贿、到国库损失、贪污公款等条款。
6月20日,法院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进行二审,检方仍然建议法院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只不过还是坚持一审检方量刑时的期限。对于检方来讲并没有加重,也是上诉的原因;对于朴槿惠来讲的确是加重,那就要看二审最终是在一审6年的基础上如何去判决。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检方在一审指控中,认定前国情院三位院长“上供”的36.5亿韩元全部为贿金,要求法院判处朴槿惠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80亿韩元罚金以及追缴35亿韩元。法院一审认定朴槿惠造成国库损判处6年有期徒刑,追缴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70万元)。
在法院6月20日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审理过程中,检方依旧要求国情院受贿案涉嫌金额是36.5亿韩元(约合2200万元人民币)。不过,之前二审法院在对青瓦台涉案秘书的判决中,认定国情院“上供”的资金仅2亿韩元为贿金,这和检方指控的出入太大。但是二审法院是按照自己认定的2亿元,还是按照一审法院到国库损失的罪名,以及按照检方指控的全部都是受贿数额,只有只到7月法院最终判决才见分晓。
但是朴槿惠对其他罪名即不出庭也不上诉,任由法院判决,唯独对国情院受贿案在去年给法院写了一封长信进行说明,可以看作是庭外的辨护,否认了自已贪污的事实。从这一点来看,似乎也应该引起法院的重视。
从目前的形式来看,似乎存在对朴槿惠有利的一面。因为文在寅在彻查李胜利和张紫妍案受挫,以及韩国经济下滑引起民众对文在寅执政的不满,导致支持率的下降,包括自由韩国党的力挺,也许二审法院能够存在公平公正判决的可能性,毕竟国情院上缴的特殊活动经费是在总统职权范围进行支配,法律上没有禁止性规定,况且前任韩国总统都有事例,唯独朴槿惠认定为贪污,恐怕在朴槿惠案争议如此之大、两党斗争日趋激烈、文在寅支持率走低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是应该细仔斟酌不按照事实去判决将来会带来的后果。但尹锡悦被提名为总检察长,韩国检察官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最高法院前院长梁承泰都能被检察官逮捕,包括现任大法院院金命洙是文在寅提名任命的,这给朴槿惠案件增加了很多变数。总之,文在寅在台上,朴槿惠就无法洗脱罪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韩警察厅厅长被逮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韩警察厅厅长被逮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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