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民分食海龟致3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村民分食海龟致3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坦桑尼亚7人食用海龟中毒死亡,海龟肉为什么会有毒?
这是饥不择食还是一时兴起,连海龟肉都不放过,科学研究表明,海龟是许多有害病菌的携带者,并且体内含有多种毒素,包括生物毒素、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食用海龟很可能引发急性或慢性中毒。而且海龟生活中海里,海水里不确定有没有污染,而且海龟吃的东西也杂。海龟寿命长,日积月累的海龟肉肯定不能吃。
海龟肉究竟有没有毒?既然有七人中毒死亡,那肯定是有毒。不然,怎么叫中毒死亡?
应当禁食海龟肉,海龟中毒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并且可以致人死亡,这些都有历史记录的,在此就不举例了。
海龟肉是海边居民经常食用的一种美食,但不是每次吃都会中毒。坦桑尼亚村里吃海龟中毒,疑似为海龟吃了有毒的藻类食物,导致海龟肉带毒。
这次坦桑尼亚村民共有38人中毒,据说有一个村民抓到一只海龟,烹饪之后,邀请村民一起来吃,看来他们还是比较善良友好的。
在38人中毒者中有七人死亡,其中一名是三岁的儿童。老人和孩子是最容易中毒的对象,因为他们的抵抗力相对年轻人较弱。
海龟肉中毒的原因目前尚不明确,需要科学家进行实验,进一步做出科学的解释,希望尽早搞清楚海归中毒的真正原因。还好,我们不住在海边,从不吃海龟肉,无后顾之忧。
不仅吃海龟有可能中毒,就是吃海鳗等深海鱼类,也有可能中毒。
2017年9月的一天,珠海黄先生一家5口中有4人突然上吐下泻、关节疼痛、身体发麻,紧急送医后,发现是食物中毒。
同样是一起在家吃饭,为何一家5口,还有一个人没有中毒呢?原来,没有中毒的是黄先生的儿子,他从小不吃鱼,而当天黄先生买了一条深海鳗鱼,家中其他人都吃了。看来问题出在鳗鱼身上。
无独有偶,有几天珠海出现了数例因进食鳗鱼而中毒的事件,相关部门紧急进行了处理。
后来经过调查,在此次售卖的鳗鱼体内查出了一种极罕见的雪卡毒素,而此毒素来自海洋中的藻类,且此毒素目前尚无特效药。
专家介绍,可能是鳗鱼以这些藻类为食后,毒素在其体内聚集,但此毒素对鳗鱼并无影响。
而题目中所说的坦桑尼亚7人食用海龟死亡事件与此类似,并且这种现象并不鲜见,马达加斯加曾有53人食用同一头海龟后中毒,并有19人不幸身亡;柬埔寨一个村庄120多人食用一头海龟后中毒,3人不幸身亡……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海龟有多种,其中玳瑁和绿海龟在急性中毒事件中占比最多,这与它们的“食谱”有关。
在玳瑁的“食谱”中,包含大量有毒的海绵,而玳瑁和绿海龟同时又都喜欢吃海藻,包括含有剧毒物质的巨大鞘丝藻。这就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在其体内聚集,一旦人们食用了这些海龟,就有可能造成中毒。
剧毒的巨大鞘丝藻
与此同时,海龟体内还携带大量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比如沙门氏菌、分歧杆菌、弧菌、钩端螺旋体、内阿米巴、隐孢子口上等,人一旦食用,这些微生物和寄生虫就会进入人体。
不仅海洋生物体内可能含有这些致命毒素和微生物、寄生虫,陆地上的野生动物体内更是富含这些物质,因食用野生动物而中毒的事件屡见不鲜,所以,奉劝大家,还是应远离野生动物,更不要去食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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玳瑁进食有毒的海绵
海龟是许多有害病菌的携带者,并且体内含有多种毒素,包括生物毒素、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食用海龟很可能引发急性或慢性中毒。
玳瑁和绿海龟在食用海龟急性中毒案例中占比最多,部分原因可能与这两种海龟通过摄食富集较高的生物毒素有关。玳瑁的食谱中包括大量有毒的海绵,此外玳瑁和绿海龟都会取食海藻,其中一些藻类富含剧毒物质。
海龟也是众多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携带者。从海龟的消化道和泄殖腔已分离鉴定出多种可危及人类健康的致病菌
海龟体内往往富集高水平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这也是我们不能食用海龟的重要原因之一。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对人类和其他众多生物的健康威胁比较大的环境污染物。
环境中常见有害重金属包括汞、镉、铅、铜、铬和类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元素。
进入海洋中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都能被生物吸收并通过食物链逐层富集,而海龟位于海洋食物链的上层,体型较大且寿命可达上百年,很容易通过食物链的长期富集和放大作用积累环境污染物。
近海区域是多数海龟生活的主要区域,同时也是海洋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因此不同地区海龟体内的污染物水平实际上也反映了当地海洋污染的程度,海龟也成为了全球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的重要指示物种。
保护地球环境,拒食野生动物。
坦桑尼亚奔巴岛上有村民捕获一只海龟,烹煮后分给全村村民。没想到吃完之后38人住院,7人中毒死亡,死者包括一家3口最小仅3岁。海龟是生活在坦桑尼亚岛屿和沿海地区人们的常见美食,但当局现在已禁止在该地区居民食用海龟。在极少数情况下,龟肉可能会产生甲壳素导致食用者毒。桑给巴尔官员侯赛因·姆温伊在推特上向死者的家人表示哀悼。
吃海龟不仅无益,而且有很大的健康风险,海龟等海龟的营养价值并不高于其他水生动物,也没有科学研究表明海龟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海龟是许多有害细菌的携带者,它们的体内含有多种毒素,包括生物毒素、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吃海龟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
虽然海龟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被列为保护动物,一些地区的人们仍然以海龟为食,因为缺乏食物或认为吃海龟肉可以治疗贫血、哮喘甚至癌症。海龟本身并不有毒,许多有毒的海洋动植物,包括有毒的水母和海藻。随着时间的推移,毒素在海龟脂肪中积累。科学家还发现海龟体内存在多种有害细菌和毒素。
海龟也是许多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携带者。已从海龟的消化道和泄殖腔中分离并鉴定出多种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病原菌。在它们的组织器官和龟卵上发现了各种寄生虫,如钩端螺旋体、内阿米巴、隐孢子虫、吸虫和螺旋线虫。在一些地区,海龟感染吸虫的比例高达85%。吸虫卵可在海龟的许多组织和器官中发现,食用这种海龟肉是极不安全的。
如何看1884年“海难食人案“?
我们永远无法看透人性,可是在这个事件中,我们真的无法用人性来判定,为了自己杀掉别人算不算人性的恶?牺牲一人救活大多数,又算不算人性中的善呢?
凡事都有善恶之分,当达德利授意同伴杀死帕克的时候,就注定这种人一辈子都不能被原谅,至少他心理是恶的,虽然表面上看他是为了大多数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以牺牲别人来保全自己。
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们都应该把自己代入到场景中,如果是我们遇到了这种事,我们该怎么做呢?
我觉得大多数人会不假思索的说,我们肯定不会吃点同伴,可是你真的把自己置身其中了吗?人性是最无法让人琢磨的,当你真的身处其中时,人都是有首先保护自己的欲望,人的意志是会被打败的。
那我们到底有没有资格来决定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在灾难面前谁还会在乎别人的生命呢?
人性真的经不起检验。
以为一般有两个认识角度:
一个认识角度,以其(以及类似众多的)客观实情分析判断和认识。
一个认识角度,从人类中固有的一个信念理念出发,无论任何状况任何情况必须不违背人的人性的规礼文明,如四名海员三人吃掉了一名同行海员的行为是错误的和必须受到惩罚的。
有针对认识有说头,当然关于第一种情况的,但如在法庭法官的分析认识里不出这些的:除了情节细节的审识,这种事不为鲜有,如古代军人于战场上因饥饿难耐吃掉即将死去战友的肉体的,甚至即将死去的战士,因为自己还没有死肉吃起来好吃些主动向战友提出结束吃掉自己的;但认识起来都不为文明,或违法受处罚。
这是情感和人性的较量。
男仆的结局是一早就已经确定了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生存,别无选择。
第一,活着才有希望,亡者不配拥有希望。
“希望”这个词,从小学开始,老师教导我们写字,组成句子。然后将它运用到我们日常情景对话中,运用作文里。
毫无疑问,“希望”从来没有直接关联亡者。也就是说,死亡的人是与“希望”无关的!
举一个生和死的例子。
这句话是这样的:
他的死亡影响了千万知识分子,点燃了战争胜利的希望之火。
注意,并非这个亡者自身拥有“希望”,而是他死亡这件事,带给别人希望。
那么,得到“希望”的是谁?答案:还是活着的人!
所以,人活着,才能追求“希望”,得到“希望”。逝者逝去,意识归为虚无,何谈“希望”。
第二,生存或死亡,这个选择题并非难题。
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求生的本能,这是刻画在基因里的强大遗传表现。
生还是死,让任何一个人第一反应选择,他都会指向生存,这就是求生欲望。
越是身处绝境,越期盼活下去,强烈的求生欲,会扎破道德的牢笼,丢掉底线,趋向野兽规则。
况且,在大海之中,没有任何食物,每个人饥肠辘辘,濒临饿死的绝境。
饿过吗?
我没有饿过。
因为,和平时期感受到的饥饿与真正濒死的饥饿,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小时候,在与奶奶聊天的时候提及饥饿,她说了一句话印象深刻:为了吃饱饭,他们连命都不要了!
再后来,查看历史饥荒时期的相关记录——人性的恶,在饥饿面前,表现得如此凶残。
第三,情感和理智,温饱和道德
绝境里需要理智才能逢生,情感只是夜晚偶然飞过的萤火虫。
俗话说,有情饮水饱,真的?假的!
假如这是真的,那情侣们为何还要去吃饭。
情感是和平时期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但它救不了命,躲不过灾难,在绝境面前,苍白无力,一无所用。
相对而言,理智才是最适合应付问题的救命药。
离开温饱谈道德,这是小孩子的理想主义,没有任何意义。
历史上不乏天灾人祸,揭竿而起的起义运动,他们难道都没有道德吗?不,他们只是连温饱都没有而已。
剥削得连活路都断了,如何还能宣读你的道德?这只是你的童话故事,并非现实生活。
性善论和性恶论来说,我更偏向于性恶论。人性的善恶好比是一个阀门,一旦到了临界点,阀门打开,人性的劣根绝对是最先爬出来的。像这种涉及生死问题时,每个人都想活着。如果救援团队在晚几天,绝对会再是一个人,甚至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借口是现成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我认为,这就是物竞天择。人虽然是高级动物,有思想有法律有我们所谓的人性,但是归结到底还是动物。凡是生命就要遵循自然法则,强的吃弱的,大的吃小的,食物链也是这么形成的。生物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生存下去而不择手段,太正常了不是么?在极端情况下,这种行为完完全全可以被理解。
有哪些国外的案件判决结果,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人食人不为罪,不处罚。
一、法学经典《洞穴奇案》
《洞穴奇案》是西方法学生的必读书。讲一群人去山洞冒险,结果被困,不得已需要吃掉一个人才能活下去。
有人提议通过抽签来决定吃谁,但是在抽签前,提议的那个人放弃了这个提议,也就是说他不参与抽签。剩下的人则继续抽签,结果那个提议抽签并中途退出的人被抽中,然后被吃掉。
后来,除了被吃的那个人,其他幸存者获救。对于这些幸存者是否犯罪,法院法官展开了激烈争论,支持幸存者有罪的法官以微弱多数取胜,认为幸存者无罪的法官也各有道理。
这在中国人看来很不可思议,因为在我们的文化和观念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人食人,更是天理难容。但是在信奉丛林法则的西方,很早就有食人的行为,比如在遇到灾难的时候,会牺牲老人和小孩,保全青壮年;再比如,从大航海时代至19世纪末,西方普遍认为特殊情况下的食人行为并不是犯罪,直接不追诉或是被判无罪。
二、“杜德利案”
在西方早期使用帆船进行艰难航海时,特殊情形下的食人行为,即遇到海难或是空难时,活着的幸存者可以食用遇难者的肉,以生存下去。这种幸存的食人者行为被认为是“海员间公认的行为”,是一种“航海准则”。“航海准则”被终结于“杜德利案”。
1884年7月5日,杜德利船长、斯蒂芬斯助手、布鲁克斯船员和17岁的见习船员帕克遭遇暴风雨,船只失事,逃到救生艇上。救生艇上没有水,只有一点儿大头菜,前三天,他们没有任何食物。
漂流的第四天,他们找到一个海龟分食;第二十天,他们已经连续七天没有食物,五天没喝过水。男孩帕克不听劝告,喝了海水,身体变得非常虚弱。
帕克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没有什么朋友,而船上的其余三人都在英国拥有家庭。船上的人一致决定吃点帕克,杜德利船长祈祷神的原谅后,杀死帕克,其他三人分食之。
三人被救起后,他们杀死帕克并吃了他的事情在英国广为流传,但是大家并不认为这是犯罪,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大家都抱着普遍的同情,认为这是“不得已的食人行为”。
但是,议会却是决定根治这个陋习,要求定罪。法院的法官们为了避免作出无罪的判决,仅仅是让陪审团对事实进行认定,而法律适用、定罪量刑都由法官决定。杜德利船长、斯蒂芬斯助手、布鲁克斯船员被判谋杀罪,要处以绞刑。
最后的最后,议会的议长向当时的维多利亚女王提起赦免罪犯的建议。维多利亚接受了该建议,赦免了所有犯罪人的刑罚。
食人者被判谋杀罪,并将处于绞刑,但是,维多利亚女王随后赦免了刑罚,即仅有罪名而无刑罚措施。然而,这个判决结果被英美法系认为是既尊重了法律的规定(由法院按法律规定判决谋杀),又维护了公正(基于特殊情形下的不得已的犯罪,女王赦免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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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鲸是怎么分食的?
它们会合力将鱼群集中成一个大球,然后轮流钻入取食。
虽然它的牙齿非常坚强,但却不如鲨鱼的牙齿那样锋利,因此主要用于攫取而不是咀嚼,而被它叼住的食物都是整个吞下的。虎鲸的食物多样,由小型结群鱼类、鱿鱼,一直到大型须鲸与抹香鲸(Sperm Whale)都有可能成为它们的猎物;其它如海豹等鳍脚类动物、海龟、海獭、海牛、儒艮(dugong)、鲨鱼、魟等,甚至还有鹿与麋鹿,似乎是趁它们游泳横渡水道时伺机捕食。甚至会利用涨潮冲到海岸边,捕捉来不及逃走的海豹企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民分食海龟致3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民分食海龟致3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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