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三教师宿舍离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高三教师宿舍离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湖南郴州一留守小学生在宿舍上吊身亡?
事件:
1月23日,湖南郴州市永兴县银都实验学校四年级一学生在宿舍内自缢死亡。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向永兴县警方和县委宣传部分别求证获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排除他杀。永兴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士介绍,23日上午6点20分左右,该校宿管员发现一名男生用布质腰带套住脖子,吊在床边,全身僵硬,已无生命迹象。该校老师迅速拨打110电话,并通知家属。
警方已经排除他杀,才四年级的孩子,按年龄应该才10来岁吧!这个年龄应该是快乐活泼才对,平常10来岁的孩子,连死亡是什么都不清楚!这个孩子却已经像个大人一样想着用上吊这种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想而知孩子的心里是多无助多悲痛。
第一、性格方面,孤僻内向,认知偏差,内心迷茫。
由于长期与父母分开,没有直接得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自信心缺乏,不善与人交流。人生观、价值观得不到正确的树立,自我感觉无依无靠,对未来产生迷茫,因此一旦遇上事情,自己就觉得柔弱无助,也不想求助别人,就只能自己承受,长此以往一些极端的事情就会发生。
第二、心理方面,柔弱自卑,情绪失控,容易冲动。
从小缺乏必要的爱护,就形成了对他人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就导致了对别人的戒备心理,加之本来就属于身心发育阶段,没有关爱,不受管教,容易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对社会产生怨恨,偏激的想法导致暴力倾向的发生。
我感觉的是社会的悲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贫富差距日益拉大。迫于经济压力,更多的父母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这势必造成留守儿童问题的加剧,一般来说留守儿童大多数缺少关爱,这就造成大多数儿童心理,教育的缺陷。希望国家要大力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少年强,则国家强!
看到这样的新闻都会略显伤感。父母能把孩子带到这世上走一遭,是想他幸福、健康、有美丽的未来。
进入正题,该事件已经经过警方鉴定,排除他杀,也就是证实了是自杀。那么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就在于留守儿童。
中国现属于经济高速增长期,欠发达地区人群迁移至发达地区务工已经成为千千万万个家庭现阶段主要的生活方式。父母外出务工,孩子由爷爷奶奶带着生活、上学,爷爷奶奶们对于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以及孩子们的心理健康等问题都不会像父母那样关心。所以这样就造成了很多的留守儿童心理变得孤单、自闭,不愿意和外界沟通交流。遇到问题自己扛着,扛不过去那就选择自以为正确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例如自杀。
对于留守儿童问题,我只想表达一下我的观点:
1.政策扶持,对于外出务工的父母不愿带着孩子一起的原因大致为两种。一种是省钱,把更多的心力用到工作上去。二是因为大城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升学等都没有一个好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孩子在大城市无法完成学业。所以我还是相信,如果国家有好的政策去关注到这部分人群的话,我相信这样的悲剧不会再上演。
2.学校做好相应的心理辅导,悲剧产生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孩子心理健康问题所产生的。学校、教育体系应该针对这部分儿童设立相关的教育体系,来疏导和辅导留守儿童,让他们心理变得健康、强大。
3.家庭更好的去关心到孩子们的问题,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爷爷奶奶们不仅仅只是做到给孩子们吃喝玩乐就行了,还要关心孩子们的心理变化,在学校有没有和同学吵架呀,有没有受到什么委屈呀。父母更应该多和孩子们沟通,多一个电话,多一个视频,多一句问候,多一句爸爸妈妈爱你,我估计孩子的心都是暖暖的。都不会去做一些极端的事!
经过
据新闻报道,1月23日早上6时20分,该校宿管人员发现一名男生用布质腰带套住脖子,吊在床边,全身僵硬,已无生命迹象。报案后,公安机关经检查认定死者为自杀,排除他杀。
自杀
又一朵花儿凋零了,看了以后,真是心痛!10岁的孩子,花一样的年纪,跟我家女儿一样大小,真不敢相信,会采用自杀这种极端的方式了结自己的生命。
这男孩到底有多绝望,才有这么大的勇气去面对死亡!
虽然有公安机关的认定,但我还是不敢相信是自杀。此事网络上也在热议,网友呼吁要好好调查,还原事实真相,还孩子一个公道。
疑点
1、孩子是寄宿生,而且才四年级,难道住的是单间,否则宿舍还有他人,为什么一点征兆和动静都没有?
2、死亡时间认定为晚上11点至第二天凌晨1点,这个时间段不是应该早就睡觉了,这个符合常理吗?
3、据说学校拦住死者的姑姑不让看尸体,而且很快就将尸体火化,这是为什么?
上述疑点,学校及相关部门应该一一予以回应,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否则难以令社会信服。
据了解,该男生为留守儿童,父母在外打工,平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留守孩子遭遇伤害、猥亵、强奸的新闻不时见诸于报端:河南12岁女童被学校保安强奸怀孕5个月,广西9个留守女童被生活老师猥亵,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值得我们家长朋友深思!我想只要有一丝可能,就不要再让孩子做留守儿童了,父母的陪伴对孩子来说是不可或缺,也无可替代的,会深刻地影响其一生!
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伤心。尽管目前还不明具体原因,但我认为与留守有很大关联。
出外挣钱是件艰辛的事,很多出外人员可能都经历过一段心酸史。试想,如果经济条件好,谁想抛亲弃子,远走他乡?
只是在这事上,我却是这样的想:
要么,你外出。但一旦你外出了,请带上你的老婆子女一块外出,不管在他乡的你条件是多么的恶劣,人家租3000的房,你就找300的房,只要一家人还能挤得下,人家天天西歺酒店你就青菜萝卜,只要一家人还饿不死。因为一家人在一起有讲有笑过日子,总好过你就为了一个月剩多那千把元。
要么,你不外出。一家人齐齐整整守着那几亩地,虽然发不了财,也没有人家的靓车开,但至少能维持日子,平淡悠闲。
结论:不管老天对我如何,我都要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无论物质的贫乏或富盈。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人快乐幸福的基础。
如果富了,快乐可能是件简单的事。但如果穷了,我也要穷得快乐!
员工在宿舍猝死怎么赔偿?
能否获得丧葬费和亲属抚恤金,主要看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支付。如果不成立,可能要适用侵权责任法、民法或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详见视频描述。
视频加载中...宿舍猝死不能认定是工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员工在宿舍猝死如何赔偿
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其猝死,如果是自身身体疾病导致死亡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和工作有关导致猝死,那应属工伤
如果公司宿舍硬件设施和管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公司按其中所占成分承担责任。
公司对员工事故没有责任的,由侵权方承担责任。没有侵权方或者无法找到侵权方的,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职工非因工负伤待遇处理。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于你的遭遇表示难过。我是一名保险从业者,处理过上万起事故理赔。我想给你说下我的一点想法。
你弟弟刚去,公司一般还没有来得及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这块保险估计很难赔偿,但可以参照保险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公司是不是赔偿,首先需要确定你弟弟的身故是不是和公司有关,这个应该会有公安部门进行鉴定。毕竟猝死是在公司宿舍,一般公司也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的表示。
如果公司有责任,你就可以向公司索赔,丧葬费一般是按照社保统筹地区上年平均职工工资赔偿6个月,大概3万元多一些;死亡赔偿这个就不好确定了,可以按照20年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进行计算,也可以按照工伤标准48到60个月的工资进行计算;抚养费包含父母的赡养费和子女的抚养费,这么多人要养,一般最多按照生前月收入进行计算,父母最多按照20年计算,子女到18岁进行计算,这个比较难确定,但每月最多不超过死者生前月收入水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谢谢
员工宿舍睡觉猝死能赔多少钱?
员工在宿舍猝死属病亡。按有关规定共有三笔钱给其家人亲属:
第一笔为丧亡补助费。也就是本公司上年度人均工资数乘以二个月。
第二笔为生活救济款,视本企业有关规定约计在300至500元左右。
第三笔为死者工资(含个人户上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按十二个月补发,这三笔钱约计为五万元左右!
答在员工宿舍猝死,确实非工作时间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但是要了解员工猝死在员工宿舍的具体原因,单位有没有切实履行到员工身体状况的了解与建档,第二方面就是员工猝死的场所是有单位提供的,也就是说员工是死亡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内单位有一定的责任,给于死亡员工一定的赔付
如何看待南宁职院一女生疑似宿舍生子后藏储物柜致婴儿死亡?
近段时间,网络上有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有位大一女生半夜偷偷产子,然后将生下宝宝藏在宿舍的储物箱里。宝宝被发现时,现场散发出浓浓的腥臭味。
该女生是10月份入校的,两个月后就发生这种事情。孩子是女生和她高中同学偷食禁果后,意外怀上的。宝宝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直接导致悲剧的发生。
女生挺着孕妇进出教室和宿舍,就没有老师、宿管以及同学发现异常吗?按理说,宿管阿姨是过来人,应该能发现些什么。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就开始显怀了。怎么到宝宝诞生了,还没被人发现?这点令人匪夷所思。
女孩的家人对她的关心不够。大一新生是10月份才入校的,也就是说,两个月前,该女生还是待在家里。作为最亲近的人,母亲居然不知道女儿身怀六甲了。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
该女生当初是学过生物的,怎么没有一点危机意识?还没成家立业,尚在求学阶段,就和别人干那种事情,没有考虑可能带来的后果。就算是和他人行鱼水之欢,也应做好防范措施。
如果宝宝生下来是个活体, 那么这个女生的行为将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死缓或者无期都是有可能的。倘若诞下的宝宝是死的,那就可能仅仅是遭受道德方面的谴责了。
这个女学生应该是成年人了,竟然没有危机意识,放纵自己,意外怀孕,继而亲手害死自己的骨肉。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刚刚做上母亲的人所为。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女生为自己的草率付出一生的代价。
职业学院,又是职业学院,就在早两天,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内刚刚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一名19岁的大一女生,被另一个20岁的男性翻墙进入校内,在校园内把该女生活生生用手勒颈窒息而死。
然后就是这件事,近日网络曝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某女生宿舍内因为异味被发现一名死婴。
入学前已经怀孕
这名产子女生也是大一新生,根据分娩时间推算,她在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之前已经怀疑,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根据可靠消息源得知,孩子的生父是该女生的高中男同学。
坦白讲,个人对于职业技术学院的看法并不好,国内大部分的职业技术学院都是管理松散,而生源多为那些高考甚至中考不理想的学生。
作为家长,一方面不想孩子过早进入社会,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想让孩子学习一门手艺或者技能,可以在社会立足。
然而,像这个事件中的女生,高中时候恋爱,甚至于和同学发生性关系,怀孕。有这样行为的高中生,成绩不好基本是一定的。然后就是高考不理想,进入职业学校,一切都是因果关系。
可能涉嫌违法
目前这个事情的信息并不多,而网络上盛传的一名女生跳楼事件,很多人说就是这个女生,实际上是两码事。
我们无法具体情况,但是可以分情况讨论。第一就是如果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那么该女生的行为理论上不违法。
第二就是网传的另一种情况,孩子出生后是正常的,是被该女生捂死后藏在储物柜内。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该女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即使她是孩子生母,她也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
任何一个人,出生之后,生命权就受法律保护,并且是法律保护中最重要的权利。
其他需要关注的信息
我和很多人都有一样的疑问,一个女孩,一个在校学生,怀孕这样的事情,自己会不知道?室友完全没有察觉?
实际上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有部分女性由于身材本身比较胖,怀孕之后跟怀孕之前身材差距不大,外人没看出来也有可能。
可是这名女生自己不知道就显得有点荒唐了,除非她自己压根不爱惜自己,或者对于这方面压根一点不懂。
如果这样的情况,足可以证明相关教育比较缺失,同时也可以说明她的同性亲人没有与她有过这方面的沟通。
这是普遍现象,源于很多家长的教育理念,关于“性”的话题,羞于开口。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家长已经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开始转变教育观念。
另外,女生如果真的是在宿舍产子,同样可以证明学校管理松散到让人吃惊的地步。
虽然大学相对自由,谈恋爱甚至在校学生结婚的事情也有发生,可我依然认为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应该出现过多其他事情。
这也是家长们需要思考的事情,自己的孩子是否仅仅为了混几年时间送到一所并不适合他的学校内。
如果出现上了几年学,钱没少花,还变得懒散,不自律,岂不是得不偿失?
该女生十月份才进入职校,在高中与男友没有注意安全措施,才导致怀孕。 从这点可以得知,现在孩子已经呈现极端分化, 中考将孩子分为高中和职中。待在职中的坏孩子是非常多的,像是前段时间咸阳职中杀人埋尸的那些恶魔少年们,为何这么有恃无恐,是因为坏孩子的基数格外大,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身在环境里,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恶劣者和恶毒者走得近,甚至是毫无人性的会走在一起玩。
而高中,又将孩子分为大学和职院,在职院的学生,大多学习差,玩手机,打游戏。虽然大学里也有,但是论基数占比,职院的学生整体都不行。这些被高考筛选下去的人,要么是不够自律,性格懒散,要么就是只知道玩。有个亲戚的孩子才考不到三百分,职院直接发来橄榄枝。
在这个一些专业,在一些省份高考四百来分就能上大学的年代里,考个二三百的考生们,高中大多都是混出来的。这名女生既然上这样的学校,可见在高中也是懒散异常。可以用三无少年来形容,无理想,无规划,无廉耻。最重要的一条当然要放到后面,这样的女人就是连廉耻都不知道怎么写的。
连怀孕都不知道上网查,这是对自己,甚至对家人有多么不负责。像是这些的孩子,从小就应该严厉教育。尤其是女孩,更要对她进行好的教育。如果放任不管,后果就是不堪设想。同时父母也要占很大原因,因为父母一旦放弃,管不了,那么女生就会像被放手的风筝样,越飞越远。等到回过头想要抓住,就再也抓不到。
中考淘汰一帮人,高考亦是如此,如果父母都放弃这些孩子,那么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在《瑞克和莫蒂》中有一集就是科学家爷爷,将人分为科学家,数学家,社会学家等,还有一类人被分为无用人群,被淘汰。说到底这些被淘汰的人,如果不知道是“垃圾”的耻,而不后勇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这个格局化越来越明显的年代里,他们大多只能成为底层的螺丝钉。亲戚让我劝他那个在职院天天玩游戏,也不好好学习的孩子警醒。但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让他继续装睡,那些还在清醒的早就去升本,读研,找个稳定工作去过平淡的人生。而他们,还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同时,青少年的性教育也是刻不容缓,还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就像这名女人,在宿舍里生子,还把孩子活生生弄死,尸体也散发出腐臭的味道,这已经涉嫌到故意杀人,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法才敬法,同时也要普及相关的性教育。青少年只有普及性教育,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不然连怀孕都不知道,甚至连避孕措施也不清楚的青少年,一旦孩子降落,就再也无法回去。
在这些的范畴之上,还是父母的教育最重要。父母作为陪伴孩从幼年到成年的关键性人物。可以说父母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够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每个坏孩子的背后,多是些出去打工放任不管,甚至是夫妻离异,亦或者进入监狱等等。
女生一定要学会自尊自爱,如果学不会,就会自食其果。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但有些女生做起来,却很难,很难。
12月31日,网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宿舍内一女生半夜偷偷生娃后,将婴儿捂死并藏于宿舍储物箱里。婴儿被发现时,已发臭。另有传言称,生孩子的这名女生及男友先后自杀。网传部分消息属实,因宿舍有异味被发现,“南职院近期确也有学生坠楼,但和此次在校内生娃的涉案女生无关,是另一码事。”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视频加载中...涉事女生涉嫌故意杀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说明: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事女生将自己的亲身骨肉捂死之后藏匿于宿舍储物柜中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当事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而且此案相对其他杀人案件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我认为当事人最终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的可能性不大。
十月怀胎为何无人知道?
令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女生十月怀胎居然无人知晓。不仅她的父母不知道,她的同学朋友不知道,她的男朋友不知道,她的学校和老师竟然也都不知道,这些日常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为什么对此一概不知呢?究竟女生是在哪里产下的孩子,又是谁帮其生产?
婚前性行为应该谨慎再谨慎。
这一事件也反映了过早进行无保护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最后自己因为无力抚养子女,直接引发了这场惨剧。其实所有矛盾的起点就在于那次无保护的婚前性行为,如果能够做好防护工作,或者在进行行为之前谨慎谨慎再谨慎,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所学校应该好好反思了。
根据新闻中的相关信息,这所学校在短时间内在学生中发生了两起重大事件。先是一女生未婚生子后捂死孩子,后是另一女生跳楼自杀身亡,学校学生的心里心理教育和辅导工作显然是出了大问题。
此事暴露出女生自己的任性与无知,父母的失职失察和学校的管理疏忽。
女生的任性与无知
一个正在备战高考的高三女生,没有心无旁骛地全身心的投入备考,却早恋分心,还偷吃了禁果。如果说这是女生的任性,那么大学校园宿舍产子则彻底暴露出了这个女生的无知。
不说基本的生理卫生知识早普及在了初中课程中,也不说网上有那么多的女生青春期成长知识,单论女生早恋难道不是受到了网上情爱小说或者影视剧中的性爱情节影响吗?在被这些良莠不齐的信息引向歧路时,难道只学会了情欲冲动,而没学到一点避孕等自我保护常识以及女孩子失身之后的各种生理现象吗?
几个月不来例假就可能是怀孕了,这是最基本的性行为之后的本能意识;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总不能只是天真的认为自己是吃胖了吧!果真如此,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宿舍产子,慌不择法,把婴儿藏于储物柜中,发现时婴儿已发臭,说明仓促间藏匿婴儿时,孩子已死,或者在藏入时嘴被塞上了东西被捂死,不然婴儿不可能没有哭声。
而如果是后者,女生就涉嫌故意杀人。就目前的信息而言,这位女生被追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极大。
任性加无知,酿就了女生的悲剧,可叹可悲。
父母的失察和学校的疏管
说她的父母失职是因为作为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应该基本是大撒把状态的,几乎毫无关注。且不说不了解女儿的心理变化,难道连身体变化也看不出来吗?
12月产子,那就是说高考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五个月了,大学开学前已经七个多月,夏天的单衣根本遮不住隆起的肚子,在家里两个多月,但凡稍微用点心,就不难发现孩子身体上的变化。
可是,挺着大肚子的女儿离家上学去了,他们却毫无觉察,也真太让人无语了。
那么,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生在班级、在校园、在宿舍来来往往,学校里的辅导员和宿管员以及同宿舍的女生都视而不见,直到女生生下孩子都毫无觉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还有多少这样无知无畏的女生
校园产子这样荒唐的事件,南宁职院这位女生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2019年12月17日,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厕所,发现一名刚出生就被遗弃的男婴。孩子母亲是也是一名大一新生,也是在入学前就已怀孕,所不一样的是,云南农职的这位女生入学时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入学体检找人作弊蒙混过关,经常缺课呆在宿舍,掩盖真相。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而湖南有个大三的女学生更离谱,在临近产子的时候刚好要期末考,就选择住在宿舍考试,结果考试还没来,她的孩子就先来了。
在医院的救护车赶到时,这位女生正准备给自己剪脐带,让医生们惊讶不已。同宿舍的女生表示已经不是这位女生第一次宿舍生产了,上一胎更吓人,她们都习惯了,因为这个女生已经结婚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三教师宿舍离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三教师宿舍离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