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来女士案导致本栋楼房子贬值,业主可以要求追加民事赔偿吗?
来女士碎尸案导致来女士邻居及整的栋楼房的人心理阴影巨大,来女士被丧尽天良的恶魔许某某毁尸碎尸,并将尸体通过下水道冲入化粪池,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不敢去上卫生间,不敢呆家里,更有迷信者怕来女士的冤魂四处飘散。大家纷纷搬离,宁愿去外面租房子住。来女士凶案案导致本栋房子贬值,这是必然的!
业主没有法律依据去追加民事赔偿,也不会去要求追加民事赔偿!因为谁也没有想到,也不愿意这样的凶杀案会在他们小区发生!
做为旁人,只觉得来女士真的死得比较惨而愿望,希望她在天之灵能够安息,希望丧尽天良的许某某能得到法律的严惩!
而这栋凶宅,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必然淡忘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住在这里的人们还是要回来的!即使贬值出售,也有不介意不忌讳是“凶宅”的买的!
追加民事赔偿的言外之意,也就是跟许某某追加。
答案是肯定没戏。因为许某某并没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房子是来女士的,正因为许某某对自己的妻子有不可避免的伤害行为,因此他也没有继承来女士房产的权利。所以,这个人现在是孑然一身。光杆司令。向他理赔基本就是妄想。
追加赔偿的理由也不成立。
因为这个刑事案件虽然对整个小区都有影响,致使很多居住在小区的租户已经开始寻找其他房源,而业主们如果有第二套房子的也大多都搬家了。整个小区时不时的会有做法事的景象存在。因为来女士的不正常死亡,使得小区内的居民都有些害怕。
但是,害怕并不是房子贬值的理由。因为房价,没有一条是因为小区发生命案而变化的。也没有道理可言。所以,如果说居民会因此心存芥蒂,那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渐渐忘记。即便会因此影响这个小区房子的出租率,也不会真的影响到房价。
另外,房子的贬值都是属于预见的损失,并不是马上就可以看到的。法院从来不会为你预见到的损失而替你主张赔偿。
总之,整个小区并不用担心,如果说来女士居住的房子有一些贬值还是有情可原的,其他居民的房子应该没事。
从整个案件来说,来女士的冤情已经得雪。其他人并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嘛,来女士虽然惨死,可杀害他的是她自己的丈夫,且已经绳之於法。就算是从迷信的角度来说,来女士也应该属于冤情得以陈雪啦!
善良的邻居可能觉得这件事对于他们来说,心里的阴影太大了。可我相信,时间久了,大家就会忘记,我们的房子并不会因为这件事贬值,我认为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来惠利已经魂归天国,愿她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痛苦和残杀!国人一向讲究风水,亳无疑问,他的小区的房子受了影响了!因为,来惠利一向生活住在这个房子里。房子变成了凶残!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种无形的损失,却是没有问谁起诉损失费的。因为,来惠利已经不在了,许国利会因为杀人偿命,被处罚,法律会严加惩罚的,过几个月,公安局会有新的通气会召开的。2018年,我的小区也发生了一起人伦惨案,一个父亲亲手杀死了妻子和年仅四岁的小女儿,让人唏嘘不已!这个小区的房价,整体也下跌了几万!但是,人们只有默默的承担!你找谁讨要呢?乐意住你就住,不乐意住了,卖房子,价值肯定下跌了!无能为力啊!
一个人是一座城,每个人却不是一座孤岛。因为,蝴蝶效应。血腥暴力,人人有权制止,人人有责任心,报警,化解他人不良的情绪,人人好了,才是真正的详和宁静!
本单元其他业主主张当事人赔偿楼房贬值没有法律依据。
楼房里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同等价位下买房人不会选择此处,谁也不愿意心里有阴影。业主出售房屋时要告知买家实情,业主不告知实情,买家知道后会要求退房。业主房屋贬值的责任时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造成的,但法院不会支持业主索赔要求,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支持赔偿直接的物质损失,不支持间接的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房屋贬值属于间接的物资损失,依法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赔偿范围。以前有人买卖二手房时被欺诈购买凶宅,买家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有的买家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随着时间推移,十几年后此事逐渐被人淡忘,来女士被杀造成的影响也就不存在了。北京古城闹市区一个街口百年前是杀人刑场,现在千金难买的黄金地点。我们为数不少的高档居住小区曾是是坟场或乱尸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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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谁索赔?
来女士吗?她已经驾鹤西去!
许某某吗?他己经身陷囹圄,不久也要被法办!
他们的小女儿吗?她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还没到可以支配遗产的年龄。
“凶宅”本身会贬值,但他对整个楼房影响并不大,再说,法律上并不支持你素要赔偿,说不好听话,你愿住就住,愿卖不卖,这样的事多了,你只能认倒霉。
出事的房间本身会贬值,出事的这座楼房也许会受到波及,就连这个小区居住的居民也会有阴影,这些都是正常现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会淡化,终究有一天会抹去人们的记忆,一切都将恢复正常,恢复本来的面目。
追加补尝的美事,想都不要去想!
(上图为出事的小区)
租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想退租可以吗?
看是什么问题。小毛小病的话,房东是不可能给你退租的,反而认为你小题大做,故意找茬。也是,没有房子是十全十美的,将就一下又何妨。
但是如果房子有大问题,比如凶宅,比如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房东事前未作告知,你想退租,理由充足,我想房东也没有理由拒绝吧。
租客煤气中毒身亡,房东应不应该担责?
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房东是否担责?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房东租的房子里面,厨房用品年久失修造成的煤气泄漏,我觉得房东肯定是要担责任的,如果因为房东煤气设施没有问题,应该不要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签订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与房东没有关系,租房之前签了这个协议的话,房东是肯定不需要担责任的,如果没签相关协议,这个应该根据家庭造成的损失,律师确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肯定有,就看承担多少责任了,看出租房通风条件怎么样,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与死者中毒死亡有木有直接关系
若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是由于房屋内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租客的责任方面,如果他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则不应当承担责任;若租客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他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签的免责条款一般无效
比如房东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有老化或其他质量问题,如果发生事故房东将担责任,我身边就有朋友的房子因为类似事件被法院判赔了70几万,所以经过几个法律专业的朋友提醒,我已将家里出租房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拆除,房客要用就自己装,房租每月我同意便宜个300.400,并且租房合同重新签,清单也要明确列明。这只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做法。
如果管道.炉具完好,不存在失修.老化等问题,与租户的合同条款签订较细,履行了告知义务,属租户行为导至的,房主沒有责任。如果非要房主担责,那是不是租户在出租内服毒.跳楼....也都要房主负责呀。
租客自杀,或病死于出租屋,房东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费用?有何法律依据?
只要是房东,提供的水电气符合标准,也就是说,房东没有自行改动。及房客改动经房东不知道,未认可。租客自已行为死亡,与房东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房客干违法的事,房东知道,不制止,不报警。造成死亡的,房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负责的。
当然死者家属执意索赔,那是不合法的,也就是从人文和道德角度可以给,从法律上不需要给。
另外,死亡原因也很重要,比如要是煤气天然气自杀,还要有告之义务,否则要受第三方责任。如果提前告之那就不负责任。
还有出租的房屋是否有出租许可证,没有的话属于非法出租,还有和房客签定的协议是否有安全协议,一般街道等都会提供出租人这个协议的,如果有签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第3方责任的话只是罚款,并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租客自杀或者病死,房东只能表示同情和哀悼。不用负责什么责任。因为事件和房东没有关系。这种事的关系责任很明确!没有争议。人死在房东的房子里,有些房东还会觉得倒霉和晦气,毕竟,事情传开了,没人再敢租房了
首先,房东对于房客的离世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界定房客去世的原因。若因为房屋存在甲醛等致死、致病气体,导致房客生病去世,房东当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房客系因自身原因过世,则房东不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警察要求房东承担运尸体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从法律角度看,因搬运尸体所产生的费用属于丧葬费,该笔费用应由死者的遗产列支,而继承死者遗产的继承人系该笔丧葬费的清偿义务人。从道德上看,死者安葬是近亲属或遗产继承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
以我看只要房东不是天然气和电改造造成的事故房东在没有责,比如说传消和杀人犯,租客不可能在租房时说他犯罪人吧,这个房东也没罪,如果房东知他非法份子,又把房租给他关,并切不上报,这个房东就犯了窝藏罪了,这个由法院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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