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下葬10个月后坟丢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下葬10个月后坟丢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殡日期怎么算?
《论衡•讥日篇》云:“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舀,及日之刚柔,月之奇偶。日吉无害, 刚柔相得,奇偶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其中“九空”、“地舀”都是葬 历上规定的忌日名称。所谓“日之刚柔”,是指天干、地支。俗称甲、丙、戊、庚、壬等 为刚日,乙、丁、己、辛、癸等日为柔日。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 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所谓“月之奇耦 (偶)”,是指单月、双月而言。按照迷信的讲究,凡于奇月死者,应在偶月下葬,偶月死 者,应选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否则,不吉。若不能及时葬埋,可先 柩起来。
丢番图的一生到底活了多少年?
他的墓志铭:“坟中安葬着丢番图, 多幺令人惊讶, 它忠实地记录了所经历的道路。 上帝给予的童年占六分之一, 又过十二分之一,两颊长胡, 再过七分之一,点燃起结婚的蜡烛。五年之后天赐贵子, 可怜迟到的宁馨儿, 享年仅及其父之半,便进入冰冷的墓。 悲伤只有用数论的研究去弥补, 又过四年,他也走完了人生的旅途。” 意思即是:丢番图的一生,幼年占1/6,青少年占1/12,又过了1/7才结婚,5年后生子,子先父4年而卒,寿为其父之半。 这相当于方程X/6 + X/12 + X/7 + 5 + X/2 + 4 = X,X = 84,由此知道丢番图享年84岁。
人死后发丧到底有些啥礼仪?比如头七,拦社等,指南方习俗哦?
南方主要有以下丧礼仪式:
一、报丧
死者家属前往相关亲戚家跪在对方家门口告知死者去世的消息,请对方过来处理丧事。
二、入殓
死者子女给死者身体洗净穿好寿衣,放入棺材(现在改为火化了)
三、设灵桌吊唁
死者入殓后会在棺材旁设一灵桌,供死者亲友吊唁
四、请地仙勘测坟墓地址方位
名为踩山头,死者儿子陪着地仙到山上勘测坟墓的具体方位(有的生前已为死者做好坟墓,则不需这个过程),地仙用罗盘确定好坟墓的方位后,坟墓开始动工
五、成服
就是死者亲属披麻戴孝,孝子还要手拿竹杖,母亡孝子手拿桐杖。成服这一过程与接下来做法事同步进行。
六、做法事
这一过程持续两天,涉及到相当多的仪式,祭天地,祭灶神、河神,挂寒林,死者家属跟着法师跪拜祭拜,还有开明路,拜十殿阎君,鸣恸(要杀猪)。
七、出殡
又叫送葬,将死者入土安葬,送葬前的半夜要将死者生前的用过的衣物和冥币烧给死者。送葬前还需礼生读祭文,死者孝子孝跪在棺材聆听,按照礼生的口号重复“跪——起”这一过程。死者男性后裔要一同送到坟墓前,地仙会再次用罗盘对准棺材来确定棺材的朝向(地仙按将整个大地分成六十四等分,按天干地支来标记,地仙用罗盘确定棺材朝向,不能有丝毫差错)。棺材入土后,还需地仙用罗盘确定墓碑的朝向。
八、圆山神、头七
圆山神,要在坟墓前杀公鸡,死者亲属自制一稻草绳在坟墓前点燃(意为给死者送火种),头七还是要在坟墓前烧冥币祭拜。
九、拦社
死者去世后第二年的春天,死者亲属带上香烛、冥币和祭品(鸡鸭鱼肉)到死者坟前祭拜,祈祷死者入土为安。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海南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咱们来说说南方的殡葬习俗吧!
人死后至少要挺三天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习俗,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而到了近代,一般都在“终七”后入葬。人们认为 ,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会结束。
而关于这个“做七”各地方也不一样,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一天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第一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第一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在浙江一带,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区女婿来操办"五七"而在临安和宁波等地方,则由女婿做"六七"。在"五七"的前一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乡台"。传说,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就会在阴间里登上"望乡台"眺望阳间的家室,会见亲友。杭州人习惯在台上放置一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伞。而苏州一带的地方,在这一天的五更时分,子女们打开大门向西连续大喊三声:"某某回来吧!"然后向灵前痛哭,同时端上事先准备好的酒菜,设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饭",这个仪式就是"喊五更"。天亮之后,丧家就请店事先用花纸扎一座住宅,门窗、厅堂、庭栏、井灶等十分齐全,给人观赏之后,用火烧尽,据说这样可以使死者在阴间有房可住,这叫做"化库"。现在则把纸糊的家电焚化给死人,好让死者在阴间也过上"现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断七"。断七过后就出了孝期,丧家都很看重。亲朋好友参加"断七"礼仪活动。"断七"这一天,请道士和尚来做道场,美其名曰"保太平"。因为这一次则是为活人祈祷。念经拜忏之后子女们便脱下丧服,换上常服。
在中国南方一些民族中,"做七"期间还有一种"娱尸"的习俗。土家族在留置灵柩期间,每十二天举行一次隆重的守灵仪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丧家的房屋后,吹拉弹唱,跳丧舞,借以谈情说爱,选择对象。跳丧舞,又叫做"散忧祸"、"打丧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两千多年多年以前发明的一种民族舞蹈,后来土家族的子女们就一代一代地把跳丧舞传承了下来,流传至今。人死以后,尤其是长辈百年归天以后的第一个晚上,丧家就开始了这种跳丧舞的活动。被请的歌师傅一人击鼓领唱,还有两人帮和,边歌边舞,围着棺材一跳就是几个通宵。跳丧舞是要给死者家属减轻悲痛,解除忧闷,以达到哀而不悲,伤而不痛的目的。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关于人死发丧大同小异,我什么也不是,是位地道的农民,说一说我们哪儿人死发丧的风俗习惯。
老年yan气时,孩子要拿着死者的棉袄,上在房脊上,喊着爹或娘叫魂。组织亲近人给死者丶理发、沐浴更衣,放在自家厅堂上,叫草铺,点灯,烧香,请先生,入殓…在自家门口打灵棚,行三道九叩为死者免灾,超度亡灵。先生在三天之内晚上出殃,亡魂不肯离开,小鬼要催魂,九头马面遣鬼魂到阎王那儿报到。而贵洲那儿要请道士做道场,要化费很多钱,少则三五万丶多则十几万。
古代官员守孝三年,职位空缺后是如何处理的?
从汉朝开始,中国历代王朝便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科举制度出现以前,孝道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无论是两汉的举孝廉,还是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孝顺都是一项重要的选拔条件。
到了唐宋明清时期,虽然开始采用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可是孝道依旧是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尤其是从宋朝开始,守孝三年,基本上成为了每个读书人必须要做的事情。
比如说苏东坡当年考上进士以后,还没怎么飞黄腾达,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只好回家守孝三年,再回来做官没多久,父亲苏洵又去世了,他又回家守孝三年。这6年时光,皇帝都换了,因此苏东坡的仕途受到了严重影响。
这种制度之下,很多有才能的官员,白白浪费了6年时光。因此聪明的古人又发明了夺情的说法。所谓夺情,那就是说朝廷离不开你,你不能回家守孝,就一边工作一边守孝好了。还有一种就是守孝时间不足三年,就被朝廷召回的,叫起复。明清时期,夺情起复基本 是放在一起用的。
一、职位空缺出来,多少人捂着嘴巴笑呢!
中国最不缺的是什么?当然就是人。自古以来,从来都是职位稀少,而人才众多。一般王朝刚建立的时候,最早考上进士的,可以顺利做官。
但是越往后这做官的难度系数就越高,为什么?因为职位不多。一开始的进士可以直接留在朝中做官,可是后来的进士就只能打发到地方上担任知县、通判这一类的基层官职了。
你别笑话他们,这些人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了,好歹是有官职可以担任的。到了王朝中后期,那些老家伙一个个都还在官位上活蹦乱跳,后起之秀们完全没有机会做官。
就连基层的县令,都是要靠走门路抢着去的。所以就有了候补官员的说法,没有关系和门路的进士们,只好都论资排辈地等着,有些人坐冷板凳可能要坐一辈子。
没办法,职位就这么多,人才太多了。你说这帮回家守孝三年的官员回去以后,他的职位该怎么办?当然是留着给后面的人了。
不能因为他一个人离职了,这朝廷的工作就不运转了吧?况且,那么多人在后面排队等着呢!你走了,大家可都是捂着嘴巴笑,开始各种找关系想要代替你。
二、一般人可不敢夺情,夺情的都不是一般人。
守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直到清朝末年,依旧有守孝三年的说法。到了新时代以后,发现这也太浪费一个人的时间了,所以就取消了守孝三年的说法。
可是此前如果哪个官员没有正当理由,没有回家守孝的话,那么对不起,你这个官也就不要做了,肯定会有大量官员过来弹劾你。把你弹劾下去了,总归会有其他人顶替的。
因此一般官员为了自己的乌纱帽,都会选择回家守孝。当然了当初你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回家守孝三年以后,再回来可能就是个没有实权的虚职了。
有一些对朝廷来说,不可或缺的人,即使父母双亡,他也不能回去守孝。比如说明朝土木堡之变时,要是于谦的父母去世了,他说你们先想办法挡着瓦剌人,我回家守孝三年先!这样你会答应吗?当然不行,等他守孝三年回来,可能大明都没了。
既然有夺情的说法,那么自然会有人去践行。明朝万历年间的内阁首辅张居正,那就是夺情的典型代表。
当时张居正的老爹去世了,张居正作为儿子当然要回家守孝三年。可是他舍不得这个内阁首辅的位置啊,他是费了千辛万苦才得到的这个位置,现在说让他丢了就丢了,你觉得可能吗?当然不可能。
而且当时万历小皇帝年纪太小,内阁首辅相当于是朝中的一把手,你觉得他还会轻易放权吗?因此张居正主动夺情,继续留在朝中做官。这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若干御史弹劾张居正,但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就是,解决不了问题,那就解决你们这帮提出问题的御史呗!
三、也有主动守孝被骂的。
我觉得守孝三年,的确有些时间长了,之前那个例子里,宋仁宗非常看好苏东坡,认为他是宰相之才,所以他一考上进士,宋仁宗就打算让他进入翰林院,担任三品的翰林学士。
可惜这个时候苏东坡的老妈去世了,他不得不回去守孝。再回来以后,宋仁宗的身体已经不好了,而苏东坡本着宰相必起于州牧的想法,主动申请下乡担任通判。
结果没多久他父亲也去世了,苏东坡不得不再回家守孝三年。等到三年以后他再次复出的时候,宋仁宗已经去世了,而宋英宗也快挂了。所以说苏东坡完美地错过了升官的好机会。
清朝的曾国藩当时以兵部右侍郎的身份,在家乡训练乡勇,打算对付太平军。结果这个时候他老爹曾麟书去世了。
按道理国家危难的时候,繁文缛节都应该丢弃,可是曾国藩骨子里是个儒家学派,他对守孝三年矢志不渝,所以就算在战况吃紧的情况下,曾国藩还是偷摸着回家守孝了。
这可把同僚们给吓坏了,尤其是左宗棠甚至写信把曾国藩臭骂了一顿,表示关键时刻,难道不能变通一下吗?等你守孝回来,可能大清都亡了!
结果曾国藩愣是在家守孝了1年半的时间,太平军越战越勇,清廷实在是受不了曾国藩的迂腐,所以下旨跟曾国藩借孝,让他提前上了战场。
总结:有些人回家守孝,是真的不行。
在国家危难时刻,在民族到了关键时刻,你作为可以改变历史的关键人物,你能回家守孝吗?你这个情况你能睡得着觉?
绝大多数人,在古代必须要回去守孝,可是至关重要的人,是必须不能守孝的。如果曾国藩真的在家守孝三年,会有人可以顶替他吗?恐怕不行吧?到时候他可就是灭亡大清的功臣了。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稿》
早在先秦,对居丧就有了一整套规定,父母与祖父母离世需要守孝三年,称作“丁忧”,不过那时这只是倡议,直到汉朝时期,丁忧才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矩。
居丧三年,对于官吏们来说就是所谓的“丁忧”,有人觉得丁忧就是辞职回家守孝,然而事实上可没这么简单,丁忧时期各方面都有繁琐的规矩。
吃:开始三天不能进食,表示哀伤没胃口,之后也只能粗茶淡饭清粥小菜,不能大鱼大肉更不能喝酒宴饮之类;
穿:要披麻戴孝,任何大红大绿鲜艳的衣服与绫罗绸缎都不能穿,最雷的是不能洗澡。
住:不能睡家里,要在坟边搭建草芦,“晓苫枕砖”,睡草席上,用砖头当枕头。
行:出入家门不能走正门,也不能走中阶。
其他:丁忧期间不能婚嫁迎娶,也不能过夫妻生活,不能听丝竹管弦,过年不能贴春联,任何喜庆娱乐活动全都不准。
显而易见,丁忧是一件苦事,但古人往往遵循得一丝不苟,甚至还出了很多丁忧的美谈,同时也有许多人因为违背丁忧的相关规制而受到严惩。
宋朝之前,人们对丁忧执行得很忠诚,毕竟从汉朝开始,官员们产生的主要途径除了出身门第之外就是“举荐”,而“孝”在当时是被举荐的重要标准之一。
正因如此,在将孝行作为入仕主要衡量标准的时代,丁忧被作为是当时孝的应有之行被极其看重,绝大多数人都很重视,人们在执行的时候当然也就相当严谨。
即便唐朝时期科举制已经比较完善,但对于孝依旧看重,在唐朝,“不孝”被列入“十恶不赦”之一的重罪,而且对此有详细的条款解释,其中就有丁忧期间嫁娶、作乐之类。
但是,丁忧很重要,可官员们丁忧一忧就是三年,位置空出来了,工作谁来做呢?于是,“夺情”制度应运而生。
夺情,又称作“夺情起复”,也就是夺其哀情令其复职,说的简单点就是,上面觉得守丧三年不合适,就会要求原本需要丁忧的人,回去执丧意思意思,然后赶紧回来继续工作。
丁忧有自己的一整套规矩,夺情也有:丁忧者闻丧后即刻汇报,回籍居丧百日,行“卒哭礼”之后,朝廷就出面命其夺情起复,丁忧者不能马上答应,要故意婉拒,几次三番之后才“无奈”答应夺情,回到岗位之上。
唐朝时期开始,夺情的名人就已经非常多,比如侯君集、长孙无忌、于志宁、房玄龄、姚崇、褚遂良、张九龄等等,都曾丁忧夺情。
丁忧夺情者,在三年居丧期间,在家穿丧服,上班穿低一级的服装,表示已除丧可正常办公,而夺情者也有禁忌,除了祭祀天地社稷,其他的吉事都不准参加。
能够享有被夺情对待的,通常都是朝廷要员,他们的职位突然空缺一时也难以填补,而低阶者的官印乌纱帽好不容易弄到手,不能随便丢了,所以他们往往主动求着被夺情。
宋太宗时期御史张廓在大中祥符九年上疏:京朝官定父母忧者,多因陈乞与免持服。
主动要求夺情这件事在宋朝算开了个头,但当时依旧重视孝道,这种事往往都比较少见,而且大多都是找关系暗中进行,并不普遍,然而到了明朝,就蔚然成风变成了一种习惯,明朝皇帝屡屡下诏,经常令丁忧者去职回籍,但效果甚微,清代亦是如此。
低阶尚且如此,末等的“吏”连求着夺情都没资格,所以他们干脆就瞒着不上报了,不过匿丧不报一旦被发现就是重罪,甚至要被充军,可即便如此,这么做的人还是如同过江之鲫。
丁忧在唐宋时期被破坏,与制度的设计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很多寒门子弟通过努力都步入仕途,但他们对于辛苦得来的官位自然也非常珍惜,丁忧成为了很多寒门出身官吏的绊脚石。
毕竟对于任何人来说,丁忧三年之后,原本的职位早就被顶替了,只能去候补的大队伍中重新等着,极少数人能够官复原职,何况丁忧之后去职降薪,需要蒙受很大经济损失,俸禄本来就很低的朝代,官吏们更加承受不住丁忧。
总而言之,古代官员丁忧,若职位太重要,一时无法补充,就只能夺情起复,可大多数情况都是,一人丁忧,迅速有旁人填补,古代候补的队伍规模可不小,位置空出来很快就会被填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下葬10个月后坟丢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下葬10个月后坟丢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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