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成年女遛别人家狗,致人死亡,她的监护人还是狗主负责?
首先,她的监护人是肯定需要负责的。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护好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这才造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因此,他们需要为此做出民事赔偿。由于受害者已经死亡,这笔赔偿金额肯定不会少。
其次,狗主人要不要负责任取决于几方面的因素:第一.如果这条狗相关证件不足,狗主人家不符合养狗要求,那么狗主人是出于非法养狗的情况下。如果是这样,那么狗主人肯定需要承担责任,而且狗也要被带走进行销毁处理;第二.如果小姑娘想跟大狗一起玩就私自牵走了狗,而且是在没有征得任何人许可的情况下就牵走了狗,那么狗主人基本不需要为此负责;第三,如果小姑娘是征得狗主人同意之后才牵走的狗,或者是狗主人主动委托小姑娘帮助他们遛狗,那么毫无疑问狗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事件中的小姑娘年龄超过16周岁,那么她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正是因为她遛大狗还不牵绳子的鲁莽行为,再加上事故发生后她又没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受害人进行施救,这才造成了这次悲剧的发生以及受害人的死亡,她的行为其实已经达到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标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既然佛山市当地政府已经有法规,明令禁止未成年人遛狗,那么,养狗主人为什么还要让一个别人家的未成年小孩去帮忙遛狗呢?而且又不止一次,这不是明知故犯吗?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条文,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使触犯法律法规了,也不能与成年人同等论处!但是,要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谁的孩子谁来管。综上所述,养狗主人违规在先,孩子的监护人失责在后,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若问哪个责任大一些?个人以为,养狗主人应负主要责任,因为是你家养的狗,你又管理不善造成老人死亡;小孩子的监护人应负次要责任,你怎么能多次,让小孩子帮别人家遛狗呢?即使狗不伤人,难道你不怕自己的孩子,在大街上发生车祸等意外事故吗?
首先,的明确狗是怎么借到的?是小女孩自己借的?还是家长借的给小女孩溜。假设小女孩借的那是狗主负主要责任,小女孩次要责任。如果是家长借的给小女孩溜,那就是监护人即家长的责任。其次,小女孩跑开没有责任,她无法预见结果发生和无法作出行动。小孩做错事即逃离现场是本门能的反应!估计有人会杠我
未成年人溜别人家狗,致人死亡,她的监护人还是狗主负责?
这个问题很明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其一,因为是未成年人未经狗主同意私自溜别人家狗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其二,自家孩子惹出的祸,监护人有责任为未成人的行为善后买单。
至于狗主应当出于人道主义来负一部分责任,虽然未成人是在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遛狗致人死亡了,但是毕竟是自家的狗狗造成了老人的死亡,所以出于人情考虑,应当给予老人家属部分赔偿。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互相交流各自观点!
我坚定的认为,这次88岁老太太被狗绳拌倒摔死的事故,狗主人必须负80%的责任。偷偷牵狗出去的12岁小女孩负20%的责任,小女孩同时判处三年劳教。
我对狗主人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
其一、狗主人养了五条狗,违反了当地养狗管理条例。五条狗根本不可能办理狗证,是违法养狗。
其二,狗主人所养犬只为禁养犬,其凶猛程度和体型已给到达了给人造成伤害的程度。狗主人明知故犯,给社会安宁和稳定带来了风险。
其三,狗主人对狗看管不力,让邻居小孩将狗牵走,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12岁小女孩负有20%的责任,同时,判定其劳教三年。理由如下。
1、小女孩明知牵狗出去,会给别人带来风险,她已经具备了认知能力。
2、在牵狗出去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自己没有力量控制住大型犬,造成了老太太的意外死亡。
3、小女孩在老太太摔倒后,没有报警或打120急救电话,而是选择了逃跑,与交通肇事逃逸罪一样论处。判处三年劳动教养已经很轻了。
4、在赔偿方面,小女孩没有收入来源,由其父母承担。一次性付出,否则按日计算利息。
这起事件说明,请养狗者不要任性妄为,在法律制度健全、人们的维权意识高涨的前提下,再想养狗伤人不负责任,不可能的了。
建议相关部门将5条狗全部处理掉,为社会除掉一害。
欢迎点击右上角关注,给大家提供第一手的分析资料,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敞开遛放说狗不咬人,爱犬伤害人后宠主一赖二躲三逃匿是何心态?
现在抓小商小贩的多了,可流浪狗到处都是,就没有见城管管过,大型犬还给发养狗证。城市治理丢垃圾有人管,宠物狗在别人车轮胎撒尿没人管,大便也很少见狗主人收拾,扬长而去,也没见有人管。养狗的人唱说狗不咬人,咋不说不随地大小便啊?
让我们换一下:
有人经常不遵守交规,放飞自我般开车,他经常说:反正我是老司机,不可能出事。
结果一出事了,车都不要了直接跑(曾经的新闻)
为啥会一样呢?
这就是不负责的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能控制,以至于出事了反而自己毫无准备,只能用原始时代最擅长的本事就是-逃跑。
所以,为了公众安全,全国禁止开车刻不容缓,直到我国人真的会开车为止
这样的人就是自欺欺人,自己的狗子犯了错误,
却没有胆量出面承担责任,是一个没有担当的胆小鬼,
养狗狗的基本法则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
觉得自己家的狗狗多乖多么的听话之类的,
在伤人后这些都是屁话,简直可笑,
难道不知道动物的研究人员都无法解释乖巧的狗狗为什么会突然袭击咬伤人吗,
基于这样逃避现实的主人,可能是狗狗长期在家压抑太久才会导致狗狗出门伤人
也是主人自身的错误导致的,值得反省,
建议你找社区调解一下,毕竟住在一个地方,逃不过的,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也希望这位狗狗的主人能有点担当,(共勉)
爱狗人士,狗拴起来说可怜要还它们自由,要敬畏生命。一旦咬了人,也是有理由的,狗是人类伴侣不会主动咬人的,一定是你让它们生气了。因为有这群人在所以养狗人可以无畏法律,狗咬人集体失声,一旦打了狗12舵主,22堂主就是出来为狗发声。所以看见狗只能绕着走。
突发惨案!母亲送儿上学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搜救村民遇袭身亡,这是怎么了?
最近熊出没严重,但不是动画片里的熊,而是真实世界里的!
原以为只有动物园里才有黑熊,甚至在城市孩子的眼里黑熊并不那么可怕,但在四川绵阳却发生了黑熊袭击人类的事件。
5月17日晚上,在四川绵阳江油市,47岁的母亲送7岁的儿子去上学,在路途中遇到了黑熊袭击,7岁的儿子侥幸逃离,但是这位母亲却被黑熊咬死,另外还有一位55岁的男性亲戚也被黑熊咬死,在当地和警方共同配合处置的过程中,村民组组长,68岁的朱某也被黑熊袭击致死。
最后特警与黑熊正面交锋,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人员伤害,特警果断开火将黑熊击毙。此次黑熊袭击事件共造成三人死亡。
我觉得野生动物保护区应该还是要为人类留一点安全的空间,缺乏对人类安全的动物保护毫无意义,任何熊出没的地方,都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否则人类如何是熊的对手呢?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母亲为送儿子上学,遭遇黑熊,不幸遇难。
事发四川江油市沉水村,5月17日晚,因为孩子第二天要开学,为了不让儿子迟到,必须提前一天把7岁的儿子送到学校,在山路行走时,突遇黑熊,为了保护儿子,在被黑熊叼咬时刻,母亲还是拼尽最后的力气呼喊儿子快跑。
儿子跑掉了,暂时躲过一劫,小小年纪,看着妈妈被黑熊叼走,却无能无力,但7岁的孩子还是很勇敢的,躲过了危险便一路奔跑哭喊救人,终于惊动了大人。
人们一边报警一边准备救人,小孩的姑父因为救人心切,毅然一个人进了大山。
终于当地的公安干警赶过来了,特警也赶过来了,人们组成搜救队向山中挺进,期间,68岁的村民老朱为了给特警取子弹,遭遇黑熊,也不幸遇难。
当找到小孩母亲的时候,发现她早已被黑熊咬死,而一头200多斤重的黑熊被发现,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保全,特警开枪击毙了黑熊。
当最后找到小孩姑父苏某的时候,他也早已遇难,至此,遭遇黑熊遇难3人,非常让人痛心。
小孩说,黑熊有三只,打死的那一只也不好判断是咬死人哪一只,寻找另外两只黑熊的工作还在继续。
黑熊是保护动物,但它又是及其凶恶的大型食肉动物,保护动物人人有责,但动物袭击人民群众也绝对不行,人才是第一保护对象。
现实中的熊出没,还有野生大象,最近野外摄像机发现的老虎,雪豹等等大型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如何协调人与动物区域划分,已经成为当地政府不得不考虑采取措施了,此前未发生动物袭击人,不代表以后不袭击,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惨事。
惨剧!十足的惨剧!这已经是一周之内的第二次熊伤人致死事件。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也许没错,可野生动物总是这样伤人性命又该如何解决呢?这伤人的野生动物还值得一味地保护吗?
这一次的惨剧显得相当残忍,一个7岁的孩子亲眼目睹了他的母亲被黑熊活活咬死。这也许会成为这名7岁儿童一生的痛!
事发5月17日晚19时许,家住四川江油市马角镇沉水村6组的47岁妇女唐某在护送自己7岁的次子去山外的马角镇小学返校,途经一段峡谷时,不幸遭遇一头黑熊袭击。唐某一边奋力抵抗黑熊,一边高喊儿子快跑。唐某的儿子躲进草丛中,捂着嘴巴不敢出声,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黑熊咬死的全过程。
事发后,唐某的儿子拼命往家跑呼救。家住附近的55岁唐某亲友苏某闻讯前往施救时失联,参与施救的68岁沉水村8组组长朱某同样遭遇黑熊袭击身亡。
5月18日凌晨2时许,搜救的特警与黑熊正面相遇,将其击毙。凌晨6时搜救人员发现苏某,但苏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至此,这头被击毙的肇事黑熊,连续伤害了3名成年人的性命。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之前的5月12日凌晨,在青海省治多县扎河乡口前村一社,还发生过一头棕熊冲进牧民阿某某所搭建的帐篷住处,将其叼走咬死的惨剧。
从5月12日到5月17日,不到一周时间,连续发生2起熊伤人致死事件,除了令人痛心之外,更多的好像应该是好好思考一下,在强调禁止狩猎、保护野生动物的今天,怎样才能避免这类野生动物伤人致死的惨痛事件再度发生。在农户家中已没有猎枪,又忌惮伤害野生动物的现实情况下,即使手持棍棒,两三个人恐怕也不是强壮黑熊或棕熊的对手。
保护野生动物,提倡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也许没错。现在绝大多数农村的农牧民也已经在奉行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但野生动物却不通人性。某些凶残的野生动物要是总这么伤人、要人性命,恐怕也不是个法子,没法让人与之和谐相处。大家说,这伤人的野生动物还值得一味地保护吗?
【母亲送儿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村民搜救时遇袭身亡,特警正面将熊击毙】
5月17日下午17点,四川绵阳江油马角镇沉水村,村民唐某(女、47岁)送二儿子周末返校上学,在路过梯子岩处(峡谷),遭遇黑熊袭击,唐某奋力抵抗黑熊,一面呼喊着儿子快跑,小孩才七岁,见此情形,立马躲到了旁边的草丛中,捂着嘴巴,不敢发出任何声响,母亲与黑熊搏斗,直到死亡过程亲眼目睹,黑熊走后,孩子开始往家奔跑,呼喊村民救援。
可以说孩子孩子侥幸逃脱,拼了命的跑回家寻找村民救援,沿途呼救,唐某的亲属苏某(男、55岁)闻讯下山,苏某赶到就投入到了救援当中,随后在搜寻唐某时失联;当地公安部门接警之后进行了紧急处置搜寻工作,当发现唐某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同时参与救援的沉水村八组村长朱某,在搜寻过程当中遇袭身亡。
5月18日凌晨两点多,特警与黑熊正面遭遇,将其击毙。搜寻工作仍在继续,直到5月8日6时,朱某(男、68岁)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黑熊袭击事件总共造成三人死亡!
众所周知,黑熊力量强大,还是要尽量避之。前两天还有另一个黑熊咬人事件,同样造成一名人员死亡,值得警惕!
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作出了通报如下:
对于此事,不知道你怎么看?
突发惨案!母亲送儿上学读书遭黑熊咬死,两名搜救村民遇袭身亡,这是怎么了?
熊出没?这不是电视里才有的画面嘛?貌似近段时间该动画画没有了,却出现了现实版的“熊出没”,还连伤三条人命 ,而且还靠近我的家乡绵阳。
5月17日晚19点左右,四川江油市马角镇沉水村6组村民唐某(女,47岁)送二儿子(7岁)周末返校路过梯子岩处遭遇黑熊袭击,孩子侥幸逃脱,逃生过程中大声呼救。
唐某的亲属苏某(男,55岁)闻讯下山前往梯子岩处寻找唐某过程中失联。
接到报警后,江油市公安指挥中心(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马角镇、二郎庙派出所及120急救先期处置,唐某被发现时已死亡(第一人死亡),苏某下落不眀。
此次事件共造成三人死亡:
唐某(47岁,女):送孩子上学途中被熊咬死。
唐某亲属(55岁,男):在营救过程中也不幸遇难。
同村组长朱某(68岁,男),组织营救过程中也遇难。
造成上述三人死亡的熊也被搜救的公安特警击毙,目前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此次事件应该估计应该是一次意外,如果经常性有熊出没的话,可能附近的村民或者相关部门作一些必要的安全防护的,只是很心痛的是这次意外造成三人死亡。那么就有一个现实问题,如果突然遇到这样的危险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在山道上遇见熊:
发现熊之后不要快速离开或快速接近;说话、唱歌、吼叫,让熊注意到你的存在;举起登山杖或是背包,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比较高大;千万不要走到母熊和小熊中间;折断棍子、敲铁器;向熊慢慢走进,如果熊没有退却的意思,面对着熊,慢慢退到一旁;在熊看不到人之后绕道而行,或尽快离开该区域;
如果黑熊发动攻击,千万不要装死!黑熊的攻击以致人死地为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勇猛地与黑熊搏斗,用尽你的洪荒之力;
如果灰熊发动攻击:
深蹲,双脚张开,用手抱住头,让它抓你的背包,发泄愤怒;不要动,直到它停止攻击(灰熊的攻击性比黑熊大很多,但它们的攻击很多时候只是防御和愤怒的表征)。
千万不要逃跑,熊比你跑得快:黑熊的奔跑速度是 30 英里/小时,灰熊是 45 英里/小时),而且他们跑起来肯定不会被绊倒,而你奔跑起来不仅可能会被绊倒还会诱发他们捕食猎物的天性。
特别是现在农村地区,因为大量的成年人外出打工,家里的小孩由老年人照顾,上、放学的时候确实可能会遇到类似的危险,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对该地区进行详查,是否存在着大型野兽出没的可能,及时做好安全预防,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悲剧!
车辆正常行驶,压死宠物狗需要赔偿吗?
我觉得应该有所赔偿,毕竟现在的社会都把自己的宠物当成家庭成员来对待,你说出门遛狗不栓狗链子引起的事故不能赔偿,那要是自己的小孩在外面玩耍被车撞了也不需要赔偿吗?难道孩子出门也点拴根绳子吗?毕竟别管是不是宠物拴没拴绳子。作为司机最起码要表示一些诚意的。
这是一个争议很久的问题,十二年前我第一次拿到驾照开车上路的时候,二姑夫一个老司机,就告诉我,在外面,尤其是旅游地或者过村的公路上,碾死一只家狗,你就准备赔偿一只藏獒。碾死一只鸡,你就准备赔偿一只孔雀。我也开车,也养着两只狗狗,我要说的是,不管马路上还是小区里头,有个小狗突然窜出来,根本看不到,根本看不到!司机也不想车轱辘上沾染一条小小的生命。那么说说宠主这,几乎所有的宠主也都不会拿着狗狗的生命去开玩笑,所以,遛狗请牵绳!!!遛狗请牵绳!!!遛狗请牵绳!!!不说自己多伟大,为了别人,最起码能保证自己狗狗的安全,对吧,如果这点做不到,那么你是真爱狗狗还是要碰瓷?再次呼吁,遛狗请牵绳,狗狗不会被车撞,不会跑丢,不会被毒死,更不会骚扰他人,何乐不为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