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看房被控非法侵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看房被控非法侵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房两卖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诈骗还是合同纠纷啊?
感谢邀请:
房子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商品,我们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他的时候都会付出巨大的成本,哪怕是自己的6个钱包。
这个都不是事儿,买房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会出现一系列的风险,而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一房两卖。
今天我们就来针对一房两卖这件事儿,具体的来谈一谈到底是属于纠纷还是有意图的诈骗。
一,什么是一房两卖?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
顾名思义,一房两卖就是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不同的人群,而这两个不同的人是独立的非家庭关系。
我们都知道同一件商品卖给了两个不同的人,这从逻辑上来说是不合适的。当两个买房的朋友都付款之后,你却只有一套房,那总会有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得到买的房子的。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可能会出现一房两卖呢?
第1种情况:有意图的一房两卖。
无论是新房或者说是二手房,这里面都存在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一房两卖。让这种有意图刻意安排的一房两卖,属于诈骗行为。
这种一房两卖的诈骗行为在新房这方面来说的话,一般是出现在业务员身上。而这类业务员一般是属于在外面有欠款,然后被逼急了,没有办法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坏的招数,利用自己在售楼处上班,这样的资源优势去实现这样的一个骗取行为,解决自己的债务。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的开发商出现了资金链接不上,可能会出现大量的一房两卖来实现资金的周转,然后再去以违约的形式来解决大量一方养脉的事件,我们身边也常有发生。
第2种情况:毫无意识的一房两卖。
这种情况下的一房两卖属于合同纠纷。当然在新房或者说是二手房方面都存在这样的一些情况,发生的原因也很明确,一般是由于信息的不及时更新,或者说是业务员之间的不及时对接造成的。
比如用二手房来举例说明。当同样的人群去看二手房的时候,也同时看上了这套二手房,但是这两个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因为是两家不同的二手房中介门店的业务员去带看的。也都同时收了定金,签了合同。
到最后两家公司的业务员再去联系同一个卖房的业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两个购买者签了。
这就特别的尴尬,虽然都不是有意的,但是就是那么巧被两个人买了,这也是属于一房两卖的一种情况,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纠纷,一般情况下就看业主愿意卖给谁,或者说买房的朋友谁更愿意去多出一点钱,实在不行的话就要看签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了。
……
当然了,一房两卖只有两种情况,要么是诈骗,要么就是合同纠纷,但这里面涉及到的情况也不仅限于以上两种情况下细分的实际案例。
二,如何预防一房两卖?
刚刚我们已经看到了有两种情况的,一房两卖,一个是有意图安排的诈骗行为,一个就是无意识安排的一个合同纠纷。
但无论是基于哪一种情况,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都是特别揪心,特别耽搁时间的一件事情。本来买房涉及到的程序涉及到的金额都特别的大,特别的复杂,又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话,我们是非常的不愿意的,所以说与其去等事情发生之后来看到底怎么解决,不如自己预防在先,未雨绸缪。
那我们就分开来看一下新房和二手房如何来预防一房两卖。
新房如何来预防?
我们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除了去尽量不要选择那些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小开发商以外。
还应该及时的去备案,而我们都知道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另外还要预告登记,目的就是证明这套房子已经属于你了,当然这个是在你缴完首付款之后的事情,证明这个房子已经与开发商不再有联系。
最好添加协议,把你担心的事情(一房两卖)写入合同的附加条款里面,并且留足证据。
二手房如何预防?
二手房里面的预防一房两卖相对来说就容易,或者说简单一点。我们在购买二手房,在看房的过程中,不要指望中介公司能够及时的更新这一套房源的信息。
自己也要有这样的意识,看好房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要业务员约业主看看这套房究竟有没有被签走。而且无论你有多么的喜欢这个房子,尽量是把业主约出来谈一谈,看看这个房子到底是处于一个怎样的一个状态。
……
当然了,不仅限于以上两种简单的情况,主要是想提醒大家在购买房产这样特别大金额尤其是涉及到的风险方方面面的情况下,一定要做足功课,让自己在购买的过程当中能够顺顺利利的。
特别是要回避那一些有意图,安排的一房两卖行为。大家在购买新楼盘的时候,去选择一些有口碑有名气的大牌开发商,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就尽量去选一些比较靠谱的中介公司,比较靠谱的业务员才能规避风险。
三,小结
总的来说,一房两卖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时有发生。作为广大的普通购房朋友,一定要在购买房子前做做功课,去了解新房和二手房各自的交易流程,以及如何在这一些相关的交易流程里面去,避免它存在的可能会发生的一些纠纷和风险。
我们也看到了一房两卖,有的是属于诈骗行为,向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以及一些业务员他的一个歪脑筋,或者说是在一些缺钱的中介人员行为里面。
所以特别要去注意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你的身上,唯一的方式就是去选择大的开发商去选择有好的口碑的开发商去选择大的中介公司,选择一些行业素质相对较高的业务员。进诈骗行为的一房两卖是特别麻烦的,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对你来说都是一个特别大的损失,可能是金钱,可能是时间,可能是你的经历。
属于合同纠纷的还好一点,但是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毕竟都会耽搁自己的时间,当两个人同时看上一套二手房的时候,由于信息的不及时更新不及时对接导致这样的,一房两卖出现也会耽搁我们的时间,也有可能会互不相让,即便是你想买这套房子,可能还会在两家同时去要购买这套房子的情况下,把房子的价格推向一个高位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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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在实践中,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多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更是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文将通过一个“一房二卖”的案例,从区别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不同点入手,着重探讨,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主观心态。
举个案例:①甲将2012年7月才能过户的经济适用房于2006年5月3日以八十多万的价格出卖给乙 ,并约定剩余房贷由乙返还。2010年12月5日,因甲与乙私下产生纠纷,不愿意把该房过户给乙,遂将房屋以200万以真实身份,通过正规中介公司再次出卖给丙,丙在看房时得知房屋内有人居住,并询问甲原因,甲隐瞒了曾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实,谎称房屋被其前妻出租给别人,并允诺丙,到了过户期限一定办理房屋过户。乙得知甲要将房屋卖给丙之后,于2011年将甲起诉到法院,但是因2006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过低,不符合当地住建委经济适用房过户的规定,法院只判决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没有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所有。但是甲以乙一直占有房屋,想与乙和平解决纠纷为由一直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丙,虽然甲将房本留给了丙,以表示过户的诚意,但后来甲一直不出现,丙只得向公安局报案。200万房款甲在供述中声称已经用于归还之前做生意所欠债务,但是否真正地用于归还债务,通过银行账单、询问证人并没有得到证实抑或证伪。
此案一个重要的分歧点在于,甲的“一房二卖”行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罪。一种观点认为甲“一房二卖”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理由在于,第一,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随着房价上涨,合同没有履行完毕过程中,甲很有可能因为反悔,从而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甲相对于乙,承担的应是违约责任,甲有能力将房屋过户给丙。第二,甲使用真实姓名,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签订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
一房两卖就是卖家一个房子前后与两个个买家签订房租买卖合同。要构成诈骗必须是以骗取购房款为目的“虚卖”即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根本对房租无处分权或根本就没有交易房租,单纯以骗取购房款的签约行为。
一房两卖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诈骗还是合同纠纷?
一房两卖就是开发商或者房主,把一处房产卖了两次。这属于诈骗,因为你已经把房卖出,你是利用未办理过户的房产在进行第二次售卖,或者利用你作废的房产证明实施诈骗,该情形符合《刑法》第二二四条 第(二)项规定,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罪。因为该房在第二次售卖的时候,根本已经不存在的。不是像合同纠纷的情形,数量不足或者质量不达标等原因,所以不属于合同纠纷。(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一房二卖,就是指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特征。但是,一房二卖是否会构成合同诈骗,还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予以考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若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应该属于民事范畴,而不以刑法论罪。但如果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当事人还是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勿为小利而犯大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们家的土地被邻居霸占要怎么要回来?
现在基本没有这种事情,毕竟是法治社会,没有谁敢胡作非为,放在以前这种事情不稀罕,现在大家都很文明,老老实实,打架斗殴的一个也没有,都知道成本,很多不是霸占,有些人喜欢争地边子,经常因为地边子和邻居发生矛盾,农村这样的人很多,只是一丁点,至于说霸占根本达不到这个级别,一般都是稍微多一点,喜欢占便宜,也就是大家说的一垄麦,一趟玉米,一旦发现会立即改正,至于说霸占绝对没有。
谁也不敢肆无忌惮的去种别人的地,这个年代谁也不可能这么做,一般找村委会就能解决,通过丈量耕地,最后不就露馅了,到时候就是丢人现眼,邻居都会嘲笑你,关键以后还要在村里生活,以后怎么做人,大家都知道廉耻,现在也没有谁重视土地。
不可能是几亩地直接被邻居种了吧!这是谁给他的胆量,目前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也可能是稍微种的多一点,村里长期不丈量耕地的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时候是因为犁地,把地垄沟破坏了,现在大家都很懒,谁也不愿意封垄沟,久而久之找不到地边子,慢慢说不准谁都会偏离垄沟,大家说对吗?
如果真要霸占了直接报警,最好是通过村委会解决,这样不伤和气,报警就很麻烦了,关键也不是多大的事,还是私下解决就行,一般都是找村会计丈量,这是最标准的,一般大家都没有意见,大家还是信任村委会的,毕竟具有权威性,大家说对吗?
如果霸占了直接找村委会,村干部会帮你处理好,现在是和谐社会,大家都是本着和平的态度,当然农村也有很多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就喜欢挣地边子,大部分都是不计较,随便你,毕竟现在大家都不在意耕地,所以没有多少人计较,所以没有谁在意,多点也没有人说什么。
你家为什么这么孬,土地还能被人家霸占。先不说是真是假,先分析一下是不是你家不想种了,被村上收回了,村上把这块地包给了邻居。那人家就不是霸占,是合法承包的,每年要往村里交地租钱。你不种了,村上又不能样土地荒废,当然要发包。如果不是这样,是样邻居抢去的,那太不现实,如果真是就可以告他,我猜你是把地包给邻居几年或十几年,过几年你想收回土地,邻居以各种理由不愿交出,赖着不给,那就以签的协议为准,可以拿着协议找村里调节,调节不了在走法律途经,这是下下策,走法就伤人,邻里之间容易激化矛盾,上策就是调节协商解决,还不商和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我们家的土地被邻居霸占要怎么要回来?怎么听着你们好象活在解放前,你们那里一点法制没有,邻居随便霸占别人的土地,没人管吗?如果你说的是宅基地,你有土地使用证,上面有边关四至,另外还标明了使用面积,这是明明白白的证据,邻居霸占你完全可依靠法律维权,如果是承包的土地,也同样可查询土地承包时的底案,在村委会就把问题解决了,根本不用大惊小怪,你说的如果是荒地没有归属的荒地,那也不属于某个人,那是集体的,也谈不上霸占了,完全可协商解决,有问题咱们要心平气和的解决,特别是邻居,搞好关系很重要,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你说身边有个恶霸,时时威胁着你挺可怕的,还是要邻里和陆,关系友好,有矛盾解决就好,和谐的邻里关系,生活才安心,放心,开心的走下去!
谢谢邀请:
本老头首先给你讲一个我组的两农户责任田的纠纷,以后再给你捋清怎么要回来的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刚分责任田时,一农户夫妇俩出外打工,把他们的责任田给相邻的农户耕种,说好了地不种了,也不要那责任田了,那时种田需要交公粮的,并且有着三项提留的,金额也是相当高的,平均每人最高达到一百七十多元的三款回收提留款,这样种地也是不挣钱的,仅能挣个辛苦钱。
到了二000年前后,夫妻俩年岁大点了,想起了回乡种地,和邻居要他属于自己的责任田,这回邻居可不愿意了,要回责任田可以,必须让他返还多年的三项提留款,可地的主人不干了,那是我自己的地,凭什么让我出钱?并且地让你种还没让你出钱给我呢,可邻居也不相让,你当时说好的,责任田你是不要了,竟然出尔反尔,想责任田必须拿钱补偿我十几年的三项提留款,经过一算可达上万元呢,地主哪能承受得了。
为此曾经过村、公社组织调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互不相让,然后直接闹到法院,可法院也不好裁决,只能协商,经过法院几轮调解,已经经过了两三年,最终邻居只能以十边地和零散的小块土地让了步,但是始终没有得到他的完整属于他的责任地,甚至一直至今。
对于你反映的土地被邻居霸占,只要没有以上的土地经济纠纷,完全可以要得回来,你的土地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况且現在是法制社会,你可向基层组织反映,甚至可经过地方政府裁决,如果实在不行,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前题是没有利益或经济方面的牵扯,你的土地完全可以要得回来,哪怕他是一个“地头蛇”或恶霸,法律也不允许他这么做。
好了,这是我最完满的回答,希望你用心看完我前面的叙述,毕竟你的问题太笼统片面,本老头不好作过多的解析,谢邀了。
(一个不爱讲理的臭老头,五月九日八时)
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归付平所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犯集体土地使用权。如果有这类现象发生,属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同意并进行公示并报乡政府备案的,可以直接向纪委监委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甘行举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的犯罪行为!
女子晚上回家,储物间里突然跑出一男一女,竟是房产中介,你遇到过哪些中介的奇葩事?
感谢邀请。
中介私自住进卖房子,租房者家里,这种事情并不少,涉及违法犯罪,侵占他人财产,必须给予惩罚。
事件回顾:
原来啊,王小姐居住的房子,是老公的朋友刘先生的一套商住两用Loft,他们暂时借住的。刘先生1月初的时候想把房子卖了,便全权委托中介出售,并把锁的密码告诉了中介。中介小李几次带顾客去看房,都发现这屋子没人住,便将客厅桌上的手表顺走了。再后来,他就堂而皇之带着女朋友入住,硬是鸠占鹊巢,把客户家当成了自己的“度假别墅”。殊不知,王小姐过完年还是要回来的,于是出现了3月7日晚上双方见面的一幕,双方都是差点惊掉了魂啊!当晚跑走以后,小李越想越心慌,又偷偷地把手表包在快递袋子里,挂在了门把手上。至于这块手表是不是王小姐一开始声称被偷的那块高级手表,这事还不清楚,有待于警察蜀黍进一步调查——毕竟,报案的说是丢了一块价值几十万的A牌手表,送回来的却是一块高仿的名牌手表。那块手表,目前下落不明。当然,警方确定的是犯罪嫌疑人就是中介小李,李某也承认了自己盗窃房内手表一只和香烟一包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第一:房产中介私自入住,涉嫌侵占他人财产。
由于卖房子费时间不好处理,很多卖家都会选择房产中介处理。为了方便房产中介带客人看房,一般会把钥匙给中介。但是由于房子并不是挂牌出去,就会有买家看中。中间也是有一个过程。中介看到房主又不在本地,在外地,家里没人居住,但各种家具都应有尽有。变想鸠占鹊巢,私自入住,房主也不知道。这种行为涉及违法犯罪,侵占他人财产。文中中介还涉及偷盗罪,盗窃王小姐30万的手表。
二、房产中介的人员参差不齐,职业素养不够,中介公司管控力度不够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房产中介一直都在招人。他们的流动性很大。人员职业素养不够,每个中介都有钥匙,但是并不是所有人员都有入住的想法吧。而是个人,就是职业素养不行。房产中介对钥匙,对员工管控力度不够。
三、如果准备卖房,或者出租房屋,家里贵重物品带走。有条件的经常回来看看。
因为你把钥匙给房产中介,他们会带人看房,这个过程中,房产中介员工或者客人都有可能,顺走贵重物品,因此,贵重物品带走。
四、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如果发生文中的那种鸠占鹊巢的事情,及时报警,必须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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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学毕业在中介干过一段时间对于这种现象对外人感觉挺不可思议的,但是在行内很正常。由于房主急切卖房或者出差不在本地都会把钥匙留在中介方便带领客户看房,有时也会要求我们给浇浇花喂喂鱼之类的。从事中介的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也会看业主不在家就去业主家洗个澡或者过夜,但是基本没有被抓的。对于这种事情大家也都心照不宣,不过像这个业主把那么值钱的东西放屋里还真是头次看到。
小宝说:房产中介成住客,涉嫌违法必须受罚。需要卖出、出租房屋的,可得多长个心眼!
事件经过:
王小姐和其男友刘先生,一直住在刘先生名下的一处loft商住两用房中。1月初至3月7日,王小姐都不在家中,而其男友也在国外出差。
期间,其男友委托房屋中介出售房产,并告知了房门密码。
3月7日晚上,王小姐回到家中,发现门被反锁。让开锁师傅打开后,家中乱七八糟,和离开前完全不同。
3月8日,王小姐发现门把手上挂着一个袋子,里面放着之前失窃的一块手表。
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为房屋中介员工李某,李某承认自己盗窃屋内价值2万元手表一块以及一包香烟。现已被刑事拘留。
第一,房屋中介趁房屋空置,私自入住的情况不少。
这件事起因是,小李几次带着客户看房,发现房屋并没有人居住,便私自带着女友住到了房子里,并且还顺走了桌上的一块手表。
事实上,这种情况可能并不少见。之前也听说过,有房屋中介在买卖、出租房屋时,因为有钥匙,又知道房主在外地,不经常回去的情况,故意通过抬高价钱等手段,导致房屋难以交易成功,然后自己免费入住的。
更有甚者,自己做了二房东出租,收取租金,而不告知房主。
这些行为显然已经是违法了,但是往往由于房主不在,而难以发现。
第二,房主买卖、出租房屋需留心,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题中的房屋中介,被刑拘也是由于自己作茧自缚,自作自受了。作为中介,没有职业道德,应该要受罚。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能够定时回去检查一下,房屋的情况,如果发现有异常,也好及时报警处理。
退一万步讲,即使房屋中介不偷不拿,也保不齐去看房的人会偷偷顺走呢。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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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现象还真不多,电视上我都没见过!是要上演唐人街探案的室内藏匿戏码吗?!
法律上,如何处理?
1、偷表,入户盗窃罪,价值巨大,10年牢狱之灾!
房屋中介潜入住户家里去偷,无论金额多少,都构成入户盗窃。手表价值3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大摇大摆住人家,侵占罪,又是罪加一等!
房屋中介主观上有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意思,侵占他人的财产,构成侵占罪。
谈到中介的女朋友,如果不是同谋的话,劝姑娘一句,睁大眼睛,好好甄别!
从目前来看,数罪并罚,叛十几年也是可能的!
接着给广大出租户朋友们提几点建议!
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务!
类似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出租方有责任保管好。幸亏抓到小偷了,不然,白白损失几十万,屋主自身也是由看管不够的责任的。
2、定期看看自己的房子!
再忙,房子再多,也要定期看看房子。出租人自己没空去看的话,也要找靠得住的朋友或家人定期去看看。
3、秉持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态度!
中介多,素质参差不齐,建议找信誉好靠得住的中介出租房子。
总结语:违法的人自有法律去制裁,还是提醒出租房子的租友们,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找到有信誉的中介去出租房屋。
客户对你爱搭不理的,你应该怎么应对呢?
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冷漠的客户,对于销售人员的问候不理不睬。
比如,有的销售一上来没有察言观色,没有感受到客户的冷漠,开口就对客户说道:“先生您好!我来给您介绍一下我们的楼盘情况吧,我们的楼盘位于......”这种销售就属于没有“眼力劲儿”的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完全自顾自的滔滔不绝的去讲项目,丝毫没有察觉到客户一脸的“冷若冰霜”。
再比如有的销售个性比较强,给客户讲解的时候客户不搭理,于是销售要么采取也不搭理客户的做法,要么觉得客户没有诚意扔下客户不管,转身去接待另一位客户。
以上种种情况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面对客户的“冷若冰霜”,销售到底应该怎么做呢?销售人员应该如何让客户敞开心扉,获取客户好感呢?
客户对于销售人员的问候不理不睬,排斥销售人员的接待,要么是性格问题,要么是因为客户对销售人员怀有戒备心理,担心被销售人员忽悠。
其实,人们在任何时间和场所都会潜意识筑起一道自我保护的“围墙”,围墙内就是自我安全空间。这个空间是不容侵犯的,如果有人入侵了,人就会产生不安和压力感。因此,在接待客户的时候,销售人员必须尊重客户的安全地带——客户自我的安全空间,而不能随意去侵犯。这个就好比朋友到你家去做客,朋友的活动空间也就是在客厅和阳台等地方,没有主人的允许是不能随意进入主人的卧室。
销售要尊重“客户的安全空间”,就是指在客户看房过程中,喜欢自己看,而不喜欢销售讲解。一旦遇到这种类型的客户,那就一定要尊重“客户喜欢自己看”这个事实,切不可强闯客户的“安全地带”,不要刻意上前解说,避免给客户带来不安或反感。在我们自己逛商城的时候,也会经常遇到那种喜欢自己看的的顾客,如果导购不识趣的过分热情推介,这样的行为非但不会让顾客留下购买,反而会让顾客赶紧离开。
所以,当客户表情冷漠不爱搭理人的时候,最正确的做法是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且对客户说道:“先生,看来您对房地产很熟悉,那我就不打扰您看沙盘了,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叫我”。
当然,也有销售会用更聪明的手法去应对这种“冷若冰霜”的客户,比如当客户表示想自己看看时,销售会立即停止讲解项目,并说道:“先生,最近我们楼盘刚推出几套特价房源,您有兴趣了解一下吗?”没有人能够抵抗得了“特价”或“免费”的绝对诱惑的。
1.你要表现出你对客户的价值,让客户对你有沟通的欲望
2.沟通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人,总是会让人觉得跟他说话很舒服
3.节奏的把控,关系再好时间久了也会腻
4.观点独一无二,你的客户肯定也会有其他业务员在跟,你跟他说过的话别的业务员肯定也说过,如果你跟别的业务员说的一样,那么也不会勾起客户回复的欲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看房被控非法侵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看房被控非法侵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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