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强制加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强制加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认为学生家长不加或退出老师群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过了,过了。贼喊捉贼了。
“寻衅滋事”是刑事罪名,“不加群”就构成刑事犯罪?拉大旗作虎皮也不是这么个拉法。
不加群、退出群,怎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呢?刑事犯罪的处罚,最低也是管制、拘役,难道家长不加群、退出群就得刑事拘留、判刑?拿这么大的帽子扣人,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学生家长不加或退出老师群,连违法都无法构成。
学生家长不加或退出老师群,就算是学生家长主观故意捣个小乱,只要情节不严重,顶多也只是“不配合老师工作”,无从谈之违法犯罪。
何况,学生家长有权不配合老师的工作。
或者这么说,老师无权“命令”学生家长做什么。很多家长之所以抗拒加群,就是因为有很多老师总是以“命令”的姿态对家长指手画脚,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不平衡的权利和义务。
事实上,老师强迫家长加群,是在侵犯家长的合法权益。家长不加群不违法,老师的强迫却是违法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其实答案很简单,走法律程序吧。
如果家长不想加群或退群,老师不得阻拦,更不得因此报复。
老师强迫家长加群,家长可以向教育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申诉。
所以说,加不加群,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家长与老师双方协商。真的协商不成,不加也就不加了,老师不能强求。
毕竟,群,并不是开展教育工作的必需手段和(或)道具。
非必需的情况下,老师要强迫家长加群,就是典型的侵权违法,闹到最后,老师的理由肯定站不住脚,但最终吃亏的是孩子。
总之,说“家长不加或退出老师群构成寻衅滋事”是绝对不可能了。而之所以会有这种状况出现,说明进一步的、细致化职权限制是非常必要的。限权则威肃,上下有节。为治之道,于斯著矣。
你啥意思啊?
你觉得我们老师都是不讲理之辈是吧?
加不加群不过是尊不尊重的问题,了不起是民事纠纷。而寻衅滋事涉及刑事犯罪(至少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辖范围),怎么扯得上?
别说我们不会随便什么事都判人家有罪?退一万步说,就是我们想判也没有司法权啊!
反诈群怎么找不到?
国家反诈中心没有群聊,有手机APP,在自己手机型号所对应的的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反诈中心”,出来的第一个点击下载就可以了。
国家反诈中心是一款可以帮助用户识别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的APP。这款软件是采用大数据采集对比,另一个是利用授予的权限,直接强制挂掉电话(诈骗分子会要求受害人开启飞行模式,拒接任何来电。App 里面除了可以学习反诈骗知识,还可以进行诈骗预警。国家反诈中心APP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国家反诈中心APP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家的,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总体部署,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力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全国反诈电话“96110”宣传推广活动。
有些企业为了推广强制要求发朋友圈进行轰炸式的宣传,这合适吗?
分享一个小欣的故事,她是去年刚工作的95后女孩,标准版的吃货在选大学专业时,挑了个男孩子扎堆的专业——餐饮管理,毕业后应聘到家连锁餐饮企业,干起了为吃货服务的大堂经理。
春节前集中爆发的疫情海啸,把餐饮行业冲击得七零八落,用惨烈形容丝毫不为过。餐饮行业在春节期间的利润就是全年利润。今年,与小欣同在一条街的多数餐饮店,不仅都利润堪忧,而且轻易被员工工资、场租费用、贷款本息这三座大山压垮了。转让的广告纷纷挂在了紧闭的大门前,谁能想到四个月前还熙熙攘攘、门庭若市。
小欣的老板是个谨慎、懂管理的人,虽然也经历了措手不及,但还是勉强度过了最危机四伏的时刻。就算挺了过来,但看到稀稀拉拉的进店客流,每日微薄的流水根本无法维持店面的正常运转,小欣急在心里。
朋友圈里做微商的闺蜜天天晒着热销商品,让小欣动了微信推广的想法。于是,她在晨会上,要求员工每人每天必须在朋友圈发布本店产品和活动信息。
本以为这样的要求顺理成章,都是为了店面业绩,为了员工福利。哪知道刚一宣布,就受到全体95后员工的集体抗议。
他们的理由言辞凿凿:朋友圈是私人领地,公司不能侵犯个人隐私;发布广告信息是对朋友的骚扰,影响感情;大量的广告信息不仅不会给店铺带来销量,反而引起用户的反感。
小欣犹豫了,面对线下店铺的惨淡业绩,面对员工的反对,该怎么做?小欣的困惑,已经是很多实体经营者和从业员工的痛点,这里小汇有四点建议:
1、要不要朋友圈营销?
要!必须要!都什么时代了,实体店不做线上传播和推广,今天不被新冠打到,明天绝对被隔壁老王淘汰。
2、做广告还是做服务?
做服务,学学雷大神的米粉玩法,把自己做到美食级专家,把朋友圈真正变成粉丝圈,那个时候,你发的废话也是金句。
3、几个关键技巧:
(1)打造专属特色餐饮栏目;
(2)实时更新精品;
(3)建立专属朋友圈,吸引铁粉;
(4)员工朋友圈特权;
(5)注意信息发送时间;
(6)专业客服,及时反馈;
(7)事件营销;
4、最重要一点
切忌强制员工,由负责人带头试水,做出感觉,形成推广样板,员工只配合即可。
线下实体门店转型是市场大潮的必然选择,为了不被后浪拍在沙滩上,就必须适应变化!马上!立刻!
大家还有什么能帮助小欣脱困的主意,欢迎留言讨论分享!
我的观点是不合适。
首先他的手段是强制性的,所谓强制性就是强加在个人意愿和意志之上的手段,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会使员工产生抵触情绪,不管员工愿不愿意,这种强加的手段,都是很让人反感的,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强制性的话很容易让员工抵触公司,失去一个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再有轰炸式宣传,在有的地方还是很有用的。但是用在朋友圈真的好吗?首先我们要知道朋友圈是我们与朋友,家人,同事交流感情互动的地方,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小圈子。朋友圈应该是一个很纯粹的地方,是我们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感情,是一个情感互动的地方。
而把朋友圈当作广告的地方,已经让朋友圈失去了最原来的味道。为了推广去轰炸你的亲朋好友,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骚扰了,你说让你的亲朋好友是屏蔽你呢,还是不屏蔽你呢。
所以我认为为了推广强制要求发朋友圈是非常不合适的。
真心觉得不合适。
企业推广或销售,最高效的做法是调研市场,先找准潜在客户,再去针对性地做宣传推广。
但让员工发朋友圈推广与之完全不符。首先朋友圈里广告已经泛滥,被屏蔽的可能性极大,或者压根没人看。
其次,朋友圈里某产品的潜在客户可能极少,为了这极少的潜在客户,员工打扰了整个朋友圈。是对人脉资源的过度消费。
所以对企业来说,这种对员工的强制性要求既给员工添堵,又几乎没有收益。从投入回报比率来说,特别不划算,不符合企业发展常规。
这还是看自己怎么想的,认为这样的就是侵犯自己隐私的而且自己也很讨厌这样的行为的可以选择不在这个公司。如果感觉自己也比较认同公司的文化也想转发的那么这样的公司还是能够继续呆下去的。有一种是不想发但是却硬逼着被发的还是看自己怎么想的。
现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微信,而微信朋友圈本该是一个展示自我、打造标签,树立形象的“私人领域”,但是现在却“面目全非”,变成了销售产品的平台、为公司宣传拉人气的工具。有些公司会强制的强迫员工发朋友圈宣传自己公司的一些业务。
首先我们先从法律的层面来解读下这个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与公司的宣传活动相关。那么,公司要求其发朋友圈的行为就是部署的一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职工有义务完成。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职责义务,那么,公司就无权强制要求员工进行该操作。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看,还是要看合同里面有没有规定这一项。而从员工的私人感情来看,如果自己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但是只不过对公司这种强制行为有点讨厌那么还是完全可以呆下去的。但是如果自己非常的注重隐私,而公司也不在意员工的想法并且强制的硬逼着自己发,那么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
总而言之,这些事情还是看自己的承受能力以及想法,毕竟每个人想法都不一样,而且现在一个合适的工作也不是太好找。如果公司的钱或者前途到位,有些事情还是可以忍一忍的。
微信怎么禁止别人拉进群?
方法一、好友自己创建群聊。
如果好友创建群时把你拉入群聊,是强制性的,我们没办法禁止。如果这个好友创建的群聊是我们不需要的,我们可以直接退出这个群聊;在我们退出群聊后,如果这个好友反复地拉我们入群,可以微信他,叫他不要再拉你入群;如果对方不听我们的建议,还是强拉你入群,可以把对方拉入通讯录黑名单。

方法二、通过好友邀请加入某个已有的群聊。
群成员满100时:如果这个群聊人数已经满100人,就不能再直接强制拉人入群,而只能是好友邀请入群,在好友发出邀请时,会弹出提示:“当前群聊人数较多,为减少打扰,对方同意后才会时入群聊”。也就是说,被邀请的人可以直接选择拒绝。

群成员不满100时:如果这个群人数不足100人,跟新建群聊一样,可以直接强制拉人入群。这个时侯可以按方法一的处理方式来处理。
方法三、通过分享的群二维码加入。
除了上面2种方式加群外,还有一种方式加群——扫描群二维码入群。好友通过微信聊天直接向你发群二维码,或者你已有的群聊中,陌生人在群聊中发布的另一个群的二维码,我们只需要扫描一下或手指长按识别二维码,就可以入群。这个入群的决定权在我们手中。
1、首先打开微信,点击右下角的“我”图标。
2、然后点击下方“设置”选项,进入设置页面。
3、在设置页面找到“隐私”选项并点击进入。
4、接着找到“添加我的方式”选项并点击进入。
5、最后把“群聊”后面的按钮关闭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强制加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强制加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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