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枪毙女犯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枪毙女犯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的时候,会是使用跪姿?
谢邀。在回答问题前,我想反问一句楼主,是否真的亲眼见过用枪来执行枪决死刑犯的年代场景?如是真的见过枪决场景,那么问题就容易理解了,严格地说是采用背向式跪姿,简单地理解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和姿势让其倒伏下。至于说到为了彰显什么?震慑什么等等?那是延伸的见解了。
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的时候使用跪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行刑的需要。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地下党或革命先烈在被敌人杀害的时侯就是站着的,这是影视剧为了增加革命人士的高大形象而设置的,而事实上如果看真实的纪实记录片,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在上海街头公开枪决我党被捕人员时,使用的也是跪姿。
一方面,这是行刑的需要。因为在枪决人犯时一般枪口所指的部位是后脑勺,那么行刑人员举枪射击的时候,枪口就得朝上抬,这样开枪不太方便而且准确性也会有所降低致死率也不高。因为近距离射击,子弹一定会穿过被行刑者的脑袋飞出去,如果枪口向上不足以击中要害从而达不到一枪毙命的效果。再者,子弹飞出去时还有可能会伤到别人。
如果使人犯使用跪姿,那么行刑者的枪口是向下的,这样就增大了命中率,而且子弹在穿过人犯的脑袋后直接就被射入地下,不必担心会伤到别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在被子弹击中的那一刻,身体由于本能的反应会向有手脚挣扎的反应,如果使用跪姿,那么重心低下盘稳定,上身又被捆绑,就减少了肢体上的动作,从而减轻对行刑人员的心理负担。因此,被执行枪决的人犯使用的都是跪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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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没有见过不跪的,无论是牛头马面,看起来多么威猛凶悍的罪犯,刑场上都是扑通一声跪下,头低得像没了脖子,看起来既猥琐又胆小,说好的汉子呢,生死关头,基本上都会变怂。
有人说东北乔四就很“汉子”,我倒是看过他临上刑场的视频。他的几个手下,尤其是马龙,小克,甚至还有那个残疾了的小飞,看起来都面无惧色,有的还谈笑风生。只是到了刑场,被要求跪下的时候,都顺从的跪下了,小克还看了看身边的大哥乔四。而乔四一副任人摆布的样子,跪姿瘫软,看起来还没有他的手下硬气。有执法者还帮他理了理发型,他很配合的跪着,全然没有了嚣张大哥的样子。我想,那个时候的他们,内心其实是很崩溃的吧。跪下,是一种方便行刑的姿态,顺利执行了,自己也不受罪,我想,他们心里明白的吧。
再一个,罪犯从进看守所开始,从一开始的抱有侥幸,到后来一审二审,对自己的命运也基本上心中有数了,失去自由的这段时间,早已消磨了反抗的意志。
跪姿行刑也是从古至今沿袭下来的习惯,包含有对罪犯的震慑,也有顺利执行的便利。罪犯应该因自己所犯罪行而低头,应该跪下谢罪,人们也愿意看到罪犯跪下,从肉体到灵魂都消灭他——这也是沿习跪姿的意义。
跪姿行刑一是为了罪犯中枪后不会重重的栽倒在地,是人道主义,二是刑场都是临时选在野外,如果罪犯站立时武警只能平射,子弹可能误伤无辜的人,而跪式便于武警枪口朝下射击。
不仅是跪着还要五花大绑
亲戚就是法警。
他参加过几次执行死刑。
用他们的话说,跪着枪毙准头更高。
而且他们对于死刑犯的五花大绑也是有讲究的。
它通过捆绑死刑犯的肩膀、手臂和双手来限制死刑犯上半身的活动,有一端绳子是活的,可以用手拉住这一端,很轻松的就能牵住死刑犯防止其逃脱。
上半身捆住,防止死刑犯反抗,垂死挣扎。
而且为了跪着方便,绳子也是非常有技巧的。
五花大绑以后,死刑犯基本就丧失活动能力了。
只能被押着走路。
小的时候看过2次
因为距离比较远,所以没什么太大感觉。
那个时候应该是严打的时候。
为了震撼犯罪分子。
所以当时很多地方都是让围观枪决。
枪决 先游街。 然后到刑场就枪决了!
当时也没人管,也让大家来看。
很多人围观!
我记得第2次看,有一个死刑犯打了2枪都没死。
最后第3枪在死的。
还有一个,打之前就在那里骂人。
枪抵后脑勺上的时候怂了。
我看过2次都没有带头套这些。就是直接枪毙了!
反正是在我印象里。
枪毙和电影里不一样。
不是离很远,人站一排然后开枪。
都是离近的,死刑犯跪着,然后2人一组,第3个人在身后卡枪。
有的还不想跪。
直接被拽绳子,就跪下了。
转眼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儿了
人生第一次执行死刑犯人枪决,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你想严重了。绘画唱歌等艺术都是七分天才,三分习练。杀人也是这样的。都是天生的,当然他们也说被逼无奈。其实,很多人连杀鸡都害怕,如劳荣技,但她敢骗人。
老夫天生大胆,杀狗杀猪杀羊杀牛都敢。我前网文友友们可以查-下,我讲了我剥人挖内脏做医学骨架的全过程。那都是真实的。如果一个人不信鬼神,杀狗杀人都是-回事。
我虽然没做过执行的法警
但我身边能接触到这个群体,讲下他们的一二事。
朋友07年入警,是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每年大概执行十来人,有的时候一年才几个,每次执行一个死刑犯需要三个射手,一个主手,两个副手,其中一个副手负责兑药或者验枪,主手负责第一轮注射或者开枪。
主手如果当天状态不好或者其他因素注射不顺就换另一个副手(不是兑药那个)如果副手也没扎进去,现场做手续经检察院同意,由现场最高指挥签字改为枪决。
这时候兑药的副手验枪合格交给主手来开枪,如果没打死还是另一个副手补枪,法医鉴定死亡,由法警负责将尸体运出刑场交给火葬场运输尸体的人员。
同时派出三名法警押送尸体去火葬场监督尸体进炉子才算完事!
每次执行死刑最多执行两人,每次出动警力40人,车10辆,每台车上配手枪,防暴车格外配有冲锋枪,执行用的半自动步枪也在这车。
再说执行
注射是两人分开一条胳膊伸过来扎针,但是他能顺着那个窟窿看过来,经常有四目相对的情况,枪决也没用头套,死刑犯和射手都能看见的,
最后说说感受
第一次去的时候我们是早上七点半出发,我四点醒了,有点紧张激动,到地方就好了,再去就没有感觉了,后来就习惯了,上午执行完中午单位吃饭下午正常上班,晚上回家前洗个澡,哥几个有时候喝两杯就完事了,第一次用枪的话晚上肯定有老人带你喝酒给你压惊,这是我们这的规矩,什么心理疏导疗养根本没有,但是有补助!
体验么,什么事都讲究习惯成自然,习惯了就好了,都是为民。
内容是血腥但是也是党和人民还有国家以及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
每一名人民警察的工作都不轻松,警察不就是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么,什么活不都得干么!
看到这个问题不禁让我回想起九十年代末我认识的一个派出所所长,他比我年长三岁,聊天聊起了他在八十年代在武警时服役时曾经担任过死刑执行手,曾参加过处决死刑犯的任务,第一次枪决犯人时他心理也非常紧张、毕竟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将毙命于自己的枪口之下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还是客观存在的,好在执行枪决任务时一般都会安排副执行手,副执行手的职责就是当主执行手开枪后(主执行手只开一枪)、如果经法医鉴定死刑犯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接下来的枪决任务就会由副执行手来承担。这样才有效缓解主执行手的心理承受能力。执行任务完成后执行手都会由专业的心理医生做心理辅导,目的就是缓解和平复执行手的心理压力和负担!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枪决或者注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理念转变,现在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是注射,因为注射避免了更多的暴力和血腥,体现了司法的柔性温情和人文关怀。
正因如此,我国法律同时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笔者以前在法院工作过几年,参加过执行死刑的任务,简单的将注射执行死刑的流程做一简要介绍。
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之后,会提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会联系单位的装备处提前领取注射所用的药剂,这种药剂必须经过层报从北京领取。
另外,执行法官提前通知车队、法警队、法医室做好执行死刑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执行任务保障有力、万无一失。
同时,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执行法官会依法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执行法官会依法及时通知其近亲属。
会见一般在罪犯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进行会见。
会见的时间一般在执行死刑之前,也就是宣判死刑裁定的次日。经过一番生死离别、泪流满面,会见二十分钟左右,法警依法将罪犯从会见室带离,至此罪犯与家人天各一方,永远告别,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是却苦了亲人,声嘶力竭的悲情呼唤总会让人心痛,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哎!......
接着,执行法官对罪犯验明正身,并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后,直接将罪犯押赴刑场。刑场一般设置在就近的殡仪馆,主要是为了方便火化尸体。
从看守所到殡仪馆的路途不远,但是每次给人的感觉就是凝重,不管怎样,无论如何,将一个罪犯“送走”都是一件让人不可能“高兴”的事情,即使他是一名十恶不赦的罪犯,毕竟他是一条生命,人之将死,同理心使然,这种莫名的心理感受是微妙的,大概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到了阴深的殡仪馆,被法警押解下车的那一刻,罪犯抬头看看天,然后低下头,慢慢环顾一下四周,这里就是自己的“魂归之处”,深吸一口气,保持毫无表情的呆滞面容,不知内心真实的想法,大概是麻木不仁了,毕竟羁押的日子不好过,煎熬的心理履程结束了~终于解脱了。
拍摄照片之后,罪犯直接被押赴上死刑执行车,躺在专门的执行床上,眼部蒙上纱布,看不到任何表情了,应该会比较紧张,因为没有人不怕死。
身体安装上脑部和心跳感应装置后,法警协助控制住罪犯,法医用注射器准备完毕后,选准注射部位,然后采用静脉扎针的过程实施注射。
注射死刑通常是通过注射先让被注射者丧失精神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判断死亡的标准就是脑死亡和心跳停止,这从连接于罪犯的脑部和心跳装置的显示屏上可以清晰显示。
一般来说,注射的药剂有三种~硫喷妥钠、巴夫龙、氯化钾,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使心跳停止。
我国死刑注射一般是两针,通常经过60秒的注射之后,再经过60秒的间隔,罪犯就会永远“睡去”,他不会有任何痛苦和挣扎,所以这种注射方式在一些国家通常被用于安乐死。
法医宣布罪犯死亡之后,在执行死刑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相关人员拍摄照片,接着就会被殡仪馆工作人员拉至焚烧炉进行火化,执行法官和临场监督检察官亲眼目睹尸体被投放进焚尸炉之后,现场执行任务结束。
执行法官回去后,张贴执行死刑布告,并通知罪犯近亲属及时领取骨灰,最后撰写执行死刑报告,连同相关照片一起通过机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入卷备查。
因此,死刑执行任务程序复杂、责任重大,必须确保万无一失,以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
一、现在中国大陆绝大部分地区执行死刑的方式为注射死刑,仅有极少部分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执行枪决!
二、枪决执行死刑的流程大致是如此:1.看守所民警(一般不少于两人)在执行当天到监舍去提人;2.安排近亲属(提前通知)到会见室会见;3.死刑犯享受最后的“早餐”;4.法院工作人员对罪犯进行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结果和死刑执行通知并通知验明正身;5.看守所民警和法院执行人员办理罪犯交接手续;6.民警给罪犯卸下手铐,武警战士对其五花大绑;7.民警给罪犯卸下铆死的脚镣,武警战士再用法绳去绑紧两只裤腿(一来防止罪犯在行刑过程中大小便从裤腿流下,弄脏场地,二来限制罪犯的步伐);8.专车押送到刑场,罪犯跪地上,背对着行刑人员;9.法医在罪犯背后心脏部位做标志(打心脏)或执法者让罪犯张嘴(爆头);10.武警战士开枪,而后立即闪开并走远;11.法医上前检查生命体征,未死,副枪手补枪,直至死亡;12.罪犯尸体拉殡仪馆火化;13.法院通知家属领取骨灰并移交遗物。
以上是以前枪决死刑犯时的大致流程,现在可能会有小变化,但应该大同小异!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怎样的?
初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人民法院执行法警从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提人并“验名正身”。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死刑犯绑赴刑场。从前亦必需游街示众!浩浩荡荡的执行车队绕遍所有辖区。围观群众夹道观看甚是热闹!
曾经的刑场一般设在空旷之地,四乡八地的人们清晨即赶来看热闹。刑场设立主席台和观众区,无数执法人员将刑场团团围住森严壁垒!
随着尖叫的警笛声,“囚车”映入观众们的眼帘。刑场上刹时气氛无比紧张!外围的工作人员和内围的警察们振聋发聩的喊叫制止躁动的观众们!
一会儿,死刑犯被众人前扶后拽地押上主席台。主持人宣读《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
主持人最后威严地宣布“执行死刑“!众法警将死刑犯押到“执行区”。死刑犯跪下背朝观众,执行法医在死刑犯的后背位置划好射击“圆圏”,执行法警将枪抵住“圆圏“射击。枪响!死刑犯倒地伏法!执行法医检查死刑犯之瞳孔确认死亡。执行人员随即匆匆离去!
枪毙一名死刑犯不但有着十分严谨的法律程序,与之相关的流程也是非常复杂的。同样,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对于死亡的那种恐惧也是超乎于常人想象的。
当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并不是被拉出去立即执行,因为他们还享有最后一种权利那就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并等待上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在等待的这段时间内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等待被执行的死刑犯与其他普通犯罪嫌疑人共处一个监号,并不存在什么“单间”之说,这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死刑犯因恐惧死亡而产生如,自伤,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以此来逃脱法律的严惩。在饮食方面也无特殊待遇可言。至于看守所制定的各项“监规纪律”也必须得遵守,如有违犯也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死刑犯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唯一不同之处,就是他们会被佩戴有相关戒具“脚镣”以防脱逃。脚镣的开口处均用铁铆钉铆死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根本无法打开的。在看守所的每个监号内夜间都有四名犯罪嫌疑人轮流值班儿(两班儿倒),所以说即便是死刑犯有某种企图(自杀)也是无法实现的。
时间对于一名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讲,可以说是既漫长而又极其的短暂思想也是极其矛盾的,他们经常会表现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如,经常会长吁短叹并自说自话说着一些莫名其妙只有他自己能听懂的语言,时而又会望铁窗外那高墙电网上落着的几只麻雀发呆,或许他们的内心在想自己拥有一双能够自由飞翔的翅膀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以上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也就不难看出当一个即将走向生命终点的囚犯对于生的那种渴望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但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于事无补,若想摆脱死亡的厄运基本可以说是堪比登天。
我们都知道死刑犯被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的,但死刑犯通常都会有一种预感那就是根据“上诉”的时日来计算。而最令他们感到十分恐惧的就是每“周一”每当这一天看守所走廊内传来嘈杂的声音他们都会下意识的换好家属提前送来的新装 以及鞋帽之类并静静的等候传唤。尤其是在没听到法警喊到自己名字的时候似乎拥有一种失落感,因为他们迫切想知道自己上诉的结果(吉与凶),然而上诉的成功与否对他们而言在宣判结果之前都是一个未知数。因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流程是一样的,只有被法警提出监号外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宣读终审裁定书才算尘埃落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宣判完毕将被带回看守所监号内等待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与思想改造。
其实这两种不同的结果(生与死)当他们迈出监号门的那一刻就已经了然于心了,因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人迈出监号门的那一瞬间即刻被武警所控制,然后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宣读终审裁定书;罪犯“某某”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接下来为被执行人开启一系列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首先由相关人员为其“验明正身”并确认被执行人为真正的死刑罪犯无疑,然后有法警为被执行人解除手铐改为麻绳替代(法绳),接下来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利用专用工具为被执行人打开佩戴已久戒具“脚镣”同样改为麻绳所替代。然后给予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以笔与纸张留下遗书并可以吃上最后一顿餐饭。同时也可以与其家属见上最后一面作为永别。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
案例警钟时刻敲响。
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制社会只有去学法,懂法,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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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之后,七天之内罪犯上路。
一般不告诉罪犯具体哪天执行。执行前两天,近亲属会面,交代遗言。
这中间,罪犯上路的衣物已经备好,罪犯家属买衣服时的心情令人感慨。
执行那天清晨,法警,武警,检察院,法院人员去看守所提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核定执行死刑的命令,验明正身,并签字。
上法绳,去刑具。
参加公审公判大会,这一天将成为一生中最引人注目的日子,大街小巷都会谈论他,有的可惜他的年轻,有的骂他的罪行,连他的长相,都会被人说起,这一天,他是小城流量的洼地,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他。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日子,他乘坐的解放牌卡车将缓慢的穿过繁华街区,带着插了亡命牌的他去阴冷的刑场。我小时候天真的想过他们站在大汽车上会不会觉得很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
然后,是——砰!
一声枪响,他与这个世界再无关系。
有法医拿什么东西捅枪贯穿的那个洞。
以前有家属收尸,后来,是火化,家属领骨灰。
流程大约就是这样的。
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是怎样的过程,犯人是怎样的状态?
“头条”里怎么这段时间对“死刑罪犯”的事很感兴趣?既然有兴趣,那你们就去和你们所在省的高级法院去联系联系,别忘了要打个介绍信哟,跟高法的接待部门人员说说,说你们是“今日头条”的,要了解和看看死刑罪犯最后的一段过程,看看人家省高法愿不愿意让你们“今日头条”去观摩枪毙死刑罪犯的现场…免得你们一天到晚在“头条”里搞这样灰蒙蒙杀气腾腾的新闻,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新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枪毙女犯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枪毙女犯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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